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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7, Vol. 17Issue (2): 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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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徐志健. 民国时期社会工作本土化探索[J].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7, 17(2): 46-51.
XU Zhijian. Analysis of the Localization of Social Work in Republic of China[J]. Social Work and Management, 2017, 17(2): 46-51.

作者简介

徐志健(1992—    ),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助理社会工作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6-04-21
民国时期社会工作本土化探索
徐志健     
湘潭大学哲学系,湖南 湘潭,411105
摘要: 社会工作本土化是发展中国家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我国自民国时期引入社会工作以来,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步伐从未停歇。挖掘民国时期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的不足,探讨社会组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高校三方对民国时期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经验与贡献,认为三方相互合作,形成社会行政、实务与科研三位一体的金三角,共同推进民国时期社会工作本土化。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社会工作    本土化    
Analysis of the Localization of Social Work in Republic of China
XU Zhijian     
Department of Philosophy, Xiangtan University,Xiangtan, Hunan, 411105, China
Abstract: Localization of social work is an unavoidable topic in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work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Since the introduction of social workin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he pace of localization has never stopped, thanks to the concerted efforts of all sectors of society. This paper tries to explore the deficiency ofthe localization of social work in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discusses the experience and contribution for thelocalization of social work from social work organizations, the Republic of China National Government, and universities. It argues that cooperation of the three parts formsa gold triangle of social administration, practice and scientific research,jointly promoting the social work localization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Key words: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ocial work    localization    

民国时期(1912—1949年)是中国社会工作尤其是专业意义上的现代社会工作引入并得以开始本土化探索的重要历史阶段。社会工作能够在中国得以传播和发展,是主客观原因所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西方传教士把社会工作作为传教手段,用其理念与实践方式缓解当时中国国内的战乱、贫困、难民、文盲、卫生等社会问题。另一方面,本土知识分子的民主自由思想萌生,促进了国民政府对慈善救济事业方向的转变,影响了日后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走向。回首民国时期的社会工作本土化历程,仍能发现当中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地。本文尝试挖掘其经验与不足,为现代社会工作本土化进程提供一些历史借鉴。

一、 民国时期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背景

派恩(Malcolm Payne)认为:“社会工作的本质是由社工群体、服务对象、及社会脉络三方面力量所互动而形成的。”[1]社工群体指提供社工服务的提供者;服务对象则是社工服务的承受者;社会脉络是社工产生的背景及实施的生态环境。民国时期战乱不断、政局动荡,社会问题根深蒂固且难以缓解,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中。此时,社会工作作为一项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的事业,在外力引入和自我生成下得以在中国植根。

(一) 民主思想启蒙

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打开国门,大批西方的思想、文化及人员涌入。当时部分知识分子如维新派梁启超、康有为,深知中国器物落后于西方,便主张晚清政府应该变革腐朽的封建体制,建立君主立宪的民主体制。在变革政治制度的背景下,在社会领域中也随之出现了新的思想,如男女平等、废除缠足、禁烟等思想,并逐渐形成本土的社会福利思想,这是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思想的萌芽。另外《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签订后,列强国家获得在华传教权。列强打着宗教拯救大众的旗号开展各类社会服务。传教士是担任这一任务的重要群体,他们在中国办教会大学、慈善医院,将社会工作的思想理念和实践方式带到中国,并逐渐被弱势群体接受,成为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启蒙者。

(二) 国民政府的“民生”治国理念

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终结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成立民主共和国,并且以“三民主义”作为治国理念。其中“民生主义”提出:“民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2]87因此国民党执政后要向广大人民兑现承诺,就必须重视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问题。而当时中国正处于“内忧外患”的困境,难民及贫困等社会问题十分严重。刚接手国家的国民党很重视这些问题,于是在全国各地开展一系列的社会调查对社会状况进行评估和摸底。社会调查是认识社会从而改造社会的重要手段。但是,国民党缺乏改造社会的良方,而是延续封建社会的慈善手段,未能有效缓解社会问题。此时,大批留学欧美的知识分子将西方社会工作带回中国,如晏阳初深入农村举行乡村建设运动,收效甚好,并得到国民政府关注。国民党出于政局稳定和收拢民心的需要,大力支持传教士和知识分子施行社会工作,并于1940年设立直属中央的“社会部”管理全国社会服务事务,这标志着民国时期社会工作获得官方政府的支持。

(三) 个人与组织的慈善行为

晚清时期,中国出现了一批资本家,他们掌握大量社会资本并在朝廷担任一官半职,在社会上具有相当高的地位,被称为“绅商”。他们是民间慈善事业的主要力量。他们凭借其资本及社会地位的优势大搞慈善活动,开办了形形色色的善会、善堂,开办机构,促使了社会领域的发育和发展。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结构相对单一,生产力较低,社会的主要单元是家庭,家庭囊括一切社会功能,包括生老病死等保障功能。当出现重大人为或自然灾害时,统治阶级出于维护统治而实行“怀柔术”来稳定民心,例如减税、开义仓。但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渐渐出现明显的社会分层,形成阶级社会,社会问题也随之复杂化,官方力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因此民间慈善成为重要的补给力量。民间慈善具有针对性强、反应迅速、持续性强等特点,对缓解社会问题发挥了极大作用,是民国时期社会工作实践的发展基础。

二、 民国时期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不足

复杂社会形势下诞生的社会工作,由于国民政府财政分配失衡及封建官僚主义延续等因素,实际功能表现方面体现出许多不足;同时,处于一线服务的高校及社会组织,实践行为具有诸多局限性。

(一) 城乡失衡

国民政府主导的社会事业重城市而轻农村,对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关注不够。国民政府一直宣称为全国人民谋利益,但实际上社会事业的重心一直局限于城市游民、贫民、孤儿、工人和军人群体等城市群体。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对于农民却仅制定了几个空头文件,而大多数农民实际上被排除在政府社会事业服务系统之外。国民政府在其统治期间共出台的福利立法不下百部,但涉及农民福利立法仅有三部,且因脱离当时社会实际,使农村社会福利事业显得薄弱。

教育与社会实践方面,近代中国大学主要分布在沿江、沿海的几个大城市,大学开展的社会工作实践服务往往局限于高校附近,因此所产生的影响十分有限。以许多大学都热衷的农业科技推广为例,从地域分布来看,最需要农业科技新风的最为偏僻和落后的农村地区往往得不到服务;乡村教育与建设服务范围也多数局限于城市近郊。近代大学在选择社会服务地点时往往选择距离大学不远的、交通较为方便的地方进行,例如沪江大学的沪东公社杨树浦实验区、金陵大学的乌江实验区、燕京大学的清河镇实验区等等,莫不如此。

(二) 偏离民众需求

以1943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农民福利社设置办法》为例,虽然规定了要通过组织农会和创办农民福利社的形式实现农民的福利;同时,提出了农民福利社要负责为农民办理食宿、书报借阅及其他公共娱乐事项,并协助农民从事农事生产劳作,但极端贫困、流离失所、靠流浪和乞讨度口的农民,根本没有条件创办农民福利社,而国民政府仅从城市人口需要出发开展农村社会福利工作,并没有针对广大农民的实际需求。

另外,晏阳初的乡村建设运动也存在脱离群众实际需求的问题。乡村卫生改造是运动的重要内容,强调“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虽说卫生建设是十分先进的理念,但对于贫穷的定县人民而言,在生活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讲究日常卫生,无疑显得十分不合理;院子保持干净,有助于家人的健康,但是,农民往往忙于劳作而无暇打理院子;过夜的饭菜不利于身体健康,但是由于生活贫困,农民们却不得不吃;衣服要勤洗勤换,有助于预防细菌传染,但是,农民为了省钱,只能选择少洗多穿。

(三) 管理混乱

孙中山曾指出:“贪污是产生饥荒、水灾、疾病的主要原因。”[2]国民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现象早已司空见惯,上到中央官员小到地方小吏,几乎无官不贪。大量的贪官污吏侵吞救灾、救济款,连奄奄一息的灾民那一丁点可怜的救济都不放过。官吏贪污的赈款振物的数目不在少数,但实际上因此而受到惩处的官吏数量却很有限。虽然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多项法令中提及对贪污腐败者的严厉惩处办法,在预防官员贪污腐败方面也有相关制度实施,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监管不力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任由社会事业工作人员为所欲为,致使各种腐败行为恶性循环。

圣约翰大学曾在五四运动期间在上海设立义务学校,旨在解决上海贫困儿童的入学问题。“义务学校是由学生为主创办并由学生担任教员,经费不足的情况常有,尤其学生放假或毕业期间,师资力量得不到保证,所以学校往往难以发挥预期的作用。”[3]经费不足是学生所无能为力的,但是,师资缺乏显然是由于组织不善所造成的。此外,大学在进行社会服务时,没有很好地考虑到服务对象的知识水平、接受能力,总是急于想把新知尽快地输入到大众的头脑中。这种急切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效果往往十分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近代中国大学社会服务的功用。

三、 社会工作本土化之各方经验与贡献

尽管民国时期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的存在诸多不足,但社会组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高校三方相互合作,形成社会行政、实务与科研三位一体的金三角,共同推进民国时期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经验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 社会组织 1. 教会组织

教会组织一开始将西方社会工作方法套用在中国慈善救济上,不过他们深知这不能从根本上帮助解决中国的问题。因此,他们通过教育和卫生来缓解社会再分配不公,把服务转向大众教育和建设社会机构,着力解决当时最尖锐的妇女和儿童的教育和医疗问题。他们的活动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慈善救济,包括教会内部互相扶持和民间困难群体的救济。以及衣服、医疗机构救济,如东南沿海的“麻风医院”。二是针对当时落后地下的社会风气而推行的社会改良活动。三是社会大众教育,十分重视贫困儿童和妇女的教育权利,造成对中国传统观念的重大冲击。[4]

另外,教育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手段。北京基督教青年会干事步济时于1922年创办燕京大学(美国及英国基督教教会联合创办的高校)社会工作系,成为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的开创者。教会高校开始为教会的慈善活动输送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社会工作服务本土化和专业化水平。同时,教会慈善机构为社会工作教育提供实践基地,实现科研与实践相结合。比如沪江大学(浸信会背景高校),率先创办社会学实习基地——沪东公社,多次组织学生对杨树浦地区进行实地调查,收集关于人口、家庭状况、文化程度、宗教信仰、职业状况、健康状况、居住状况等各种资料,并且要求学生每周花费数小时参与教会组织的慈善实践活动。[5]

2. 本土组织

本土组织生于本土、植根于本土,更了解国情与本土文化,由他们推动社会工作本土化理论上应更顺利。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基本上仍是农村社会。20世纪30年代初,中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国民生产总值中农业所占比重高达61%。[6]接受过西方教育的晏阳初深知国内最尖锐的问题在农村,而农村问题主要是“愚、贫、弱、私”。于是他成立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平教会),深入中国农村,发起乡村建设运动。运动高潮时,全国从事乡村建设工作的团体和机构有600多个,先后设立的各种实验区有1 000多处。晏阳初提出的“四大教育、三大方式、三步走战略”,成为运动的重要指导思想和行动策略,有效地改善了农村风貌、社会组织、教育、卫生、经济,是农村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先驱。[7]如今时代虽已变迁,但中国农村的一些基本情况和基本价值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如教育落后、公民素质较低、医疗卫生落后、贫困等。虽然民国乡村建设运动宣告失败,但其理念、实施内容和精神对我们如今推进农村社会工作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随着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人的民生思想深入民心,以及受到复杂社会形势的影响,本土服务组织开始转型,具体体现在救济内容从施粥、施衣、施药、施棺等单纯的物品救济转向物质与服务结合救济。以医院社会工作为例,1921年蒲爱德女士以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医院为蓝本,在协和医院设立“社会服务部”。从此,面向困难群体(不只是经济上)的社会服务更为多元化。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1927—1929年度报告显示,服务过程尊重病患的个体独特性,针对不同职业、家庭状况以及生活状况规划更具针对性的服务计划,主要服务工作包括:(1)外出调查病人的社会情况;(2)与医生合作进行治疗;(3)促进病人与家属关系和睦;(4)病人的随访与善后工作。[8]另外,当时许多病人最严重的问题是经济问题,因此民国时期医院社会工作的重点便是经济救助。经济救助的内容既有减免医药费用、资助衣物、旅费、殡葬费,供给营养餐等消极救助,又有职业介绍、小本借贷等的积极救助。北平协和医院于1932年7月1日至1933年6月30日一年中,社会服务部总计服务个案10 689例,其中有关经济救助的“接洽免费住院”“免费住院”“免费治疗”“以衣服或钱财救济”“接洽减少医药费”“经济缺乏”“代谋职位”各项达4 159例。[9]受北平协和医院影响,上海中国红十字会第一医院、重庆宽仁医院、南京鼓楼医院、成都华西协和医院等公办或民办医院先后设立社会服务部,可见本土组织能够立足于其自身专业领域发展社会工作,针对本土问题开展服务。

(二) 国民政府

国民政府作为官方政府,承担起社会事业的重任。按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强弱对比来看,民国时期社会事业发展经历两个阶段:(1)国家力量弱于社会力量阶段;(2)国家力量强于社会力量阶段。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成立之初是纯民间性质的机构,政府并未插手其中;晏阳初掀起乡村建设运动初期,以及燕京大学教授许仕廉于1930年创办的清河实验区,同样未见政府的身影,可见当时政府未看到社会工作的重要作用。随着民间力量的不断壮大,社会工作在全国范围收效甚好,影响越来越广,逐步引起中央政府的重视。政府开始意识到,扩展社会服务如同发展实业,单纯依靠民间资本是不足以使产业兴旺发达,必须以政府为首带动产业前进。同样,以民间力量发展社会工作远远未能解决国民的衣食住行问题。因此国民政府开始主持社会工作发展,体现在开展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服务和大力扶持民间组织发展两方面,开启了社会行政本土化历程。

一方面,政府主导的社会服务立足于解决国民生存问题,不断扩张社会行政领域与能力。国民政府建立初期,社会事业的介入重点单纯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济及社会工作,而非专业社会工作。此时的社会救济分为“灾民救济、难民救济、城镇失业救济、不幸妇女的救济、安老恤残与特殊儿童救济”五个部分。[10]由内政部下属的民政司负责,但由于民政司权力有限,导致很难在救济中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社会救济工作难以发挥最大作用。直到抗日战争时期,社会救济组织建设逐渐注重创新,政府也将社会救济看作是自身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国民政府于1940年成立具有权威性的与中央部门平级的社会部,负责管理全国的社会救助与福利、社会团体、社会服务与运动等事务,这标志着政府主持的社会工作开始带有“专业”性质的改变。与中央政府相对应,1942年,国民政府又在各级政府普遍设立社会部下设机构,省政府设社会处,县政府设社会科,分别在各级地区推行社会事业,使民国时期社会工作达到高潮。

另一方面,政府大力扶持民间慈善组织运作和发展,主要通过经济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有效地调动民间力量从事社会救济活动。以华洋义赈会的经费来源为例:“政府在1920—1929年十年间拨款总计10 214 114.30元,占赈灾总额的31.3%。同时对赈灾物资的运输免收运费,节省了组织的运作经费,实际上相当于对组织间接地给予资助,华洋义赈会因此减少经费支出达8 682 900.59元。”[11] 1931 年大水灾救济之中,国民政府又拨巨款给予华洋义赈会,有效地支持了其救灾活动的展开。[12]这意味着政府开始意识到需要系统规划和管理社会工作,并且加强与民间组织在公共空间内的合作。

(三) 高校

社会工作教育理念和教材在引入时完全继承欧美。然而中国国情与欧美发达国家截然不同,所以社会工作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接地气”的状况。因此大力推进社会工作教育本土化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高校作为最高水平的教育机构,自然就承担起兴办与发展社会工作专业的重任。这当中,民国时期留学欧美的学生贡献尤为突出,以言心哲、蒋旨昂、孙本文、许仕廉等人为首,他们掌握欧美先进的社会工作理论与并具有实务经历,回国亲自在全国各地高校兴办社会工作专业,把战时特殊需要与立足本土的专业助人服务相结合。

1. 师资本土化

燕京大学、沪江大学等高校成立社会工作专业之初,基本上需要聘请外籍教师教授专业课程,并采用欧美教材。留学生的归来逐渐改变了局面。言心哲、孙本文、蒋旨昂、潘光旦等留学生回国后,分别在中央大学、清华大学、华西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设立社会学系或社会服务系,从此高校社会工作教育慢慢转向由国人主导。以沪江大学为例:“1930年以前,沪江大学社会学系5名教师中,仅有钱振亚一名教师为中国籍,其余皆为美国籍教师。而在1930年历任的21位教师中,外籍教师仅4人占总人数的19%、中国籍教师17人占总人数的81%,其中留学生和有留学背景的13人占中国籍教师人数的76%。”到1947年调查,全国各大学社会学系主任中留学生有12人,占总人数的86%,非留学生仅有1人占总人数的7%,外籍教师亦仅有1人,占总人数的7%。[13]

2. 教学内容本土化

以燕京大学为例,20世纪30年代以前,社会工作课程设置还只停留于社会服务层面,并未涉及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其课程主要为社会服务原理和机关参观、女子俱乐部工作、童子服务工作、初级实习、社会服务史、地方社会服务、个案服务方法、医院社会服务、工业社会服务、乡村社会服务、社会事业管理、平民教育、精神病服务、警察与社会。留学生们尝试将西方社会工作结合中国实际国情,针对解决农村和战时救灾等问题重新设定社会工作的专业课程。1941年以后燕京大学社会工作系被留学生掌管后,增进课程设置的专业化和本土化,课程主要包括社会问题、个案工作、集团工作、农村社区、农村建设、地方政府、教育行政、社会运动、社会机关管理、人口问题、劳工问题、家庭问题、儿童福利问题、托儿所、精神健康工作、高级个案工作等课程。[13]

3. 教材、著作本土化

欧美教材虽传承最原始的社会工作,但当被引入到中国高校课堂时,由于不同翻译者对专业用词的不同理解,会造成学生对专业本身的曲解。另外,欧美教材所使用的案例和介入措施,与中国现实相距甚远,参考价值十分有限。于是留学生开始自行编写教材,遵循基本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形成一套具有中国本土化特色的教材,其中包括李建华1930年的《社会事业》、言心哲1941年的《社会事业与社会建设》和1944年的《现代社会事业》、蒋旨昂1944年的《社会工作导论》、孙本文1944年的《社会行政概论》等等。这些著作大多以结合我国社会实际情况开展社会工作作为重要支撑。以言心哲的《现代社会事业》为例,他提出“欧美各国的社区服务工作,固然也有许多的地方可以供作我们的参考,但是我国的社区服务工作,必须多多留意到我国的民族心理、社会状况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等等。”[14]

4. 社会实践本土化

社会工作是一门助人的学科,社会实践在学习社会工作过程中自然成为十分重要的部分。如上文所述,教会高校积极参与慈善组织的活动;另外,燕京大学教授许仕廉创办的清河实验区,沪江大学的沪东公社,还有北平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均成为高校实习基地,说明当时高校能够把专业社会工作理论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介入中国最底层,是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本土化的重要标志。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生参与清河实验区实习活动为例,他们的主要的实习内容包括:(1)改良农业经济,为农民提供贷款等支持、改良农副业、提倡家庭毛纺业、举办农业展览会;(2)推广社会教育,为儿童、妇女提供教育机会;(3)改进乡村卫生,普及健康知识,提供接种疫苗。[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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