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社会工作正处于从“本土化”到“本土自觉”转型的关键阶段。这一过程不仅仅是对西方社会工作理论的简单引入与适应,更要求在中国特定的文化脉络、历史逻辑和社会生活中重新思考和构建社会工作实践。特别是县域作为一个具有实际分析效能又囊括多要素的整全性范畴[1],可以将制度运作、实践行动和组织互动等层面综合起来分析,是观察和理解中国社会工作的重要窗口。
中国社会工作在政策推动下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在经验现实中,专业实践并不“专业”,绩效不尽如人意,且越往基层,这一现象越明显,政府预期中的“边际效应递减”成为常态。而面对实践,很多时候所谓“专业”的核心概念、知识积累、专业话语都是贫瘠和失灵的,无法有效应对本土实践中的复杂挑战。这涉及对社会工作专业性的认识和理解,其本质上主要有两种取向:技术取向和艺术取向。虽然技术性和艺术性是社会工作专业的一体两面,但研究呈现出两种范式的分野。技术取向在实证传统的影响下,将专业社会工作看作一种科学实践,强调一种实际证据证实的有效性,并认为社会工作需要通过技术提升来实现专业化。但在这种取向下社会工作逐渐走向“过度专业化”,掉入“专业化陷阱”。与此相对的是艺术取向,其关注社会工作知识的流变性、本土性和情境性,强调社会工作的道德和政治倾向,指涉个人价值和情感,呼吁社会工作要找回爱的本质[2],回归爱的实践艺术。[3]沿袭社会工作的价值属性,文化被认为是价值的直接来源,是中国社会工作知识建构的重要思想资源。但遗憾的是,既有研究大多只停留在抽象的文化观念讨论中,没有深入触及社会工作实践者行为及其背后真实的价值支撑。因此,本文致力于回答如下重要的社会工作本土化问题。社会工作实践者行动背后的价值支撑到底是什么?这些价值支撑在社会工作发展中发挥了什么作用?
具体行文思路如下。首先,在文献评述的基础上提出伦理实践的分析视角。其次,以一个县域的社工机构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县域社工机构的伦理实践表征及其之下人的行动。最后,分析这种行动背后的伦理精神及其对社会工作发展的作用。
二、技术、艺术与伦理:社会工作的多重意涵(一)从技术到艺术:社会工作的价值属性
“社会工作是一种科学的利他互动实践”是学界对社会工作达成的基本共识定义。[4]即社会工作既是科学实践,也是价值实践。但是其实际关注点却形成了两种范式分野:一种偏向社会工作的科学属性,强调技术、规范;另一种偏向讨论其价值属性,强调关系、变动和情境。
技术取向的社会工作沿袭实证传统,强调社会工作的知识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的方法之上,理论可以由科学方法证明其有效性并加以推广。[5]在实证传统影响下,专业服务产生了以证据为本的实践策略,主张决策经验支撑干预效果。[6]社会工作也逐渐走向对专业化的追求,关注服务的规范性,以及“可被证明”的有效性。这种取向容易走向“过度专业化”,不仅无法回应中国本土实践的情境性、复杂性和多变性,而且容易陷入“专业化陷阱”。[7]越专业的社会工作可能越远离社会[8],并且容易遭遇与本土现实,尤其是与各利益相关方(政府、社区等)的强烈张力。如专业社会工作者在与利益相关方博弈过程中,不仅无法守住其专业权力,反而强化了服务行政化、内部治理官僚化、专业建制化。[9]普遍存在的由“实践的知识困境”[10]与“文化识盲”导致的专业限制,使专业不仅难以发挥作用,而且还可能对当地民众产生危害。[11]其原因在于,根本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标准。[12]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作为构成性因素,在社会工作的实践环节以不同的方式呈现,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引进”的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模式 [13],专业的技术性、操作化和程序性压制了社会工作的反思性和生命力,实践工作者失去了对生命细致变化的辨识能力,对场域脉络间交织牵动的力量视而不见。[14]
在此之下,学界逐渐走向对专业知识及其价值基础的反思,开始在本国情境下探寻和构建本土知识。社会工作者被认为本质上不是凭借技术性知识或能力,而是价值引领的道德实践者和政治实践者。[15]社会工作的价值倾注是其显著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理论的特质。[16]这种“人”的知识无法被实证性知识所囊括,却能够帮助社会工作者更好地理解自身和贴近服务对象。[17]尤其需要警醒的是,随着现代性的侵蚀,科学的理性计算精神、技术的道德中立地位、社会管理的工程化趋势成为一种主流价值。[18]社会工作要找回“爱的本质”[2],回归“爱的实践艺术”。[3]
文化被认为是社会工作价值观的直接来源。这部分研究思辨性地论述了本土文化对社会工作知识建构的重要作用及其路径方法。[13]潘泽泉基于中西方价值观的对比,提出应以“认同问题”为核心,以创造性转化实现理论建构中的历史—文化嵌入性和文化主体性。[12]史铁尔则论述了儒学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具有的强亲和性和同构性。[19]除此之外,也有在实践中细致深入地呈现社会工作价值观及其知识建构的文化研究。比如,叶锦成考察了中国古典思想与精神健康的关联,并思考和尝试建构中国文化脉络下的赋权概念。[20]王思斌细致讨论了中国社会工作的“求—助”关系的特殊呈现,以及这种特征背后的深层文化和制度结构因素。[4]
(二)伦理实践:一个新的分析视角
需要说明的是,既有研究总体上是将这种本土文化资源作为一种抽象知识或一种观念性知识进行普遍性讨论,少有研究集中讨论在具体的互动实践中这些价值观是如何呈现的,缺少“鲜活性”。尤其是缺乏深入到行动者背后的观念、情感的形成过程来进行分析。也就是说,思考如何组织、调动“人”,是尚未获得充分正视的问题,社会工作实践行动及其背后由中国历史积淀下来的社会精神、伦理能量并未被充分挖掘。进而没有很好地回答一个重要的社会工作本土化问题:社会工作实践背后的价值支撑到底是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摒弃“西方专业价值可以作为中国社会工作的内在支撑”的错误观念。回到“人”,回到人的生活世界及其意义世界,感受自身文化所依凭的价值形态及其意义是必要的。[21]深入实践,基于人所处的地方文化理解组织中的人及其观念价值,以及背后的价值编织逻辑,才能更透彻地理解中国社会工作的各种本土实践现象,这有利于推进社会工作自主知识建构往前一步。这种往前一步不是依循西方专业理念价值的进一步,而是依循本土现实向内探求的进一步。因此,本文认为将“价值实践”推向研究的前台,是可以尝试的本土化深化路径。
“伦理”与“关系”紧密相关。中国社会被认为是一种“关系社会”[22],但对于关系的理解有所不同。一类研究把关系看作一种特殊的工具性关系,将其视为个体争取利益的行动资源,可以庇护身居低位的个体[23],能为企业家提供发展机会[24],甚至可以增强维权者的力量。[25]有研究拓展性地提出了“工具性差序格局”的概念,以刻画日益功利化的人际关系结构。[26]相关研究大多把行动者背后的观念和认知化约为一种利益认知。另一类以梁漱溟为代表,认为这种关系的本质是一种伦理关系。他提出“伦理本位者,关系本位也”。伦理关系可以概括为情谊关系,是一种彼此负责的义务关系,是可以一概家庭化之的关系,使得大家联系起来,无形中成为一种组织。[27]91有研究认为,费孝通晚年修正了差序格局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体主义意涵,认为差序格局是一个“推己及人”的过程,并与中国传统尤其是儒家的伦理道德联系起来。可以说,伦理关系不能仅仅被视作交换关系或互惠关系,还包含着深沉的道德与情感。[28]简单地将“关系”视为工具性的结构或者“社会资本”,实际上是以“利益—权力”的技术分析替代了真正的社会研究,这种关系与对方的人格、感情无关,也不会让人动心动情,更不会成为各种力量深入到社会基层发挥作用的渠道。[22]
基于此,本文将伦理实践界定为一种蕴含情感、道德意涵的关系实践,具有强烈的价值属性。与此相对的是一种价值无涉、中立客观、恪守边界的策略和技术取向。伦理实践包含人的同情心、责任感、正向情感、道德感等伦理资源,这是社会工作本土实践中非常重要的知识资源和专业实践支撑,能够为社会工作者行为提供合法性的内在支撑,为社会承认和接受社会工作提供共识性的文化氛围。从伦理实践的角度来理解和认识专业实践和机构实践,是一个重要的透视县域社会工作的视角。以此观之,县域社会工作充斥着关系人情的机制、情感治理的机制,也会受到“权力文化网络”的影响,以及情景的结构化约制。需要强调的是,伦理不是观念性的存在。组织和调动“人”的力量需要清楚地理解人的处境、思想及其行为。需要在具体实践中看伦理,从具体行动中人的状态及其改变来理解伦理实践。
本文以苍县
县域社工机构的伦理实践涉及机构与机构间组织生态的“关系性”、机构与服务场域间项目合作的“属地化”,以及机构具体服务策略上的“在地化”三个方面。
(一)关系性组织生态
整体上说,县域社会工作组织机构形成了一种关系性组织生态,具体体现在政社关系和组织间关系上。这种关系既不同于既有研究中权力和利益博弈的政社关系,也不同于既有研究中社会组织间关系的竞合二分样态,而是存在一种深厚情感逻辑和道德逻辑的关系。
1.亲缘型政社关系
既有研究将互动关系化约为简单的两个组织实体互动,淹没了行动者的观念和情感。苍县政府与社工机构的关系表现为一种“扶上马、送一程”的亲缘型形态。主管部门将自己视为社会工作发展的责任主体,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体系化、多方位的政策支持。不仅如此,这种关系还体现在主管部门在机构发展困境期与机构同行和对机构的支持上。比如,主管部门业务科长带着社会组织向有关部门争取对标小微企业的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社会组织中心主任的办公室充当了机构负责人与其的“谈心室”,当机构负责人遭遇困难时,会获得主任的宽慰和建议。中国政治构造称地方官为父母官[27]82,这种印记清晰地体现在苍县社会工作上。从称呼上看,机构负责人亲切地称主管部门业务科长和社会组织中心主任为某姐、某哥。显然,政府和社工机构之间的关系不仅是甲方和乙方的正式工作关系,而且是一种基于长期合作、共同创业的伙伴关系。这种关系是以“做成事”为核心的事理逻辑与情感逻辑的混合。梁漱溟认为,中国的政治讲情谊而不争权利,是把阶级国家融入在伦理社会中的结果。[27]137如此伦理化的政社关系显然弥合了政社间此消彼长的二元关系,可以成为社会工作发展的核心生产力。
我跟他们(LH机构)没有私人交往。平时来讲讲怎么配合工作,一起研究工作安排,我觉得这个才是有必要的。(业务科长F)
2.机构间有限竞争和关系性合作
当前组织间关系多依循组织生态学理论,呈现组织间的消极型生态关系。[29]社工机构间友善、亲密、相互合作的关系形态被忽略。苍县社工机构之间互动频率高,不仅有正式的业务合作,还有较好的情感关系,呈现出一种基于“关系好”的有限竞争和关系性合作。一是相互推介。在项目承接过程中,若服务地进行一年一度的公开招标,其他机构会与此前在此地开展服务的机构互通有无,了解其意愿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标。不互通有无地参与竞标被认为是不礼貌、不合适的。二是业务合作。业务合作一般出现在两家机构项目落到同一区域,由于服务对象交叉,机构间往往会进行适当分工,共享信息,实现资源整合与协作。三是资源共享。包括自发组织外出学习,分享内部学习资源,以及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源共享。即关系要好的机构之间,会在对方出现缺人困境时,将本机构中能力突出的员工“出借”给对方,当然对方也会支付一定报酬。
以上这种有限竞争与关系性合作,主要源于“合得来”“聊得来”“人好”,这是在访谈中被提及最多的关键词。“合得来”“聊得来”指的是性格、观念、人品的相互认可,而如果不认可对方机构的工作理念、处事方式,那么在首次接触之后便不再合作。
事实上,无论是机构间关系还是政社关系,在县域中都存在这样的现象:在帮助—回报行为的相互过程中强化了“互以对方为重”的“类亲人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推己及人、家庭概化的关系,即互动中夹杂着浓厚的家人朋友间的相处逻辑,而非单纯的市场逻辑、等价交换逻辑和专业逻辑。同时,这种情谊也在互动中不断强化。得到帮助和照顾的机构会心怀感恩,即使偶尔吃亏,也会力所能及地进行回馈,并且通过帮助更弱小的机构来传递这种情感。
但凡他们(DY机构)去做,我就绝对不会去竞争。(XC机构负责人)
可能是刚开始给他们(YZ机构)做指导的时候我毫无保留,有什么说什么,慢慢合作久了,就非常处得来。(XK机构负责人T)
我认同你,大家都是朋友,能帮就一定帮。……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适当做一点让步。(DS机构负责人L)
(二)属地化项目运作
在苍县,服务地与专业机构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外来与本土的关系,更不是“专业”与“非专业”的区隔空间,而是存在明显的交错、互构与拉扯的关系,其具体表现为机构项目承接和运作的“属地化”特征。项目承接与在地关系密切相关,项目运作也深嵌于地方关系人情,呈现出机构的扎根效应。
1.基于熟识关系的项目获取
由于苍县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在理念认知和实际政策的双重驱使下,乡镇政府开始主动或被动地购买服务。相比于市级层面的购买,这种自行购买充斥着关系脉络。在此之下,机构声誉(负责人声誉)、购买方对机构的熟悉程度,以及关系网络成为重要因素。一种情况是在县域的有限空间下,社会关系高度地方化,每个人的熟人圈子产生交集的概率很高。比如,曾任社会组织中心主任的S,与各社工机构负责人十分熟悉,其调任LD街道党工委书记后,因循之前的关系网络,部分机构也将项目落地LD街道。另一种情况是机构负责人依托自身是本村人的属地优势,获得与潜在购买方的接触机会。比如,刚成立不久的YZ机构遭遇没项目的困境,该机构负责人所住社区缺乏人手,负责人因具备相关经验,便主动免费帮忙,且做事情有成效,获得了社区信任。之后,YZ机构赢得了社区的相关社会服务项目,并一直稳定持续承接至今。
2.项目人员的属地化
对于县乡社会工作者招募难题,机构选择招募本地人,甚至转化服务对象为社会工作者。社工机构的时间灵活、工作压力相对小、方便照顾家庭成为吸引本地人的重要条件。他们往往并非社会工作专业出身,但大多有过其他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沟通交流和任务处理能力,而培训、考证成为提升其专业能力和技术的重要手段。作为本乡镇甚至本社区的人,他们具有天然的属地资源便利,通过动员和利用属地资源来推进工作是其突出特征。尤其是在机构遭遇困难或需要人手的时候,机构负责人或社会工作者通过发动家人、朋友加入其中,充当志愿者、资源提供者或临时助手,能够发挥较大的引领和支持作用。他们不仅能够动员亲戚和朋友,而且善于将曾经的服务对象(及其家人)转化和培养成一线社会工作者。比如,在服务地L街,经过街道党工委书记推荐,该街道一位拆迁户(曾经的服务对象)的女儿成功入职一家在本地服务的社工机构,之后便长期驻扎在该街道。
这种属地化下的项目运作和机构发展实际上充斥着机构与服务地之间相对长期的互惠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一般不以年为单位转变。机构所开展的服务与基层政府的工作呈现为一种深度绑定,是一种不同主体根据相似目标,运用不同手段的一体化服务,其中蕴含了一种互助型关系。机构会主动协助服务地基层政府的重要工作,并不会认为这是一种“行政吸纳”而消极对待。这种行为可能是对曾经帮助的回报,抑或是默认在未来将得到回馈。事实上,服务地基层政府也确实不断给予在地机构项目运行和组织发展方面的帮助。比如场地安排上的政府内部资源共享,主动帮助社工机构拓展“朋友圈”,获得更多资源。这些资源不仅让社工机构的项目运作顺畅,而且使其将服务推向深入,以此扎根。总之,这种关系在人情的基础上达致了某种动态平衡,合作趋于稳定,机构的项目也在此区域不断叠加、蔓延。
他们发展好了,我的工作才能做得好。(LD街道党工委书记S)
人是相互的,你帮了他,以后有需要的时候,他自然也会记得。(YZ机构负责人M)
(三)在地化服务实践
属地化运作生成了服务实践的在地化形态。古学斌等认为,专业实践者如果不重新认识文化问题,反思社会工作价值观和手法,将会陷入“文化识盲”陷阱,因此提醒专业实践者不要把专业知识变成是刻板的教条,固守已有的信念对当地民众可能是一种伤害。[11]与此相对,基于本土内在逻辑的专业转化可能是另一条可尝试的路径。[30]非专业背景人员所从事的实践不应该被直接批判为“不专业”。事实上,作为本地人的社会工作者可以按照其个人经历、生活习惯与专业理想策略性地推进日常服务实践。长期的生活习惯和文化熏陶作为其服务基底,原有的观念认知在专业知识进入之后得到启发和激活,重新编织,进而使其不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更为深切,提供更契合服务对象的生活化服务,而且其所开展的服务活动在带有社会工作属性的同时,更具开放性和多元性,最终专业和本土的张力得以弥合。这种在地化服务具有以下特征。
1.服务的生活化指向明确
服务的生活化指向明确,即一种细微的、介入日常生活的服务,以DY机构承接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例。面对喜欢种菜的回迁居民,该机构的社会服务以种菜为切口,盘活楼顶空阳台,准备泡沫箱,给服务对象发小桶,带领他们每天拎泥土上楼,垒土种菜,最后将结出的蔬果作为下午茶分享。通过用服务过程中抓拍的照片制作笑脸墙,创造集体记忆和互动热情,提升归属感、参与感、主体效能感。如此种种,正是通过这些细小的、生活化的服务实践,机构的后续服务活动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很大支持,促发其更深层的改变得以可能。
这个活动有点像园艺治疗的“变体”,用很土的方式,众人拾柴,建立联系。(DY机构创始人C)
2.角色的亲情体验法
社会工作者在服务实践中存在通过借助自我及其与周围人的关系来理解服务对象的现象。这与翟学伟提到的角色的亲情体验法[31]相似,即把对父母、对兄长,以及家庭生活的体悟推延到社会工作中。苍县失独家庭服务主要由LX和YG两家机构承接。其中,卫健委的计生项目全部由LX机构承接,YG机构则承接DL镇的失独家庭服务。LX机构发起人是一位失独母亲,其以自我经历为参照,从情感、生活状态上深度共情和理解服务对象。不仅与服务对象建立了深度联系,提供了其“心坎上”的服务,而且她成功走出困境的人生状态成为了服务对象的希望。在YG机构承接之前,DL镇的失独家庭服务因服务对象不满而多次更换机构,最终由YG机构稳定承接。YG机构的社会工作者R与服务对象子女年纪相仿,其通过迁移和类比自己父辈的在地生活经历和情境来理解服务对象的心境、兴趣、习惯、观念,并依据他们的反应不断调整服务。由此,R在与服务对象相处时更容易抓住重点。此外,R还通过比拟对待父母的方式对待服务对象。比如,关注服务对象衣服穿多穿少,服务对象忘带帽子了,R会将自己的帽子给他,如此种种。需要指出的是,与西方社会工作反对的“移情和反移情”伦理原则的固化使用不同,社会工作者R正是借助了自己对当地社会文化的了解和生活经历,类比到与他人的相处中,通过“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达致对服务对象的深切理解,获得认可和扎根。
从讨教做饭开始与服务对象建立信任。她愿意告诉你,酱瓜怎么做,毛豆怎么做,那么其他的也就能慢慢说出来了。……与服务对象开展活动,就像带着父母出去玩那样,用心用情。(YG机构社会工作者R)
3.基于情感交流的专业影响
事实上,上述两家机构的负责人及其社会工作者都不是社会工作专业出身,但其所使用的方法与专业知识不谋而合。由此引出第三个关键点,即在地化服务中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会对本土人员产生怎样的影响。DY机构是一家以社会工作专业性为核心支撑的养老服务机构,其项目资金规模上千万元。该机构有大约75%的非社会工作专业的本土一线护理人员。机构在尊重一线员工本土行动逻辑的基础上,将专业理念和知识沁润入心。比如机构定期开展“裸心会”,帮助社会工作者和护理员建立沟通交流,社会工作者倾听护理员在服务过程中的委屈、困惑,像朋友一样为其提供情绪支持。通过“‘00后’看养老”活动,安排机构的“00后”员工跟随护理员参与一线护理,观察和拍摄服务过程,使护理员感受到了尊重、关心和接纳。由此可见,机构对本土员工的专业转化往往不是教导、灌输,而是在日常工作或生活中的相互影响,是一种亲友式的、基于情感交流的影响。
有人愿意拍摄我的工作,有人愿意尊重我的劳动成果,而且这些人跟我孩子一样大,我感受到了尊重。(DY机构护理员W)
人和人相处都是处个感情,处个气场。如果社会工作者一上来就对护理员说,我比你高一级,可以帮你更好地评估、链接资源,对方就会觉得难以理解,质疑社会工作者是否比自己更熟悉环境,知道有哪些资源,这样可能就会出现一些问题。(DY机构创始人C)
四、伦理精神的专业“扳道工”效应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谈道:“由‘理念’所创造出来的‘世界图像’,常如铁道上的转辙器(switchmen,又译作扳道工),决定了轨道的方向。”[32] 这里借用韦伯的“扳道工”隐喻,将伦理对社会工作的影响称作“扳道工”效应。当然,这并非说伦理精神决定了社会工作的发展,而只是意欲表明一种较强的相关性。通过探寻实践背后的“伦理精神”,寻找社会工作行动的共识性、合法性内在支撑,对于解决当前社会工作“悬浮”“空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这一过程是社会工作者在漫长的学习和日常服务实践中慢慢建构和积淀而成的,也是一个组织生态在双重驱动力作用下逐渐生成并结构化的过程,继而反过来建构该生态本身,延续该专业的某些特质,最终发挥专业发展中“扳道工”效应的过程。
为什么县域社工机构在这种深嵌于行政和本土,具有浓厚的关系性和属地化运作的服务中依旧呈现出了较强的专业特质?原因之一在于机构负责人的专业引领,而其背后隐藏了一种精神气质,这种精神气质是由专业价值、人情伦理与个人经历编织而成的,发挥了文化工具箱的作用,进而产生了对行动的影响。如Swidler所说,文化并不是推动行动向一致方向发展的统一系统,而更像是一个“工具箱(tool kit)”或“剧目(repertoire)”,产生对行动的影响。[33]这种交织而成的精神气质不仅形塑了组织内部的文化和氛围,进而传导到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行动中,而且在机构负责人之间相互影响,产生聚集和引领效应,直接或间接地形塑县域社会工作的组织生态。
(一)责任、自我与专业:职业伦理的编织
一方面,个人价值与专业价值的同构成为职业伦理的基底。即机构负责人对人、对生命的看法与专业价值伦理互融交织,并不断通过实践实现专业坚守和职业成就。首先,苍县几家社工机构负责人的成长经历和性格特质使他们十分认可和坚信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因此即便面临世俗意义上“更好的选择”,也坚持进入或留在社会工作行业。其个人所抱持的价值取向与专业价值具有一定亲和性,这种交织同构的自我价值与专业价值进一步形塑了其职业伦理。苍县5家龙头社工机构的负责人中有4位是社会工作专业出身,有1位是社会学专业出身(前期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带领其开展服务实践)。专业价值观深嵌在机构负责人的职业伦理中,使其生发出对专业和行业的使命责任,促使机构保持高标准、高规范。他们关心专业形象,以及自己对专业形象的影响。这种价值秉持进一步形塑了机构的内部准则和外部准则。
做社会工作者需要有“底子”。我们都在行业共同体里,要做一点贡献,而不是产生负面影响。(QH机构创始人Y)
另一方面,责任伦理成为职业发展中的持续动力。在县域的长期生活和创业经历中,社工机构负责人与包括政府领导、服务对象、机构员工在内的“同行者”建立起了相互的责任感。上文所述的个人价值和专业价值的同构将人们推向社会工作领域,而在长期的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的改变、反馈和需要,成为机构负责人和社会工作者不断坚持的动力,它以爱为初心维系着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情感共同体。创办社工机构,尤其是初创期往往会遭遇资金短缺、无项目可做等困难,大家相互慰藉、扶持,经历起伏变化后,形成了相互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恰恰是梁漱溟所说的“伦理本位”社会的直接体现[27]91,大家形成了一种类家庭的相互义务关系,进而产生了不断坚持往前走的重要内在支撑。
我沮丧的时候会到日间照料中心或者跟护理员到老人家里,老人的亲切笑容、热情聊天是很治愈的。他们不只需要你一个人,更需要这一支队伍。(DY机构创始人C)
没有同行者真的太难坚持了,校友、部门领导、机构员工都是我们的支持者和同行伙伴。一路走过来,大家都是在风雨中互相搀扶。(DY机构创始人C)
(二)县域空间下伦理的联结效应
县域是“扳道工”效应的结构基础。县域是由条线部门、村居、乡镇和市场所构成的自成一体、相对封闭、具有一定边界的基层社会。县域范畴是一个囊括制度环境、治理模式、社会结构和文化观念的具有实际效能的中观分析框架。作为一种主观建构,县域是充满情感色彩和想象成分的精神家园或熟人社会,是具有一定地方文化主体性的关系社会。[1]县域的特殊结构和文化氤氲,放大了伦理精神的效应,使得伦理实践成为县域社会工作不可回避的内容。不同于一线服务领域,县域范畴的情感共识和道德约束能够形成一种伦理屏障,保护地方整体社会工作“向善”发展。
首先,社会工作专业作为一种统摄力量构筑共识基础。无论是专业出身,还是各样的专业培训和督导,都使得专业知识理念成为苍县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内在力量。尽管社会工作者的个人价值、生活经历、心智模式、人格特征、工作风格等各有不同,但经由同一套专业价值、伦理操守、专业知识、专业文化影响,无形之中形成一种统摄力量,使得机构负责人之间达成基本的专业共识。此外,县域的有限空间让机构负责人之间互动频率更高,且不同于省、市范畴由于组织多且杂、流动性大、共识难形成,县域组织少、圈子小、在文化氤氲和相互影响下,共识更容易形成。
其次,县域熟人关系形成道德约束。县域是熟人社会,长期生活在县域中的人本来就可能相互熟知,存在某些私人关系,比如同学关系、亲戚关系。在此之上,由于互动机会多,比如自发组织类似茶话会、聚餐等活动,其中交流夹杂着“八卦”和最近的工作日常、困难和动向,机构间信息就在这种非正式交流中流通起来。大家相互交流经验,鼓励、支持、慰藉,产生了情感共鸣。这种关系形成了一种无形却又处处存在的地方伦理和道德约束,有悖于此的组织或个人将受到“孤立”和排斥。
现在苍县的社工机构越来越多了,鱼龙混杂,也有那种使用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的机构),这种机构我们是不会合作的。(DS机构负责人L)
最后,基于社工机构负责人之间存有的基本共识,加之情感共鸣、地方伦理和道德约束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县城社会工作发展的文化保护屏障。即一种伦理屏障,维持着组织间的友好氛围,避免恶性竞争,有利于地方整体社会工作向外发展,争取增量。机构不再把精力放在县域内部竞争和资源争夺上,而是向外拓展,比如一些大机构开始拓展其他省市的服务项目,或者开发部分低偿收费项目,进行市场化转型,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这恰恰就是县域社会工作发展中各主体之间实现内部团结的核心要素,成为县域社会工作发展秩序维持和持续发展的前提,成为地方社会工作的独特底蕴。
这种关系无论对哪个机构都是有好处的。只有团结起来才能实现对不确定性的抗衡,把机构做大做强。(DS机构负责人L)
实际上,县城社工机构的伦理实践是社会工作者在县域具有人格化的制度和关系网络中不断操演的。上述对社会工作者群体精神气质的强调,不是要走向“专业主义”式的“文化决定论”,而是要总结和进一步挖掘社会工作者在具体服务实践和治理参与中,所形成的具有地方文化主体性嵌入的优秀品格和精神特质。这一精神特质不是纯净化的所谓“专业精神”,而是浸染于服务场域和专业实践之后,被证明可以“落地下乡”且发挥专业作用的社会工作者精神品格,以避免将这一精神气质简单等同于所谓“专业精神”以及对舶来社会工作者精神的延续,旨在展现当代中国县域社会工作的价值自觉和精神主体性。这一工作的实现需要把观念、价值、信仰以及地方性等纳入到社会工作者精神气质的分析研究中,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具有县域特色、时代特征,以及中国品格的社会工作者精神气质。
五、总结与讨论在认识论上,如果仅用规范理性的专业逻辑“棱镜”理解县域社会工作是不全面的,甚至是表层的。在实践中,如果没有深入理解地方的社会基础、人情关系及其背后的伦理精神,终将步履维艰。中央社会工作部成立之后,中国社会工作要在更多维度考察和反思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使其更具自反性和包容性,更加灵活、开放。而这种自反性和包容性需要打破“技术导向”和“专业主义”的西方主流价值,回到社会工作的价值属性,回到行动者的生活世界中,发现其所秉持的伦理价值。潘泽泉、何雪松、史铁尔等学者讨论了本土资源与专业价值的关系,对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作用,讨论了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关系实践”和伦理实践的可能性,确实在认识论层面有所启发。[12-13,19]但其多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对实践的细致剖析。而王思斌、古学斌、叶锦成等学者则在实践中讨论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价值间的关系,对建构本土社会工作知识有所助益。[4,11,20]而具有同样意义却被忽略的实践者背后所依凭的理念价值,也需要被推向研究前台。明晰社会工作行动的内在支撑和共识氛围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补充和丰富,是社会工作发展研究在本土自觉阶段新的增长点。
本文依循社会工作的价值属性,从伦理实践的角度深入触及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核心部分。通过对苍县社工机构的调查,进一步探讨了县域社工机构的伦理实践表征,提出了“扳道工”效应,揭示了县域社会工作实践中复杂的伦理互动如何成为推动机构甚至地方发展的关键性因素。通过伦理视角,进一步看到人的情感、意识、想法,通过回答“对于中国人而言,到底什么是更重要的”,深入理解中国社会工作的本质。很明显,西方社会工作实践和中国社会工作实践背后所支撑的伦理价值是不同的,具体来说包括人如何看待与自身的关系,看待与他者的关系。事实上,很多时候是否专业并不取决于遵守技巧,反而是人与人之间难以言说的“感通”可能会产生更大效用。伦理视角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情谊中,为地方社会工作找到专业化发展的动力。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势必需要理顺县域伦理或乡土伦理在实践中的作用,调动内生发展动力,激活伦理能量。但需要注意的是,未来中国社会工作发展需要学界继续立足于本土知识的细致研究,从对具体伦理观念的剖析和挖掘,与西方专业伦理比较和对话,因循于此深入实践知识的生产,或者对政策思路、政府举措产生启发和影响,形成对中国社会工作的有效促进。
当然,需要进一步申明的是,本文并非要从总体上把握县域社工机构发展的条件与特征,而意欲关心社工机构中的行动者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彼此,如何理解这种态度背后的行动伦理。因此,本文并非否认利益、权力等其他因素对于县域社会工作的重要作用,也不是说伦理因素占了实际运作机制的上风。反而需要明确的是,有些时候这种情感生发是微妙的,伦理精神及其“扳道工”效应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的。比如,机构生态位的非重叠带来的业务异质性高可能是机构之间相互协同、友好发展的前提条件。总而言之,伦理要素是县域整体社会工作运行的基础或促进剂,而非出于个体非理性欲望或文化习惯的有待消弭的特殊事物。未来,需要更多学者参与其中,探究更清晰的伦理实践运作机制,以及伦理精神与其他要素的结合效应。
注释
①于社会-CJS 学术论坛之第十三届社会理论工作坊——城市治理的历史与现实分论坛获得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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