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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24, Vol. 24Issue (2): 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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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常进锋, 钟丽阴. 共同富裕视角下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J].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24, 24(2): 60-68.
CHANG Jinfeng, ZHONG Liyin. The Internal Logic and Practical Path of Social Work Assisting the Third Distribu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on Prosperity[J]. Social Work and Management, 2024, 24(2): 60-68.

基金课题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甘肃民族地区慈善组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研究”(31920230117);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甘肃省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站的服务模式及优化路径”(2022YB025)。

作者简介

常进锋(1987— ),男,汉族,校聘副教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治理,第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23-06-30
共同富裕视角下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
常进锋 1,2, 钟丽阴 3     
1. 西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甘肃 兰州,730124;
2. 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四川 成都,610065;
3.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210024
摘要: 共同富裕作为新发展阶段的重要议题和目标,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作用。共同富裕的内涵是全体人民综合生活水平提高,是全域全面共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综合发挥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制度的调节作用。第三次分配是以社会力量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力量的组成部分,在其中大有作为。历史同源性、价值契合性、信念相通性和功能匹配性成为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的内在逻辑。基于此,社会工作可通过帮助个体改变困境、赋能社区建设治理、弘扬社会集体文化、发挥专业角色功能等途径助力第三次分配,促进发展成果高质量、高效率的共建共享。
关键词: 共同富裕    社会工作    第三次分配    
The Internal Logic and Practical Path of Social Work Assisting the Third Distribu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mon Prosperity
CHANG Jinfeng 1,2, ZHONG Liyin 3     
1. School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 Lanzhou, Gansu, 730124, China;
2.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Sichuan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0065, China;
3.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24, China
Abstract: Common prosperity, as an important issue and goal in the new development stage, plays a decisive role in promoting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realizing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The connotation of common prosperity is the improvement of the overall living standards of the entire population and comprehensive common development of the entire region. To achieve common prosperity, we need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regulating role of the three distribution mechanisms. The third distribution is a distribution mode dominated by social forces, in which social work, as a component of social forces, plays a great role. The internal logic of social work to help realize the third distribution is that it has the historical homology, value compatibility, belief commonality and function matching with the third distribution mechanism. Based on this, social work can contribute to the third distribution by helping individuals to change their difficulties, empowering community building and governance, promoting social collective culture, and leveraging functions of professionals, so as to promote high-quality and efficient co-construction and sharing of development results.
Key words: common prosperity    social work    the third distribution    
一、引 言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其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方向。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发挥分配制度的调节功能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1]市场在初次分配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在再分配中占据主体地位,而第三次分配是一种由社会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福利治理形态。它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补充,以社会主体的主观自愿性为基础。第三次分配的主要载体是慈善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性质的组织。慈善公益组织的功能是整合福利资源和提供福利服务,而将福利资源和福利服务精准有效地传递给需求对象还需要社会工作的专业加持。面对新发展阶段的“共同富裕”这一核心主题及其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面临的难题,社会工作能在其中发挥何种作用,以助力第三次分配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本文拟立足于共同富裕视角,探究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社会工作如何将自身契合其中,以及两者在新发展阶段共生共进的内在逻辑和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的实践路径。

二、共同富裕视角下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的内在逻辑

(一) 共同富裕与第三次分配

关于共同富裕的内涵,学术界已有诸多研究,虽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阐述解释,但是总体核心观念都强调“共富共建共享”。

从历史进程角度来看,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理想和追求,是马克思主义共享理论的中国化实践,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其时代要求也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共同富裕体现为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全民的富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共同富裕是循序渐进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共同富裕是全民、全面和共建的富裕。[2]共同富裕是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的统一,经济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共享是其核心元素,可持续性意味着经济发展要与社会发展相协调。[3]从社会要素来解释共同富裕,在政治内涵方面,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契约,强调国强民富;在经济内涵方面,共同富裕是在持续提高国民收入的基础上,保障人民的多维综合幸福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内涵方面,共同富裕则是中等收入阶层在数量上占主体的和谐而稳定的社会结构。[4]共同富裕不仅包括物质层面的发展,还包括精神生活文化、法律政治民主、社会生态环境等综合一体的利于人类生产生活的一切内外因素的发展。共同富裕意味着在社会进步的基础上,人们各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共同享有发展结果,拥有美好生活。从纵向来看,共同富裕作为一个时代的目标和指导旗帜,是社会主义奋斗的方向。从横向来看,共同富裕包含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稳定、鲜明的民主政治立场以及社会个体的多方面发展。[5]然而,共同富裕不等于同等富裕和社会财富均等化,也并非指在同一时间全国人民获得富裕,而是一个有着先后顺序、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文明都逐步提升、均衡但不均分的过程。[6]概言之,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双重同步富裕,是需要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的基础上,全体人民共同奋斗方能实现的伟大目标。

共同富裕的实现需要充分发挥初次分配、再分配以及第三次分配的社会财富调节作用。第三次分配在社会发展建设中的作用愈发凸显。关于第三次分配,有学者概括其驱动力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愿景,核心机制是公益、利他和非营利等社会机制,主要作用于人们所生活的社会领域,其作用基础是人内心的仁义道德,本质属性是社会公共性。[7]本研究的第三次分配是指一种以慈善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为福利主体,以向困弱群体提供福利资源和福利服务为目标,通过福利资源筹集、递送、分配来实现社会财富优化配置的福利治理范式,是现代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8]基于道德信念的分配决定了社会力量是第三次分配最主要的福利主体。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其中,初次分配是基础,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再分配是保障,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分配是补充,其预期功能是弥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不足,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我国“十四五”期间确立的“缩小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为第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中发挥作用提供了依据和遵循。其一,第三次分配通过人们的内在意愿和道德情感,促进社会财富“从高到低,从点到面”的流动和延展,推动实现经济发展成果的全民共享。其二,第三次分配通过发展慈善事业、开展慈善活动,传递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升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实现社会成果全民共享。[9]其三,第三次分配推动共同富裕源于人们互助和分享的本能,其受政府和市场的影响较少,且源动力较为强大且持久,能够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源源不断的社会动力,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的全民共建。第三次分配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能够催发社会的内在动力,缓解收入不平等和相对贫困等问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

(二) 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的内在逻辑

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慈善组织、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目标是为困弱群体提供福利资源和服务,依靠精神力量,坚持道德原则,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和人们对社会美好发展的愿景,促进社会资源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均衡有效流动。[10]相较于初次分配、再分配而言,第三次分配具有内容和主体的多元性、公益自愿性、无偿性等特征,遵循“弱者优先”的分配伦理。[11-12] 第三次分配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社会工作作为第三次分配的载体之一,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不断发挥自身力量,促进发展成果的高质量共享。

社会工作作为专业化、职业化的助人活动,秉承“助人自助,服务社会”的理念,是在社会发展中治理诸多问题的良方之一,这已被许多发达国家的社会实践所证明。

第三次分配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决定了慈善组织的福利资源递送和志愿组织的福利服务分配需要引入专业的服务载体。而社会工作与第三次分配的历史同源性、价值契合性、理念相通性和功能互补性,为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历史依据、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

1. 历史同源性

社会工作与第三次分配中的慈善组织具有历史同源性。根据前文对第三次分配的含义解释,以及第三次分配对于推进社会财富回馈社会和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13],可知“慈善”这一文化概念和社会行为在其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慈善公益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具有必不可少的作用。

“慈善”意指在自身有能力的情况下,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捐赠、救济和援助等关心与关爱。在1917年玛丽•里士满《社会诊断》一书问世之前,社会工作从未被当成一门专业和科学来对待,也未从慈善服务中剥离出来,但其服务行为却一直有所体现。社会工作三大方法包括个案工作方法、小组工作方法和社区工作方法,其产生均与慈善组织的发展相关。为将社会中具有不同目标的慈善组织整合起来,索里于1868年成立了第一个慈善组织会社。该会社首创友好访问员访问救济申请者的做法,对申请者做调查,按照个案情况的不同对其做出不同处理。社会工作个案工作方法正是基于这种“个别化”的做法而产生的。1844年,乔治威廉创办的青年会,以团体的方式来帮助成员获得信息、解决问题。青年会的出现为小组工作方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14]1884年,欧美国家睦邻组织运动的发动者巴涅特与贫民同住,调查社区情况,并据此制定计划、帮助贫民。睦邻组织运动的发展催生了社区工作方法。从社会工作三大方法形成的历史过程可知,早期社会工作是从当时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成员救助贫民的慈善行为发展而来的,而且慈善组织会社、青年会以及睦邻组织都是带有一定助人理念的慈善组织。

专业性的社会工作源于慈善组织的发展而非国家的行政干预[15],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为社会工作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社会工作产生的源流有两种。一是以慈善组织会社为标志的“助贫”行动。这与我国提出的“精准扶贫”战略存在契合性。二是以“社区凝聚力建设”为主的睦邻组织运动。该运动强调通过富与贫、有权与无权、服务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积极对话来维持社区的凝聚力和互助精神,这为第三次分配的实践提供了历史经验。[16]可以说,正是因为早期的慈善活动实践以及对长期慈善行为的反思,社会工作才作为“科学的慈善”而出现。慈善公益作为社会工作发展的源头,为社会工作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一方沃土。[17]尽管在后来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社会工作逐渐与慈善组织分立而行,变成具有职业独立性、服务专业性的一门社会科学,但这并不能否认它起源于慈善组织、发展于慈善活动的事实。

2. 价值契合性

社会工作的道德属性与第三次分配的公正特征具有价值契合性,可通过回溯历史的方法来探寻。如上文所述,社会工作与慈善组织及其行为具有历史同源性,慈善的核心价值观为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的内化提供了道德基础,慈善伦理奠定了社会工作者仁爱、助人等基本专业素养,而慈善服务的实践推动了社会工作的价值转型。

从现实情境来看,社会工作追求公平正义的道德属性与第三次分配强调公平正义的特征相似。[18]社会性是社会工作的根本属性。该属性引导社会工作时刻关怀社会、关注弱势群体、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工作以利他主义为导向,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助人自助、个别化以及优势视角等工作理念,这些理念与第三次分配具有一定的契合性。[19]第三次分配的目标在于使更多社会成员享受发展成果,满足人民所求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富足,切实改善民生水平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作为初次分配、再分配的重要补充,第三次分配在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其与社会工作信奉“人人平等”信条,强调通过倡导社会政策,开展社会实践服务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存在道德层面的契合性。将社会工作融入第三次分配,就有机会实现个体的机会平等,从而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理念相通性

社会工作的助人理念与第三次分配的利他取向具有理念相通性。社会工作专业坚持“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通过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帮助有需要的个体/家庭、组织和社区等服务对象,通过链接相关社会资源,增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善其所处的困境,使其在未来获得更好的发展。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根据其特征和内外情况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无论是服务方案的制定,还是服务活动的开展,社会工作者都需要秉持“一切为了服务对象”的专业理念。从本质上来说,社会工作是一种具有高度利他性的专业和职业。

第三次分配的内核是人们的利他行为,利他行为具有公益性。在微观层面,利他行为的产生源于人性所具有的柔性面,人类情感天然存在对弱者的怜悯之情,这种源自个体并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微妙情感,推动了个体利他行为的产生。在宏观层面,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机制使人类社会的延续有了更大的可能,社会的精密分工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和合作,人们因此产生利他行为。[21]利他行为在第三次分配中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才有了以社会为主体的第三次分配。相较于第三次分配中的利他行为,社会工作者的利他行为因为多了专业价值的加持,而更多的是发自本心而非怜悯。依此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第三次分配中的利他行为具有高度的理念相通性。社会工作不仅有内在的个体情感,同时还有外在的专业价值理念,在助力第三次分配过程中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第三次分配的实质是在市场和政府机制之外,充分发挥社会机制作用,合理分配资源,满足人民群众高水平的福利需要。社会工作专业奉行的利他主义价值观,正是第三次分配所需要的社会文化基础。[22]

4. 功能互补性

社会工作的实务能力与第三次分配中的资源有效流转需求具有功能互补性。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社会,其已被纳入基础性制度安排之中,慈善公益组织将在民生保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载体,慈善公益组织不仅需要积极整合、传递福利资源及志愿服务给社会成员,同时还要培育、弘扬慈善文化和公益精神。如何在第三次分配中有效发挥慈善公益组织的作用,使其能用、会用、用好福利资源和福利服务,确保福利资源和福利服务精准有效地传递给需求者,也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慈善公益组织作为福利资源的枢纽中心,需要根据受众群体的需求传送合适和足够的资源。现阶段我国第三次分配所面临的困境主要是福利资源的流转性不强,福利资源难以有效流通到需求者手中,慈善公益组织也难以精准评估受众的合理需求。

相较于其他社会科学,社会工作在理论基础上更加注重实务,不做“纸上谈兵”,只做“现实展能”。正是因为其务实、专业并与慈善公益同源的特点,所以社会工作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肩负重任,引入其力量可以有效联结慈善公益组织与受众群体之间的关系。社会工作不是福利的直接生产者,在开展实务的过程中,其需要依据服务对象需求链接相应资源。社会工作能够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却苦于资源有限;慈善公益组织拥有资源,却难以实现福利资源的有效精准传送。因此,需要创造各种条件促进社会工作与慈善公益组织的深度合作与融合,使两者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各展其长,促进福利资源更好地流转和精准送达。社会工作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可以被视为福利供给方(慈善公益组织)和福利需求方(有福利需求的个体/家庭、群体)之间的“资源传送带”。社会工作通过实务服务将福利供给方的资源有效传递给福利需求方,在服务过程中又通过实地调查,将福利需求方的要求反馈给福利供给方,实现福利供给与福利需求的精准匹配(见图1)。社会工作以务实的精神来弥补慈善公益组织难以了解受众需求、难以将资源精确送到需求者手中的缺陷,从而促使慈善公益组织更好地服务社会,高效发挥福利治理功能。

图 1 慈善公益组织资源流转需求与社会工作实务能力的相互作用
三、共同富裕视角下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的实践路径

以市场为主导的初次分配制度能够实现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市场的功利性却难以保障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以政府调控为手段的再分配制度在弥补市场失灵的同时,也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防止贫富差距鸿沟扩大。然而,政府也会因干预不到位、错位和越位而产生财富分配失灵问题。第三次分配可以借助社会力量自主调动各种智力、财力、人力、物力等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能动性,形成多元、立体、动态、多层次的福利资源和福利服务分配的有机生态圈,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作为该生态圈的力量之一,社会工作能够从个体/家庭、社区、社会等角度助力第三次分配,为促进共同富裕贡献自身的专业力量。

(一) 帮助个体和家庭改变困境,提升生活质量

作为一线的政策执行者和福利资源传递者,社会工作者能够取得服务对象的信任,了解和掌握其真实情况和实际需求。在第三次分配中,慈善公益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都是作为社会主体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福利资源和福利服务,多方之间的交流沟通能够有效实现福利资源和福利服务的精准送达(见图2)。在对个体/家庭的援助中,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支持型路径[23]使其获得相应的福利资源,帮助其改变困境,并根据其意愿将其发展为志愿者,以期达到慈善公益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三者同心,共同实现帮助弱势群体脱离困境的目标。

图 2 第三次分配中慈善公益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服务所需者的互动

社会工作者拥有专业的助人知识和建立专业关系的操作手法。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有效结合专业理论和实践,深入基层发掘和寻找服务所需者,利用接纳、同理心、尊重等实务技术同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在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的前提下,社会工作者通过了解其有效信息,为慈善公益性组织进行福利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参考。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社会工作者可以将服务对象需要的福利资源和福利服务信息传达给慈善公益组织,使其根据信息去寻找或调配合适的资源,再通过社会工作者将福利资源传递到服务对象手中。对社会工作者来说,将信息传达给慈善公益组织的过程是其链接资源的一种方式,本文将其表述为“所求”。慈善公益组织根据社会工作者的要求,向社会上其他资源拥有者进行福利资源的转移或适配,也属于链接资源,本文将其表述为“所寻”。“所求”和“所寻”的相互合作使得福利资源能够精准传递到福利需求者手中,助力其生存发展问题的改善或解决。在有效改变服务对象的困境之后,社会工作者可以“社志共力,长效助力”为目标吸纳志愿者,根据服务对象意愿将其发展为志愿者。这里所述的“社志共力”,一是指社会工作者依据自决和尊重的原则,将原有的服务对象发展为志愿者;二是指社会工作者以自身的力量,寻找到有合作意愿的社会志愿者服务团体。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共同服务,不仅可以增强服务力量,同时也能够吸纳更多资源,拓展服务范围。志愿服务作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的辅助和人力支持,两者共同发力,可以帮助更多个体/家庭获得更好的服务。社会工作机构也可因此拥有更加丰富有效的资源,确保服务的持续性。

(二) 赋能社区建设治理,促进公众意识觉醒

社区工作方法是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之一,在第三次分配中具有重要作用。如果把个体/家庭看作“点”,那么由这些“点”所组合形成的社区则可以看成是一个“面”。将第三次分配的福利资源通过社会工作这只“柔性之手”带入到社区中,能够由“点”及“面”地增强第三次分配的主体力量,凝聚社区居民关于共同富裕的价值共识,真正实现发展成果高质量共享的目标。

其一,为进一步扩大第三次分配的参与力量,社会工作机构可以项目方式来实现培养社区居民公益慈善意识的目标。[24]随着民办社会工作机构、乡镇社工站的蓬勃发展,为响应国家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的要求[25],多地政府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将相关社区服务项目交给社会工作机构承接。社会工作机构可以借此同第三次分配的社会主体——慈善公益组织合作,向政府申请相关慈善项目并落地到社区之中。在项目开展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评估社区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将社区的福利资源与社区福利需求相结合[26],利用社区服务完善慈善公益组织的服务方式。慈善事业社会化的前提是促进慈善事业社区化,以服务项目的方式落实慈善事业是培养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以项目作为服务的基础,开展切合实际的社区慈善活动,居民可以意识到许多社会需求能够在居民之间的互帮互助中得到解决。随着项目的持续推进,居民的社会公共意识与助人意识将会逐步形成。[27]

其二,将慈善文化引入社区能够起到联结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区、社区与社会的作用,从而促进普遍信任的建立、社会资本的提升与和谐社会的建构。[28]第三次分配理论的文化基础是志愿服务与慈善文化。“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就会变得很美好”的愿景看似很容易达到,但是人具有主观性,在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境界未达到一定高度时,“志愿慈善”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很难实现。在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新发展格局下,社会工作拥有了培育社会大众慈善精神的广阔空间。社会工作以注重实务为特点,因此,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道路上,社会工作可通过开展活动的方式来唤醒民众的善意。例如,社会工作者可以在社区定期举行志愿者服务活动,吸纳更多人加入志愿服务,将居民组织起来,增强其社会主人翁意识,形成积极主动参与第三次分配的社会力量。[29]社会工作者可以加强宣传教育,以社区宣传栏、榜样示范等方式,塑造信任与互惠的社会文化氛围,开展相应的文化活动,传播慈善理念,激发居民的助人热情。[30]社会工作者可以进行社区环境创造,塑造社区慈善文化氛围,让居民能够体会到慈善文化对自身、社区和社会的益处,从而将其外化于行,使居民积极参与各类慈善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其三,发展“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合作模式,扩大社区的慈善公益力量。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可以在社区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培育社区居民的公益意识,以活动的方式吸引与接纳社区志愿者。此外,还可以凭借专业角色在社区中发掘、培育社区的领袖和骨干人员,联合居民骨干、社区领袖建立社区慈善制度,积极同政府合作,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将分散在社区中具有慈善意识、愿意进行公益实践的居民力量集中起来。[31]同时,社会工作者可以为社区链接资源,帮助城乡社区设立社区基金会。社区基金会作为慈善组织,其慈善财产的属性加之以社区成员为主体的治理架构和决策机制,能够基于社区实践,有效回应社区居民的个性化福利需求,并通过发展永久捐赠基金,持续回应社区长远发展的战略需求。[32]社区基金会通过自身为社区居民带来便利,让居民感受到社会慈善文化对社会民众、社会发展的长远之效,进而愿意加入到第三次分配中来,为促进福利资源合理分配与流动提供助力。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需以社区为着力点。首先,通过慈善服务项目的方式进入社区,在服务的过程中注重对社区慈善文化的打造。然后,发展社区居民志愿者,通过“慈善+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的运作模式,增加服务力量。最后,链接资源设立社区基金会,促进慈善服务在社区持续发展,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培育公众慈善意识。

(三) 助力社会治理工作,弘扬社会集体文化

社会工作在社会、国家和市场三个场域都可以有所作为,如社会场域中的慈善组织(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国家场域中的公共组织(公办福利院)和市场场域的营利性组织(营利性社会工作机构)所开展的工作。[33]社会工作的广泛分布性体现了其社会服务功能的深入性和全面性,即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中,社会工作都可以依托其专业性、科学性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在第三次分配中,社会工作一方面要积极做好社会环境建设,重视社会支持网络的发掘与利用,协助整合社会资源,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另一方面,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资源的有效转化和传递,以此提高服务质量。如社会工作可以借助新兴技术,推进“互联网慈善”“互联网公益”“互联网志愿服务”等项目,提高民众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的便利性与快捷性。社会工作机构需要正视自身与慈善公益组织在资金和人才方面的差异。社会工作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购买项目和社会捐助,资金来源途径少。慈善公益组织主要靠基金会资助和社会捐赠,其所掌握的资源远超于社会工作机构。因此,双方可以在资源差异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社会工作机构出“力”,慈善公益组织出“财”。在人才输入和人力标准上的迥异,要求社会工作在第三次分配中要注重以专业角色投入到社会各领域中,既做服务者,也做引导者,帮助培育发展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志愿者队伍,分担社会服务压力,增加社会服务力量。

第三次分配助力实现共同富裕这一伟大战略目标,需要关注乡村振兴这一重大工程。社会工作作为社会服务主体和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力量,应投身乡村振兴实践,为促进共同富裕出力、出智。何雪松和覃可可从城乡社会学理论视角出发,强调乡村振兴不仅需要农村的努力,也需要和城市进行联动。因此,社会工作应深入城乡,回应双方需要;扎根城乡,加强合作建设;同政府、社会主体力量进行多方合作,实现乡村赋权。[34]王道勇认为,只有实现集体利益与集体意识的有机融合,才能维系良好的社会秩序,才有实现社会合作的可能性。[35]将“集体利益”与“集体意识”引入社会工作在第三次分配的实践路径中,亦有启发。第三次分配强调通过慈善公益事业将福利资源流转到社会有需要的人群中,实现社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乡村振兴是集体利益提升的表现,社会福利政策也是维护集体利益的方式。这就要求社会工作在第三次分配中尽可能照顾到弱势群体的利益,尽最大努力使福利资源从“城市高原”流向“乡村洼地”,做好福利资源的整合、传递和分流工作,致力于缩小城乡差距,助力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集体意识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只有民众都有了集体意识,乡村才会真正走好共同富裕道路,社会才会有实现公平正义的持续动力。社会工作作为相关政策的执行者,可以通过专门的社区教育活动,营造社区人文环境和公共文化,在服务弱势群体的行动中,通过专业价值的坚守与实践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社会大众集体意识的培养。

(四) 破解社会工作迷思,发挥专业角色功能

社会工作自从走上大众舞台,就一直被认为是社会的“万精油”,无论是个体、社区还是社会问题,似乎只要社会工作介入就可以解决。事实上,部分社会工作者也有这样的看法,将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看作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三大法宝”。但是由于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专业化路径与西方不同,基于我国国情,专业社会工作无法走向仅仅依靠三大方法发展的道路。[36]这意味着单靠三大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是远远不够的。第三次分配是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一种分配补充调节机制,社会工作者能够在其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过需要警醒的是,社会工作者要走出把自身当做“救世主”的不当思维。社会工作对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具有重要贡献,但正是因为其拥有专业基础和实践能力,所以社会工作更应该秉持开放包容的心态,积极寻找跨专业合作者,依据在地资源,将链接到的资源“物尽其用”。社会工作要同社会各界紧密合作,并发挥自身专业力量,在第三次分配中寻找和链接更多资源,探索和构建更好的合作模式。

社会工作需要发挥专业的角色功能来推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相关法规政策的完善。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服务中担任的角色多样,既承担服务者、教育者、治疗者、资源链接者等角色,还担任政策倡导者角色。同时,在一项社会政策出台后,社会工作者需要帮助政府分析社会问题的成因,评估社会问题的发展状况以及确定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37],担任政策执行者的角色。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会感受到该项政策的不合理之处,因政策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实务工作难以推进。这时社会工作者可以作为政策倡导者,发挥自身主动性,向立法机构提建议,推动第三次分配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社会工作还可以发挥资源链接者的作用,以积极实践助力分配机制优化。社会工作者具有资源整合和服务传递的优势,在开展服务时,强调对服务对象综合情况的评估,不仅注重其内在动力,还注重外在环境对其的影响,在全面评估后才会按照需求为服务对象链接资源。社会工作者深入的实践调查,可以及时发现第三次分配中未被满足的需求,减少利用福利制度“钻空子”“伸着脖子等投喂”的行为,使福利资源流动起来,真正到达有需要者手中。社会工作者通过发挥专业的灵活性和创新性的优点,以开展实践活动为载体,最大限度地实现需求、资源和服务三者之间的精准对接,以高效、公平的服务形式确保社会弱势群体能够分配到合理的社会财富,强化社会分配的均衡性和公平性,促进分配机制的优化。当然,社会工作者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的角色是统一整合的,其根据现实情境发挥专业优势,能够为第三次分配提供多元力量支持。

四、结束语

中国共产党百年社会政策的实践和经验表明,无论是制度还是政策机制,都应该重视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率的结合。[38]因此,第三次分配发挥促进发展成果共享的作用,必须以国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为基础。共同富裕需要三次分配制度的共同作用,在这三次分配中,社会工作所担任的职责不尽相同。在初次分配中,社会工作需要帮助矫正分配不公。在再分配中,社会工作需要承担福利传递。而在第三次分配中,社会工作则以主体身份投入到社会资源链接和传送过程中,在提高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同时,重点培养大家的集体意识,使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主动参与到第三次分配中。

本文在共同富裕视角下,讨论了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路径。因两者具有历史同源性、价值契合性、信念相通性和功能匹配性,使得社会工作助力第三次分配有了实现的可能。同时,从个体/家庭、社区和宏观社会三个层面,由小到大阐述了社会工作在第三次分配中的实践路径。社会工作者在个体/家庭层面,要协助其改变困境,积极促进“慈善+社会工作+志愿者”的合作共力。在社区层面,社会工作者要以项目为切入点,营造社区的慈善文化,以新的合作模式来促进社区基金会的建设,在实际行动中让社区居民感受到公益服务带来的好处,从而使其愿意投身到慈善公益事业中。在社会层面,社会工作者要参与社会治理,弘扬慈善文化,借助科技与网络的力量来促进大众意识的觉醒,同时也要加入到乡村振兴中,使大众获得集体利益,激发大众集体意识。此外,社会工作者在第三次分配中也要破解自身迷思,充分发挥专业角色功能,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贡献力量。

第三次分配是一个多元主体参与的福利资源与福利服务筹募组合和分配的制度,其中福利资源与福利服务供给方是捐赠者,中转方是各类慈善公益组织,技术方是社会工作,需求方是相对弱势的个体/家庭、组织甚至社区。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第三次分配以伦理道德为驱动,促成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要重视第三次分配深厚的制度渊源和文化基因,制定相应法律,为第三次分配奠定法制基础。[39]社会工作在第三次分配中也并非万能,因此,未来需要做出以下努力。第一,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奖励机制,避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失,增强专业力量,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第二,多方主体协同加入,形成社会资源整合、传输、再生的闭环,提升资源分配的持效性。第三,政府积极开展公益文化活动,激发大众对美好社会的愿景,营造和谐互助的社会环境。第四,提升民众个体素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韩学丽. 共同富裕视角下个人所得税的作用机理及优化路径[J]. 地方财政研究, 2022(1): 7-14.
[2]
周建华, 张文婷. “共同富裕”概念与内涵的历史演进[J]. 江西社会科学, 2022(9): 15-21.
[3]
郁建兴, 任杰. 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与政策议程[J]. 政治学研究, 2021(3): 13-25, 159-160.
[4]
刘培林, 钱滔, 黄先海, 等. 共同富裕的内涵、实现路径与测度方法[J]. 管理世界, 2021(8): 117-129. DOI:10.3969/j.issn.1002-5502.2021.08.010
[5]
王海燕. 共同富裕的内涵特征、时代必然性和工作重点[J].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2(Z1): 103-108.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1112.011
[6]
王若磊. 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共同富裕内涵与要求[J].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1(6): 88-93.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1.06.011
[7]
王名, 蓝煜昕, 王玉宝, 等. 第三次分配: 理论、实践与政策建议[J]. 中国行政管理, 2020(3): 101-105, 116.
[8]
王卓, 常进锋. 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第三次分配的现实困境与治理路径[J]. 中州学刊, 2022(9): 83-92. DOI:10.3969/j.issn.1003-0751.2022.09.012
[9]
宋林飞. 第三次分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J]. 学海, 2007(3): 68-72. DOI:10.3969/j.issn.1001-9790.2007.03.012
[10]
许娓, 王思斌, 徐道稳, 等. 社会工作如何在促进共同富裕和三次分配制度中发挥作用[J]. 中国社会工作, 2021(25): 10-12,15.
[11]
曹胜亮, 严郁洁. 共同富裕视阈下我国第三次分配的理论意蕴与逻辑进路[J]. 湖北社会科学, 2022(10): 17-25.
[12]
杨方方. 共同富裕背景下的第三次分配与慈善事业[J]. 社会保障评论, 2022(1): 133-159.
[13]
白光昭. 第三次分配: 背景、内涵及治理路径[J]. 中国行政管理, 2020(12): 120-124.
[14]
李迎生. 社会工作概论[M]. 2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 39.
[15]
吴限红, 杨克, 李芹. 宗教慈善与社会工作: 历史、流变与关系互嵌[J].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2): 20-27.
[16]
赵环, 徐选国. “回归”抑或“超越”: 社会工作与公益慈善的历史—当代关系辨析[J]. 学海, 2017(2): 136-140. DOI:10.3969/j.issn.1001-9790.2017.02.015
[17]
刘威. 从分立实践到嵌合共生——中国社会工作与公益慈善的理想关系模式建构[J]. 学习与探索, 2018(11): 51-58. DOI:10.3969/j.issn.1002-462X.2018.11.008
[18]
莫腾飞, 曾守锤, 唐立. 迈向第三次分配: 社会工作推动共同富裕的作用与机制[J]. 新疆社会科学, 2022(2): 156-163, 166.
[19]
侯利文. 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 理念牵引、技术靶向与现实进路[J]. 学术论坛, 2016(11): 105-110. DOI:10.3969/j.issn.1004-4434.2016.11.019
[20]
马雪松. 第三次分配在新时代的新变化、新利好[J]. 人民论坛, 2021(28): 14-17. DOI:10.3969/j.issn.1004-3381.2021.28.002
[21]
马桑, 陈冰. 行为助推驱动第三次分配: 何以可能, 何以可为?[J].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5): 105-111.
[22]
葛忠明, 林子昂. 适度普惠还是适度积极?——论共同富裕背景下福利政策的发展[J].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6): 78-88.
[23]
文军, 吕洁琼. 社区为本: 反贫困社会工作的理论建构及其反思[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1): 10-18.
[24]
王杨. 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行动策略——以全国首个城市“慈善社区”试点创建项目为例[J]. 中州学刊, 2016(7): 77-81. DOI:10.3969/j.issn.1003-0751.2016.07.015
[25]
刘京.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报告2015——以百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例[M].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6: 10.
[26]
罗天莹, 张兴杰. 论社区工作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J]. 理论学刊, 2007(2): 50-51. DOI:10.3969/j.issn.1002-3909.2007.02.015
[27]
高灵芝. 论慈善事业的社区化与社会化[J]. 社会科学研究, 2004(3): 104-106. DOI:10.3969/j.issn.1000-4769.2004.03.026
[28]
石国亮. 慈善文化进社区: 意义、挑战与路线图[J]. 社会科学研究, 2015(5): 123-129.
[29]
徐选国, 秦莲. 第三次分配视域下社会工作本土理论建构及其实践向度[J].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22(4): 105-114. DOI:10.3969/j.issn.1008-7621.2022.04.013
[30]
郭安, 顾云虎. 论第三次分配与社会工作者的责任[J].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05(4): 69-74. DOI:10.3969/j.issn.1673-2375.2005.04.018
[31]
付立华. 社会工作助力共同富裕: 何以可能和何以可为?[J]. 山东社会科学, 2022(7): 15-20.
[32]
胡小军, 朱健刚. “三社联动”机制下社区基金会的功能与运行逻辑[J].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1): 77-86.
[33]
顾东辉. 专业及其超越: 当代中国的助人利他行为分析[J]. 社会工作, 2020(1): 34-48, 107-108. DOI:10.3969/j.issn.1672-4828.2020.01.008
[34]
何雪松, 覃可可. 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与定位: 以城乡社会学为视角[J]. 西北民族研究, 2021(3): 163-172.
[35]
王道勇. 社会合作何以可能——集体利益论与集体意识论的理论分析与现实融合[J]. 社会学研究, 2022(5): 111-129, 228.
[36]
童敏. 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专业困境及其解决路径——一项历史和社会结构的考察[J]. 社会科学辑刊, 2016(4): 42-47.
[37]
童敏. 社会政策的基本逻辑——兼论社会工作者的角色[J]. 社会, 2004(2): 30-33. DOI:10.15992/j.cnki.31-1123/c.2004.02.011
[38]
关信平. 中国共产党百年社会政策的实践与经验[J]. 中国社会科学, 2022(2): 103-122, 206.
[39]
许小玲, 陈殿林. 共同富裕视角下的第三次分配: 现实挑战、理解维度与实践要领[J]. 中州学刊, 2023(7): 80-87. DOI:10.3969/j.issn.1003-0751.2023.0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