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学院,北京,102488

基金课题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百村经济社会调查”子课题“社会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模式研究——以北京市大兴区赵庄子村为例”(98ASH001)。
作者简介
- 杨红 (1994— ),女,汉族,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社区治理.
通讯作者
- 陈涛 (1966— ),男,汉族,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工作,社会政策与福利。Email: chentao501@sohu.com..
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21-10-16
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学院,北京,102488
2. School of Sociology, 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2488, China
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以来,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重点工作任务。如2018年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同时强调动员社会参与,即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1]2019年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2]2020年的《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治理,要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提高乡村治理效能。[3]因此,在突出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以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与鼓励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并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双重背景下,研究多元主体参与村庄治理的模式具有时代意义。
本文以北京市京郊村庄Z村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Z村多元主体具体的治理状况,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村庄中具体参与治理的主体及其职能定位是什么?二是这些参与村庄治理的主体之间的互动过程与互动模式是怎么样的?三是这些治理主体互动形成的村庄治理模式可以总结概括为什么样的模式以及这种治理模式的特征有哪些?四是这种村庄治理模式得以形成的原因以及这种村庄治理模式是否具有可推广性的讨论?
一、从乡村治理聚焦到村庄治理乡村治理作为新时代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研究基层治理实践中具体发展出的村庄治理模式兼具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意义。实践上,乡村治理作为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社会变革的产物,是国家正在进行创新社会治理,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过程中的重要一环,研究村庄治理有助于丰富社会治理实践的内容。对具体的村庄治理模式进行探索分析,一方面能够为具体的村庄治理实践提供意见与建议,另一方面能为村庄治理实践中促进多元主体的参与提供新的视角。
(一)乡村治理的三个阶段
回溯过去,有关乡村治理的研究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998—2005年是乡村治理研究的起步阶段;2006—2012年是我国乡村治理研究的发展期;2013年以后乡村治理研究进入成熟阶段。[4]
在1998—2005年乡村治理研究的起步阶段,学者多以宏观的视角回顾早期的乡村治理模式,探索乡村治理模式具体的概念与理论内涵,乡村治理研究处于萌芽阶段。如王金洪等从王阳明的作品中整理出乡村治理的意涵,并应用于乡村治理的现实实践;[5]徐勇理出了“县政、乡派、村治”的治理结构;[6]贺雪峰提出了乡村治理研究的三大主题。[7]这些研究成果为以后乡村治理的相关研究指引了方向。
2006—2012年是我国乡村治理研究的发展期,这一时期乡村治理的研究多关注乡村治理模式、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等。自2010年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蓬勃发展以来,学者开始研究我国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以具体个案探讨新型农民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影响;[8]在研究上采用不同的研究视角,如吴妤等运用的协同学的视角。[9]贺雪峰认为,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在农业税取消之后有了重大变化,乡村治理中各利益主体间的行为逻辑和相关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10]
2013年以后,国内乡村治理研究进入成熟阶段。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五位一体”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到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新的多元的社会力量涌现,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各种乡村治理模式的研究兴起。学者主要探讨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逻辑、内容要素与发展路径。刘金海研究发现,在新时期村级治理单元被突破或重构的情况下,乡村治理的模式迎来新的发展与创新;[11]马超等认为“乡政村治”的结构困境和矛盾促使新的乡村治理模式产生,党领导下的乡村多元主体通过平等协作的方式参与村治形成了协同合作化治理模式;[12]殷民娥认为,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乡村治理路径应该让国家、个人、社会三大主体采用系统化的方法有机整合,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发挥协同效应。[13]
具体到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治理模式研究方面,学者们研究了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具体路径。如梅长青等认为在多元主体共治与乡村全面治理体系的塑造过程中,具体途径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培育乡村社会组织、互构群众与社会组织、建构社会组织体系等。[14]覃晚萍等研究了新时代多元主体推进乡村治理的法治化路径,认为纵向之路是树立村级组织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示范作用,发挥民间组织的支柱作用,促进新乡贤的独特作用,激活村民的能动作用;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乡村是横向之路。[15]王云飞等从主体的角度出发分析主体间的关系,主张以系统化的方法整合多元主体以提升乡村治理的水平与成效。[16]
贺雪峰认为,村庄治理是乡村治理研究的核心内容,村庄治理研究是要在市场化和现代化的背景下,为农民和他们在村庄的生活找到依据与理由;其认为社会学专业上的村庄治理研究应该从农民现金收入很少、闲暇时间很多的实际出发,为农民提供多样化社会性交往的机会,引导农民多从社会交往方面重建村庄生活的意义。[17]
(二)村庄治理主体与村庄治理模式的研究
在村庄治理主体上,学者研究发现,村庄治理的主体逐渐由单一主体向多主体转变。其中多主体主要有原子化个体和组织化主体两种类型。原子化个体主要有村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庄富人、村庄能人、村庄精英、村庄新乡贤、大学生村官、“村庄混混”和“村庄老好人”等;组织化主体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村庄宗族组织、村庄宗教组织、村庄经济组织和村庄民间组织等。总结来说,学界对于村庄治理主体的研究主要包括村级组织、村庄自组织。村庄自组织具体包括农业经济合作社、“村民议事会”、老年协会等,突出治理主体的横向拓展。
在村庄治理模式上,贺雪峰从村庄结构维度将村庄治理模式界定为:特定的村庄结构及其对政策反应的特殊过程与后果;特定的农村社会结构、特定村庄社会结构对政策反应的过程与机制、政策在村庄社会内部形成的特定政治社会后果,构成村庄治理模式的三个要素。[17]肖勇等认为村庄治理模式包括治理权力、治理主体、治理资源和治理手段等四要素;构建“多元”治理主体的关键是能够维系村庄生存与发展的特定治理组织,能够作为一种平台支撑村民的各种利益集团实现利益互动。[18]
学界将村庄治理模式按照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按村庄治理主体数量,村庄治理模式可分为一元村庄治理模式和多元村庄治理模式。按村庄资源来源方式,村庄治理模式可分为资源内生型村庄治理模式和资源外生型村庄治理模式。按村庄治理模式发展态势,村庄治理模式可分为多元整合模式和总体性村庄治理模式。按村庄治理方式,村庄治理模式可分为人治型村庄治理模式、经营型村庄治理模式和法治型村庄治理模式。
在探讨具体治理模式时,学者大多是以某一具体村庄作为研究个案,通过分析治理主体的互动机制进而概括村庄治理模式。如刘义强以湖北平村为个案总结了多元整合的村庄治理模式;[19]赵泉民和井世洁研究发现,N村结成了涉农企业+村委会+合作社+农民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了企业、村组织、合作社在村庄的横向“合作治理”;[20]井世洁等研究发现苏南的Y村依托“产权社会化”的股份合作社组织,“优化组合”治理主体,形成“村社协作型”社区治理模式;[21]张军立足于K社区,建构了基于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多重立场协商民主、多方资源调配整合、多向力量调整高度融合的立体性“善治策略”;[22]丁奇与和培通过对青海土关村的研究提出了“思行共参”式的村庄规划治理模式,即以村民参与为核心,从村民的思想参与和村庄建设行为参与两方面入手,构建政府、规划师、村庄公众与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平台。[23]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具体研究内容
本文通过对一个村庄个案的研究,运用参与式观察法和访谈法,了解村庄治理过程中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具体表现,研究问题聚焦于村庄中各参与主体的职能定位及其具体的互动内容和互动形式,重点关注乡镇一级、村两委、社会组织、村庄自组织、社会力量的参与内容和参与形式,关注多方力量的博弈过程与推进过程。研究目的在于试图探究多方主体之间具体的互动过程与互动模式,最后总结出多元主体在村庄治理过程中的具体模式。
本研究的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一是参与村庄治理的各主体介绍,包括乡镇及以上力量、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组织、村庄自组织、外部社会力量等;二是多元主体各自的职能定位;三是介绍多方主体的互动过程与互动模式;四是这些治理主体互动形成的村庄治理模式的概括总结和特征分析;五是形成这种治理模式的原因分析以及这种模式是否具有推广性的讨论。
二、多元主体参与村庄治理Z村坐落于北京市南部,地处永定河冲积平原,海拔约26米。Z村具体位于大兴区魏善庄镇东侧,距黄村镇东南约13公里处,东邻崔家庄,西北距王各庄2公里,南距河北辛庄0.5公里。Z村属于典型的北方平原地貌村,社区院舍近邻,整体呈一种“田字格”状分布,其主街呈“十”字形。2014年Z村在党支部书记H的带领下,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村庄的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备。H书记在村中推广和践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治理理念,从推行“七卡”服务到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为村庄配备了主食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公家超市、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幼儿园等,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服务站),成立了社区义工菜园和社会工作事务所,为村民提供了一系列便民利民设施,打造了完备的社区化公共服务平台。总结来讲,Z村在治理上遵循服务型治理的理念,已经具备了相对成熟的治理基础,在具体治理中鼓励外部社会力量参与村庄治理;扶持和引导村庄自组织参与村庄治理,形成了多元主体参与村庄治理的局面。
(一)Z村的治理主体多元化
参与Z村治理的主体主要包括乡镇及以上力量、村两委、社会工作机构、普通村民和村庄自组织、外部社会力量——新村民等,整体上呈现多元化趋势。乡镇及以上力量主要包括魏善庄镇、大兴区和北京市层面的力量;村两委是指Z村的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机构是大兴区Y农村社会工作事务所,于2016年7月在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直接担任主任;自2017年社会工作者进驻以来至2019年12月,针对村庄面临的一些问题积极回应村民的需求,共举办过8次大型社区活动(如表1所示),并将文化艺术节、捕鱼文化节、慈善公益节确定为Z村每年的三大品牌节日;普通村民与村庄自组织中,普通村民以村庄微信群互动、村民大会等形式参与村庄事务管理与大型社区活动;Z村的村民自治组织有Z村志愿者服务队、Z村合唱队、Z村爱心基金会、Z村义工队,均参与村庄大型社区活动与日常事务管理。Z村的新村民是指一部分非本村的村民即外来的人,他们通过参与村庄的公共事务或者是某种契机成为Z村的新村民,拥有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服务村庄的机会。新村民包括但不仅限于专家团队,还包括一部分各行各业的愿意参与Z村事务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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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Z村大型活动内容时间表 |
(二)村庄治理中多元主体的职能定位
在社会工作机构进驻村庄之后,社会工作机构作为一个村庄治理的参与主体和社会资源的链接者,打破了原有的由村两委及乡镇政权组织治理的单一的村庄治理格局。
如表2所示,第一届全民K歌大赛中的参与者有全体村民、社会工作者、村委会成员,村民以妇女和老年人为主;而第二、三届群众文化艺术节中的参与者有全体村民、村委会、社会工作者、村庄志愿者队伍、社会各界人士,其中社会各界人士就包括新村民、大学生志愿者与政府官员等。第二、三届的群众文化艺术节的参与者相较于第一届全民K歌大赛的参与者来讲明显更加多样化。另外就是活动中参与主体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Z村村委会由第一届全民K歌大赛中活动的协办方,转变为第二届和第三届群众文化艺术节中活动的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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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群众文化艺术节活动参与主体与参与者的变化 |
1. 村两委:管理者+服务提供者
社会工作机构未进驻村庄之前,村庄的治理主体主要是Z村村两委以及魏善庄镇政府,村两委负责村庄的所有集体事务,是一个管理者的角色,魏善庄镇政府作为基层的政权组织,对村庄这一基层自治组织起到统筹管理的功能。在社会工作机构进驻之后村委会的角色逐渐发生了转变,从管理者向管理者与服务提供者相结合的角色转变。如在2017年7月举办第一次大型社区活动即第一届全民K歌大赛时,是由社会工作机构主办,村委会是协办者。活动举办之后,村两委班子看到了活动的效果,之后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全民K歌大赛升级为全民文化艺术节,确定成为村庄的三大品牌节日之一并写入村规民约。“文化艺术节从第二期开始交给村委会的W姐来办了。”(X访谈记录)另外,在2018年和2019年的群众文化艺术节中,村委会以主办方,社会工作机构以协办方的角色共同筹办活动,在此过程中村委会成为了村庄服务的提供者。
2. 社会工作机构:服务的提供者+资源链接者+使能者
社会工作机构作为专业服务的提供者,是进驻村庄之后,在了解村民需求的基础上依托村庄资源,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村庄策划和提供了一系列的个案、小组、社区服务活动,如社区学堂、“小地主”、巡视探访等,满足了村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也针对村民文化娱乐生活匮乏、村庄凝聚力不强等问题,与村委会一起举办了大型社区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服务成效。
社会工作机构作为一个相对独立于村庄的社会组织,其资源链接者的角色主要体现在,社会工作机构的成立引入了外部的社会力量作为机构的理事,如高校的教授、研究机构的研究员等,以及大兴区民政系统的领导作为机构的行政督导,还包括一些其他地方关注社会工作机构在Z村发展的民政系统的领导们,这些力量可以作为机构链接资源并对机构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同时这些力量本身也具有链接资源的能力,进而能够引入更多的资源运用于机构的发展与村庄的治理中。另外不容忽视的是社会工作本身的专业属性,社会工作机构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注重运用链接资源的方法,为服务对象链接可支持的资源,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如社区学堂(四点半课堂)的服务中链接到了镇里的老师为孩子们辅导功课,社区学堂是在社会工作者进驻村庄之后筹备成立并开展服务活动的。
社会工作机构作为使能者,一方面体现为社会工作机构帮助培育村庄自组织——Z村爱心志愿者服务队,社会工作者通过对志愿者的前期入户访问、招募志愿者成员、制定志愿者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志愿者的例会与主题活动、引导志愿者参与村庄服务活动等,渐渐使志愿者团队成为能够服务于村庄、服务于村民的村庄自组织;另一方面表现为社会工作组织的“答村民问”活动,为村民与村两委之间的顺畅沟通提供了保障。“答村民问”是由社会工作者主持,村两委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在Z村村民议事大厅一起参与的活动。首先是社会工作者汇总前期在需求调研中村民反映的问题,在会议上向村两委成员集中反映,由村两委成员为参会村民现场解答;村两委成员解答结束之后,社会工作者安排村两委成员回避,邀请村民现场再提问问题,社会工作者现场收集问题之后请村两委成员再做现场答疑。在“答村民问”这一活动中社会工作者为村民与村两委之间搭建了交流的桥梁,促进了村民和村委会之间的有效沟通。
3. 其他主体:多元化功能
除了镇政府、村两委及社会工作机构这三个重要的主体以外,不容忽略的是活动中其他参与者的增加。与全民文化艺术节的参与者逐渐多样化的情况相似的是,在前后三届慈善公益节活动的参与者对比中也呈现出了类似的趋势,正如下表3所示的那样。相较而言,第二届慈善公益节的参与者增加了村庄志愿者队伍和大学生志愿者;第三届慈善公益节的参与者增加了外来表演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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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慈善公益节活动的参与主体与参与者的变化 |
(1)村庄志愿者队伍:活动的参与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在社会工作者进驻之后,村庄的治理局面逐渐呈现出多元的互动状态。村庄志愿者队伍逐渐成为村庄治理的新主体。村庄志愿者队伍既是活动的参与者,又是服务的提供者。村庄志愿者队伍在2018年的第二届全民艺术节时表演了大合唱;在2019年的第三届全民艺术节时集体表演了时装秀。志愿者队伍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开展一些单独的志愿服务活动,如入户探访老人、给老人包粽子,到之后每周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这说明志愿者开始投入到了村庄的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机构不仅在大型活动中注重激发志愿者队伍的活力,也鼓励志愿者队伍参与村庄的日常服务活动。志愿者队伍作为村庄的自组织,在村庄的治理过程中是活动的参与者和服务提供者的角色。
(2)新村民:活动的参与者和资源的链接者。Z村的新村民总体上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人群,一类是经村两委或是村民引荐来进入村庄的,如政府官员;另一种是以社会工作机构为媒介进入村庄的,如高校的教授。来到Z村参与村庄事务的新村民,作为村庄外部的力量,具有各行各业的社会资源,一方面能够为村庄链接到需要的资源,为机构、村庄的发展提供资源支持;另一方面他们也参加一些大型的社区服务活动,为村庄和村民提供具体的服务。如第三届捕鱼文化节有这样一个环节是安排新村民与老人吃一顿团圆饭,另外新村民也参与慈善公益节的捐款活动。
新村民总的来说可以作为村庄资源的链接者,一方面是为村庄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另一方面也在运用他们背后的社会资源,为村庄链接更多的资源。这一群体也在不断地扩大,以有形或无形的力量推动村庄治理结构的变革。
(3)其他村庄自组织:活动的参与者、服务型治理的先行者。目前看来,村庄的自组织Z村合唱团还是一个参与者的角色,如在第三届文化艺术节中表演了两个节目,其主体的作用还不太明显。而Z村爱心基金会和Z村义工队,是村庄原有的自组织,是村庄坚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治理理念、推进服务型治理和农村社区化建设新模式的先行者。Z村爱心基金会与Z村义工队在村庄治理中可作为村庄的基础性力量和村庄志愿精神的倡导者和执行者,通过他们的行动切实影响村民对于村庄志愿互助精神的认识。Z村爱心基金会让有需要的村民获得了帮助,也让村民看到了慈善的力量,并积极参与慈善公益节活动的募捐。Z村义工队在服务村庄的过程中让村民看到了自己的力量对于村庄治理的重要性,能够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庄的各项事务中;他们在具体服务过程中所展现的志愿精神和共同体意识也有助于村民增强彼此之间的认同感,提升村庄的凝聚力。
三、村庄治理中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与模式(一)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
多元主体中的村两委、社会工作机构、村庄自组织、外部社会力量各自或合作在具体事务中发挥作用,正在推动着村庄治理格局的改变。比较显著的变化是镇政府与村庄之间、村委会与社会工作机构之间、社工机构与村庄自组织之间、新村民与村两委、社会工作机构之间的互动过程。
1. 镇政府与村庄:从管理到管理+服务
镇政府作为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在与村庄的互动上增加了以社工机构为媒介的互动。Y农村社会工作事务所进驻村庄之后,镇政府通过社会工作机构下沉社会服务项目,是通过社会工作机构间接服务村庄。具体表现为Y农村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接了魏善庄镇的项目,镇政府以项目购买的形式为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为村民提供具体服务。而之前镇政府与村庄的互动主要是对村两委的统筹管理,不直接与村民发生关系。镇政府通过村两委间接管理与服务村庄,在具体的治理过程中是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下设到村两委对接村庄的具体事务,如镇组织部对应的基层党建工作,镇妇联对应的妇女工作,镇民政科对应的就业、养老保险参保等工作,镇农业生产办公室对应的土地流转工作,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应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镇卫生院对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相关工作,镇文体中心对应的文体活动工作等。
2. 村委会与社会工作机构:互相协作
村委会与社会工作机构的互动也在发生变化,主要变化在于村委会与社会工作机构能够互相协作共同投入村庄治理的具体事务中。如村庄的大型社区活动,刚开始是由社会工作机构主办,村委会协办,后来慢慢过渡到社会工作机构,将主办角色交给村委会,由村委会主办,社会工作机构协办。
在第三届丰收节(捕鱼文化节)的时候,我们基本上就改了(设计的流程)。让村委会派一个人(一个成员)参与到了活动的策划中,和社会工作者共同策划丰收节。社会工作者从他的主持、组织者变成了协调者。动员、发动村民或者是村委会自己去组织,也是为了以后Z村村委会能够为独立开展这样的工作做一些准备。(H访谈记录)
这一过程中具体的转变时间是在2017年的捕鱼文化节。由于捕鱼文化节是在2016年的捕鱼活动的基础上发展来的,到2017年的捕鱼文化节时,村庄已经积累了举办捕鱼活动的经验,村委会成员G作为活动总指挥,统筹安排村委会成员和社会工作者成员开展活动;2018年的第三届捕鱼文化节也是以村委会成员G作为活动的总策划人,活动由G和社会工作者共同策划。而2017年的慈善公益节作为第一届这种慈善活动形式的节目,节目的策划还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村委会负责协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第二届慈善公益节和第二届捕鱼文化节均是以村委会成员或村民作为总负责人,社会工作者作为协助负责人举办的。
3. 社会工作机构与村庄自组织:培育和助力
社会工作机构和村庄自组织的互动主要体现为社会工作机构培育了Z村志愿者服务队伍,志愿者队伍逐渐以主体的形式参与到村庄治理的过程中,主要体现为志愿者队伍不仅是作为一个参与者来参与大型社区活动,也逐渐拥有了和村委会、社会工作机构一起参与讨论策划的机会和资格,在村庄的一些事务中有了发言权。
第三届慈善公益节的时候,又有了一些变化。社会工作者主要是辅助,具体的工作主要还是由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团队,包括社会工作事务所、村委会、志愿者团队这三方来一起实施。策划这件事呢,虽然说是以我为主,其实还是群策群力,大家在活动举办之前,提前一个月,包括事务所的人,包括村委会的人,以及志愿者团队的一部分人加入进来。大家坐在一起讨论了几次,这个方案和具体的流程等。(L访谈记录)
这些转变总结来说就是志愿者团队作为本村的自组织参与了活动的策划和设计,可以在前期筹备会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在活动过程中给予村委会和社会工作者帮助。
志愿者的角色也在发生改变,总的来说是主动性增强了,在第三届慈善公益节活动结束的总结会上,志愿者也提出了一些活动的问题和建议,比如展览区和义卖区的宣传问题,宣传不足,很多村民不知道这个事情;建议社会工作者可以做一个跳蚤市场,大家把闲置东西捐出来,可以交换也可以买,这个可以作为以后Z村的娱乐活动来做。(J访谈记录)
由此可见,社会工作机构与村庄自组织Z村志愿者服务队伍的互动、从刚开始的社会工作者培育队伍和组织活动,志愿者服务队接受活动安排与计划分工,逐渐转变为在活动的策划及执行过程中志愿者服务队的全程参与,从开始对活动流程的讨论,到活动执行中的具体服务以及活动结束的总结,志愿者站在村民或是策划者的角度可以对社会工作机构提出一些问题和建议。这一互动过程的改变是志愿者主体性的增强。
4. 新村民与村两委、社会工作机构
由村庄和社会工作机构引入的外部社会力量(新村民)逐渐参与到村庄的治理中,主要是作为资源的链接者,为村庄及机构链接需要的社会资源,推动村庄治理格局的改变。外部社会力量与村两委、社会工作机构的互动发生的转变表现为外部社会力量由被动链接变为主动参与。如刚开始是村庄(村两委、社会工作机构)这一方面主动链接,在与村庄接触之后,外部社会力量会主动参与,为村庄提供一些资源与服务。
这些新村民,可能开始的时候是书记去链接,他们具有被动性,后来他们就慢慢想为村庄做一些事情,他们就具有主动性了。(J访谈记录)
如他们一般在大型活动的时候都会来村庄,为村庄做一些事情。在慈善公益节的过程中是捐款,在捕鱼文化节的时候是陪老人一起吃团圆饭。正如H所说的:
我是不会去邀请别人来参加慈善公益节的,邀请人家不是相当于变相地和人家要钱了么,他们一般是知道了要办活动就会主动过来。(H访谈记录)
这正是体现了外部社会力量的主动参与。
(二)多元主体的互动模式分析
参与Z村治理的主体有:魏善庄镇政府、村两委、Y农村社会工作事务所、Z村志愿者队伍、新村民。在主体的职能上,镇政府负责统筹管理;村两委正在实现从管理者到“管理者+服务提供者”的转变;社会工作机构作为“服务的提供者+资源链接者+使能者”;村庄志愿者队伍作为活动的参与者和服务的提供者;新村民作为活动的参与者和资源的链接者;除Z村志愿者队伍以外的其他村庄自组织分别作为活动的参与者、服务型治理的先行者。
在具体参与村庄事务的方式上,魏善庄镇政府是通过村两委和社会工作机构管理、服务村庄;村两委一是直接参与村庄事务,二是通过与社会工作机构、村庄自组织合作参与,三是通过对村庄自组织的管理与扶持参与;社会工作机构参与村庄事务也有三种方式:一是直接参与,二是与村两委、村庄自组织合作参与,三是通过培育自组织参与;村庄自组织一是直接参与,二是与村委会、社会工作机构一起合作参与;新村民一是通过社会工作机构参与,二是通过村两委参与,三是直接参与。在具体的治理过程中,镇政府与村庄的互动中增加了以社会工作机构为媒介的互动,村委会与社会工作机构能够互相协作共同参与村庄事务,村庄自组织的主体性作用增强,外部社会力量为村庄提供资源支持,也主动参与村庄事务。
总结来说,Z村的治理是从回应村民的需求出发,以解决村庄的具体问题为目标,各主体充分尊重村庄的特色和风土人情,依托村庄资源,在村庄展开一系列的行动策略,以回应具体的现实问题并提升村庄的治理能力。多元主体在Z村的治理中是以村两委为主导,村两委与社会工作机构相互协作,鼓励和扶持村庄自组织参与,引入外部社会资源形成助力的模式。这种模式中多元主体之间民主协商,紧密配合,通力合作,逐渐发展出较为稳定的沟通与合作渠道,多元主体呈现出协同合作的局面。
具体来说,村两委负责村庄的各项具体事务,在村庄治理上起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体现在:村两委在维持自己的领导角色的基础上能够看到社会工作机构的功能与作用,接纳社会工作者参与村庄的事务,并且村两委与社会工作机构在具体的治理事务上能够相互沟通、共同协作;村两委扶持与鼓励村庄自组织参与治理、主动链接外部社会资源、鼓励外部社会力量参与。村两委的主导作用是使多元主体之间能够互相协作、达成协同状态。
此外,这一互动模式能够持续稳定地运作,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多元主体拥有共同的目标,即在村庄治理这件事情上有比较一致的价值观。村两委和社会工作机构都是从村民的需求出发,策划和设计服务活动以满足村民的实际需求;村庄自组织由本村村民组成,也是从服务村庄的角度出发;外部的社会力量愿意参与村庄事务,也是比较认可村庄的治理理念,也回应了成为新村民的条件。
大家都比较认同Z村的价值观,也愿意为Z村做一些事情,愿意和Z村做朋友,都可以成为新村民。(H访谈记录)
另一方面,这些主体之间逐渐形成了共同议事的机制。在组织村庄的大型社区活动以及解决一些村庄具体的问题上,主要是村两委、社会工作机构与村庄自组织这三方会坐在一起协商沟通,讨论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2017年社会工作者进驻村庄之后,主要是社会工作者和村委会互相商量制定活动方案;到2018年3月村庄组建志愿者队伍之后,Z村志愿者服务队作为村庄自组织开始参与村庄大型社区活动,到2019年5月的第三届全民文化艺术节和2019年12月的第三届慈善公益节时,志愿者服务队与村两委、社会工作机构三方共同议事,包括一起讨论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活动总结,自此这种议事机制一直持续。虽然这种议事机制还没有作为村庄的村规民约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但是已经成为主体之间协商合作的行动规则。
四、Z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讨论(一)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
在国家鼓励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北京市提出了构建新型社区治理体制,推动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基础、以社区服务站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区单位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结构。[24]具体在Z村的治理中,治理主体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除了魏善庄镇政府和村两委之外,还包括Y农村社会工作事务所、Z村志愿者队伍、新村民,其中社会工作机构是以社会组织的形式发挥作用,Z村志愿者队伍作为村庄自组织,新村民作为外部社会力量。这几个治理主体共同参与村庄治理,使得村庄治理呈现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模式。
在讨论我国的村庄治理模式时,学者罗大蒙认为,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村委主导的民主合作体制,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良性协作式平衡关系”,能够调适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是一种具有可持续性的治理模式;并认为有效的沟通、对话、协商是其工作机制。[25]而Z村的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以村两委为主导,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与村民的力量,注重主体之间的沟通协作,打造协同治理机制,这与民主合作体制的意涵不谋而合。
冯义强等研究鄂西南B村时发现,B村的新型村民自治组织乡贤道德评判团、村民自治议事团等“横向拓展”了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形成了以多元主体共治为特征的村庄治理模式。[26]刘义强等以湖北平村作为研究个案,认为平村的村庄治理开启了一种新的多元整合模式,即在村庄治理过程中,通过产业带动、团体协作、认同培育、社区整合,实现了治理主体和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19]这两个研究都注重鼓励村庄内部力量参与村庄治理,这与Z村鼓励村庄自组织、发挥村民力量参与村庄治理所体现出的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思路基本一致,但是都没有对相对复杂的多元主体之间的互动模式进行总结。如冯义强的多元主体共治是强调村庄内的村民自治组织之间地位相对平等,能够促进村民民主治理,更多的是村民自组织横向拓展参与治理,也并未探讨其与村委会的关系是否也可用共治来形容;而刘义强的多元整合模式形容的是治理主体和治理资源的整合,强调运用多元整合手段整合多元主体和多元资源。
对于相对复杂的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模式研究,主要有两种主流观点。一种是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实践模式,另外一种是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以王名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模式,多元共治有四个特点:一是主体的多元化,二是治理过程是开放、复杂的共治系统,三是主体间的共治机制是对话、竞争、妥协、合作和集体行动的,四是治理目标是达到共同利益;来自不同层面的主体之间相对独立,他们可能是委托代理关系,也可能是合作关系,还可能是兼具竞争与合作的博弈关系。[27]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是在多元主体治理、协同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探索各主体间的协调与合作路径,建构一种高度弹性化的体制机制来解决公共问题;我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目标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公民主体、社会自治、政府治理有机统一,形成多元共治的“善治”格局。[28]
何亚群、曾维和等学者提出了城市社区多元化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型,认为政府、社区组织、各种非政府组织及社区居民等多个治理主体,通过社区平台建构相互合作的社区自治系统和协同治理机制,共享社区权力、资源,发展社区公益事业,维护社区秩序;这种模型强调,治理过程中各种社会力量多元化目标的有效凝聚与整合,多主体整体功能的优化和重组来实现社会整合。[29]苏云认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理论是在开放的社区内各个治理主体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作用,形成一个有序的社会协作系统,最终实现社区治理的高效稳定。[30]
结合Z村的治理实践来看,参与Z村治理的多元主体之间已经形成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局面,具体为:以村两委为主导,村两委与社工机构相互协作,鼓励和扶持村庄自组织参与,引入外部社会资源形成助力的模式。在这种治理模式中多元主体之间目标一致,在行动上民主协商、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协商合作的议事机制,已经具备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协同治理的体制与机制,因此笔者将Z村的村庄治理模式总结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
(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形成的原因分析
Z村作为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北京村庄,在治理过程中村两委遵循服务型治理的理念,引入社会工作机构,培育村庄自组织,吸纳外部社会力量参与村庄治理,形成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可以说Z村的这种治理模式是在国家鼓励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的社会政策引导下探索我国乡村治理实践的产物,Z村作为村庄治理模式的探索者和实践者,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治理成效。Z村的“农村第一次常驻社会工作事务所”的治理实践,已经写入改革开放四十多年首都基层社会治理的“十个一”。[31]笔者认为,Z村这种治理模式的形成与Z村所具备的特殊条件是分不开的,接下来将试图从Z村的区位优势、治理理念、治理内容等方面对Z村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村庄遵循党建引领,鼓励社会组织等参与村庄治理
在Z村的治理过程中,村庄遵循党建引领,不断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另外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村庄自组织等参与村庄治理,保障多元主体的参与渠道。其中,村书记“能人治村”,发挥模范作用,推动村庄治理格局发生转变。
Z村的H书记是村庄里经商回村的“能人”,作为村庄中的精英人物,于2012年开始担任村党支部书记,通过一系列的治理行动,推动村庄治理格局发生了转变。H书记从2014年开始带领两委班子首先对村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建一站式服务大厅、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公家超市、幼儿园等,为村庄迈向服务型治理打下了良好基础。其次是H书记带领两委班子推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治理理念,出资成立Z村爱心基金会,建立社区义工菜园,促进村民对于村庄治理观念的转变,对志愿服务与自助互助精神从不理解到认可和接受。在此基础上成立的Y农村社会工作事务所,H书记同时担任社会工作机构的理事长和主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机构在服务上的专业性,以弥补村两委在村庄治理上的不足,推动社会工作机构和村两委进行良性合作,形成互补的关系,进而提升村庄治理能力。还包括H书记以个人的力量链接外部社会资源,鼓励新村民参与村庄治理,并培育村庄自组织,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村庄治理奠定了治理基础,并且保障了多元主体参与渠道的畅通。
2.社会工作者发挥骨干作用,支撑村庄多元主体参与治理
社会工作者作为外部社会力量,有效支撑村庄内多元治理主体的参与和互动,积极调动村庄内资源形成协同治理局面。Y农村社会工作事务所入驻村庄后,综合运用专业人才力量和专业资源服务村庄,为村庄内多元主体的有效合作提供重要支撑。一是社会工作者机构利用专业人才队伍和专业力量为村庄提供直接的服务活动,以回应村庄的实际需求,解决村庄治理的实际问题,积极推进服务型治理;二是社会工作者与村两委共同协作,为村委会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补充基层治理人才队伍,推动村庄实现有效治理;三是社会工作者培育并助力村庄自组织参与村庄治理,丰富村民参与治理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村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社会工作者的骨干作用尤为显著;四是社会工作者链接外部有利资源,鼓励多种外部社会力量进入村庄,为村庄的问题解决提供有力支持,为多元主体参与村庄治理提供桥梁和纽带。
与其他一些村庄治理的模式有所不同的是,Z村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中,由于Y农村社会工作事务所的存在,其中农村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效地起到了协助村两委情感治理、协助各方利益协调,以及扮演村民之间黏合剂、培力者和协助组织治理的作用[32],从而整体上发挥出多元参与、共同治理格局中的骨干支撑作用。正是此点使得Z村的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局面得以出现,也构成其治理模式的独特之处。
3.村民积极参与,在治理中发挥主体作用
在H书记的影响下,Z村的村民积极参与村庄事务,为村庄打造出良好的治理基础。一方面,村庄整体上现代化程度较高,村庄内人口流动较为频繁,打破了传统的相对封闭和闭塞的状态,村民对外联络较多,思想较为开放,容易接受城市的先进治理理念,如志愿精神、公益慈善等,由此对于村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治理理念的认可度较高,能够积极参与村庄事务治理;另一方面是村民较为关注村庄的公共事务,具备现实参与村庄治理的条件。由于村民耕地已经上交政府,在村庄居住的村民已经无地可耕,因此村民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村庄事务;村庄内另外一部分外出打工的村民也大都在北京,这使得外出村民便于回村参与村庄的集体事务,如社区义工菜园、义工巡逻队、合唱队、村庄志愿者队伍等。村民以自组织的形式参与村庄事务并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村庄大型社区活动,发扬村庄慈善和志愿精神,打造村庄自助互助的共同体。
4.地处北京近郊,区位优势明显
Z村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东北部,属于首都北京的近郊农村。Z村京郊村庄的区位优势,使得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村庄治理成为可能,这也保证了Z村治理主体的多元性。这一方面使Z村能够引入社会工作事务所并作为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参与村庄治理,另一方面使Z村吸引来自城市地区的外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作为北京农村的社会工作机构,在北京社会工作发展较为先进的资源优势下,容易吸引来自外地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加入,进而保障机构的稳定发展。村庄引入的外部社会力量包括新村民、大学生志愿者、政府官员、外来表演者团队等,这些人大都居住在北京市区,Z村的距离优势和便捷的交通优势为这些力量进入村庄、参与村庄活动提供了可能。
(三)对于未来的展望
Z村之所以形成这种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其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社会工作者发挥骨干作用,支撑村庄多元主体,如村庄自组织、村民志愿者、新村民等参与治理;二是Z村村民的支持和积极参与,为一系列治理实践顺利推进奠定了现实基础;三是H书记作为推动村庄治理格局发生转变的重要人物,在村庄治理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先进的治理理念与开放包容的态度以及一系列行动举措保障了多元主体的有序参与;四是Z村地处北京近郊,对城市社会资源的可及性较高,这为多元主体进入村庄提供了现实可能。
在多元主体参与村庄治理的Z村,Y农村社会工作事务所在2018年至2019年已经辐射到了周边的四个村庄,在四个村庄建立了社会工作服务站,并为村庄的村民提供了社会服务,也取得了比较良好的成效,按计划在2020年社工服务站将会扩展到周边的另外10个村,可以看到这种治理模式在小范围内推广的初步可能。而在一定的地域条件下,如发达城市的近郊村庄,能够引入城市的社会资源,投入到村庄治理中;在治理理念上推进服务型治理;在治理内容上,村两委,尤其是村级党组织要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发挥村级党组织在村庄治理中的主导作用;社会力量,尤其是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队伍应积极参与,发挥社会工作骨干作用,为推进村庄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从而使得这种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在村庄中的发展成为可能。在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背景下,多元主体参与村庄治理在未来将成为主流。根据不同的村庄特点,多元主体的内容与参与形式也将不同,拥有内外部治理力量作为支撑的村庄,这种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模式也将更为复杂,而如何确保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将成为未来需要重点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内容,怎样发挥社会协同的作用也有了更多可能,这些也将成为未来创新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1] |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EB/OL]. (2018-09-26). http://www.gov.cn/zhengce/2018-09/26/content_5325534.htm.
|
[2] |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EB/OL]. (2019-06-23).http://www.gov.cn/zhengce/2019-06/23/content_5402625.htm.
|
[3] |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EB/OL]. (2020-02-05).http://www.gov.cn/zhengce/2020-02/05/content_5474884.htm.
|
[4] |
唐绍洪,宋哲超. “乡村治理”研究的知识图谱与研究进路——以1998—2016年CSSCI篇名含“乡村治理”文献为对象[J].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2): 79-87. DOI:10.3969/j.issn.1672-9684.2018.02.015 |
[5] |
王金洪,郭正林. 王阳明的乡村治理思想及实践体系探析[J].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4): 9-17. |
[6] |
徐勇. 县政、乡派、村治: 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转换[J]. 江苏社会科学, 2002(2): 27-30. DOI:10.3969/j.issn.1003-8671.2002.02.006 |
[7] |
贺雪峰. 乡村治理研究与村庄治理研究[J]. 地方财政研究, 2007(3): 46-46. |
[8] |
蔺雪春. 新型农民组织发展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山东个案评估[J]. 中国农村观察, 2012(1): 89-96. |
[9] |
吴妤,梅伟伟. 协同学视阈下的乡村治理模式研究——基于乡镇政府与农民组织关系的探析[J]. 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0(3): 20-25. |
[10] |
贺雪峰. 论乡村治理内卷化——以河南省K镇调查为例[J]. 开放时代, 2011(2): 86-101. |
[11] |
刘金海. 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与创新[J]. 中国农村观察, 2016(6): 67-74, 97. |
[12] |
马超, 李晓广. 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发展逻辑与实现路径[J].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7): 674-678. DOI:10.3969/j.issn.1671-816X.2015.07.005 |
[13] |
殷民娥. 多元与协同: 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主体关系的路径选择[J]. 江淮论坛, 2016(6): 46-50. DOI:10.3969/j.issn.1001-862X.2016.06.008 |
[14] |
梅长青, 李达. 多元主体共治: 新时代乡村治理创新的主要轨迹[J].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9(1): 172-176. DOI:10.3969/j.issn.1671-0681.2019.01.025 |
[15] |
覃晚萍, 王世奇. 新时代多元主体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路径探讨[J].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3): 97-101. |
[16] |
王云飞, 高源. 乡村治理主体系统化的建构及其策略[J]. 长白学刊, 2015(1): 119-124. |
[17] |
贺雪峰. 论村治模式[J].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 2005(2): 3-8. DOI:10.3969/j.issn.1000-579X.2005.02.001 |
[18] |
肖勇, 龚晓, 伍晓雪. “多元”对“一元”的否定: 村庄“多元”治理模式及其构建[J]. 社会科学研究, 2009(3): 93-98. DOI:10.3969/j.issn.1000-4769.2009.03.015 |
[19] |
刘义强, 王诗文. 村庄治理的多元整合模式及其机理研究——以湖北平村为个案[J]. 地方治理研究, 2017(1): 73-80. DOI:10.3969/j.issn.1008-6463.2017.01.008 |
[20] |
赵泉民, 井世洁. 利益链接与村庄治理结构重建——基于N村“村企社”利益相关者“合作治理”个案[J].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5(6): 64-74. |
[21] |
井世洁, 赵泉民. 新型乡村社区治理模式构建——基于苏南Y村“村社协作型”的个案[J]. 南京社会科学, 2015(4): 80-86, 94. |
[22] |
张军. 空间重组中的回迁社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基于K社区的实地研究[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7): 136-145. |
[23] |
丁奇, 和培. 乡村规划治理中的“思行共参”模式初探——以青海土关村为例[J]. 小城镇建设, 2019(6): 63-69. |
[24] |
北京市民政局. 互动访谈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夯实社会和谐基础[EB/OL]. (2019-01-10). http://mzj.beijing.gov.cn/art/2019/1/10/art_5594_736.html.
|
[25] |
罗大蒙. 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村委主导: 民主合作体制的建构——我国村庄治理模式的选择[J]. 晋阳学刊, 2013(4): 107-114. |
[26] |
冯义强, 陈燕芽. 创新自治: 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横向拓展”——基于鄂西南B村的个案研究[J]. 求实, 2019(4): 98-108, 112. |
[27] |
王名, 蔡志鸿, 王春婷. 社会共治: 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J]. 中国行政管理, 2014(12): 16-19. |
[28] |
于江, 魏崇辉.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逻辑理路[J]. 求实, 2015(4): 63-69. |
[29] |
何亚群, 曾维和, 郑昌兴.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下的我国城市社区研究[J]. 阅江学刊, 2013(6): 94-97. |
[30] |
苏云, 魏海奇.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视角下的民族宗教社区治理路径探究——以兰州市华林坪穆斯林社区为例[J]. 甘肃理论学刊, 2017(4): 73-78, 2. |
[31] |
北京市民政局.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夯实社会和谐基础[EB/OL]. (2019-01-10). http://mzj.beijing.gov.cn/art/2019/1/10/art_3936_344008.html.
|
[32] |
陈涛, 胡沙, 杨欣然. 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基于Y农村社工事务所在Z村的经验分析[J]. 学习与实践, 2020(1): 108-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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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Z村大型活动内容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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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群众文化艺术节活动参与主体与参与者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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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慈善公益节活动的参与主体与参与者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