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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21, Vol. 21Issue (2): 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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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何明洁, 潘语. 资源视角下社区基金对社区治理的作用研究——基于成都市15支社区基金的分析[J].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21, 21(2): 76-84.
HE Mingjie, PAN Yu. Research on the Effect of Community Fund on Community Govern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ources: A Qualitative Study Based on 15 Community Funds in Chengdu[J]. Social Work and Management, 2021, 21(2): 76-84.

基金课题

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研究类项目“基层社区治理中社区基金的作用机制研究”(2018-2-033)。

作者简介

何明洁(1979— ),女,汉族,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基层治理,应用社会学.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20-06-29
资源视角下社区基金对社区治理的作用研究——基于成都市15支社区基金的分析
何明洁 1, 潘语 2     
1.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610642;
2. 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四川 成都,610021
摘要: 随着中共十八大以来社会治理重心下沉,资源要素注入基层出现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新做法。以社区基金为代表的公共资金筹集和使用平台正是其中的一项机制创新。社区基金来自社会捐赠,是城乡社区在基金管理平台设专项科目,通过专项基金运营实现基金发起人的社区利益表达。从“社区发展的资源视角”出发,分析社区基金在为社区导入社会化资源的同时,从筹集、运行到监督的全过程对基层治理的触动和作用。研究认为,社区基金为社会资源参与社区事务提供了合法合规的平台,基金业务活动将社会捐赠人、社区两委、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和一般公众以各种形式、不同程度卷入社区的日常运行与发展治理工作。资金使用机制创新对于伸张社区主体性、拓展社会参与、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 社区基金    基层治理    社区发展    
Research on the Effect of Community Fund on Community Govern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ources: A Qualitative Study Based on 15 Community Funds in Chengdu
HE Mingjie 1, PAN Yu 2     
1.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Sichuan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0642, China;
2. Chengdu Jinjiang District Social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 Chengdu, Sichuan, 610021, China
Abstract: As social governance changes its focus to grassroots units since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there have been some innovations in channeling resources to the grassroots level. Community fund, as a representative of the platforms for raising and using public funds, is one of the innovations. Set up by urban or rural communities and mainly sponsored by private institutions and organizations, community fund is a special project to achieve community welfare for reside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ources supporting community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impact of community fund on grassroots governance, including its funding, operation and supervision, to figure out the role of community fund in capitalizing social resources for grassroots governance. It is found that community fund serves as a lawful platform for social resources to engage in community affairs. Besides, in its operation, social donors, community committees, residents, social organizations and the general public are involved in the daily management of the community. In conclusion, community fund can play an active role in realizing community self-development and increasing public participation.
Key words: community fund    grassroots governance    community development    
一、引言

(一) 研究背景

社会治理重心下沉到社区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社会建设的新格局。但长期以来,社区作为治理的末梢,其属性是群众自治组织,不享有固定的行政资源配套,因此一直存在治理空间、资源动员和治理能力不足的结构性困境。为增强社区治理能力,学界不断呼吁国家向社区加大投入,[1-2]其内在逻辑是通过资源的导入来逆转社区“低治理权”的结构性不利[3],拓展基层社会的治理空间,增强社区的组织动员能力,最终改善社区的治理状况。笔者将这种导向概括为“社区发展的资源视角”[4-6]

近年来,国家通过配套办公经费、项目制拨款和购买服务的方式不断向社区注入各类资源,也大力推行“三社联动”工作模式,以促进社区与专业力量协作来改善工作局面。[7-8]然而,无论是项目制拨款、购买服务还是三社联动,由于资金基本上来源于财政经费,其使用方向、流程、工作方式均被严格规定,社区的主体性未能在上述制度安排中得到充分激发,社区的自主治理能力缺乏锻炼,反而陷入“行政吸纳社会”和“基层悬浮”的窘境,引发了基层治理研究的热议。

(二) 社会资金进社区的公共性实践

“社区发展的资源视角”提示我们社区资源来源的多元化、社会化对于激活社区主体的治理能力的重大意义,只有当社区不受财政资金掣肘时,才可能自主、持续地调动社会资源投入本地的发展,从源头上给社区放权增能。

非财政资金进社区最早可以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部分农村在国际组织的影响下试点“社区发展基金”[9]。此类资金通常来源于国际合作项目,以互助资金的形式,协助生产小组开展生计扶持,目标指向促进农民参与和乡村发展,被视为“农村微型金融的新型供给形式……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和村民能力建设的重要手段”[10]。农村社区发展基金的直接作用通常是反贫困,同时它也推进了农户从个体生产到合作经营的决策参与,形成国际机构推动型、政府推动型、村民自建型等多种模式。[11]对城市社区中非财政公共资金的关注,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社区基金会”相关研究。自2008年起,深圳、上海等地陆续出现“社区基金会”,至2019年底已有181家。[12]研究者从营造区域内公益生态的立场出发,探讨基金会参与地方治理的实践经验和发展方向。[13-14]“社区基金会”被视为地方政府和社会为突破城市社区资源不足的瓶颈而寻求的本土解决道路。[15-16]然而,“社区基金会”一般建在镇街和区县层级,有关它触动具体社区治理局面的方法还需进一步聚焦。社会资金进社区的既有实践表明,资源来源的社会化确能增进社会参与,且资源注入牵动的各方力量对社区公共性的塑造、对利益主体多元性的正视,恰是城乡社区治理进阶稀缺的公共资源。

政策方面,将社会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纳入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以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为标志,文件专文论及“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推动居民借由参与资金的使用达致治理动员和公共参与的相关内容被明确提出。[17]中央文件出台后,地方各级政府纷纷发布实施意见或工作办法,对引导社会资金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进行了强调。如四川省提出“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18]。成都市民政局通过基层政权建设鼓励社区建立基金并给予配套奖励,市委组织部也将设立社区基金列入示范社区的建设标准。政策推动为基层实践确立了行动框架,于是社区积极行动、社会力量慷慨响应、基金管理平台规范指导,社区基金在多方协力推动下建立并迅速推广开来。

(三) 问题提出

“社区基金”是政府财政以外的社会资金,由城乡社区在基金管理平台设专项科目,通过专项基金运营实现发起人的社区利益表达,目前已在上海、成都、北京、南京、广州、深圳等地试点,单支基金的体量从几千到上百万元不等,数量和范围均快速增长。以成都为例,截至2019年10月全市已建立社区基金近600支、资金规模达2 300万元,分布在成都市慈善总会、四川省红十字基金会、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成都市武侯社区发展基金会、成都市邛崃社区发展基金会等9个基金管理平台。本文将以社区基金在筹集、管理、运行和监督四个环节与社区的关联互动为分析脉络,阐释“社区基金”通过资源导入带动主体性激发、改善公共事务参与状况、搭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过程和环节,从资源来源的社会化再造社区治理的多元协同,回答社区基金如何促进社会参与机制创新、深化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二、研究对象与资料来源

本研究以成都市已建立的社区基金为研究对象。成都是社会建设活跃的国家新一线城市,从2007年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始,十多年间围绕“还权、归位、赋能”的理念,开展了社区协商议事机制、居民院落自治机制、社区公共财政参与式预算等一系列社会领域的创新实践和制度建设。2014年第一支社区发展基金在成都市慈善总会成立,此后各社区、街道级的“社区基金”蓬勃发展,迄今,部分区县和街道实现社区基金全覆盖,基金数量和社会效应正在显著增长。

鉴于社区基金是新生事物,其组织架构、运营方式尚在探索试验,本研究采用典型调查法,通过主管部门、基金管理平台、行业专家和示范社区推荐收集到的15支城乡社区基金作为样本。课题组在2019年1月至10月到社区实地调查,访谈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管委会”)成员代表和社区内外利益相关者约59人次,从而构成本研究的基线材料。15支样本基金所在地覆盖成都市从主城区到近郊、远郊的城乡社区,成立时间分布在2014年至2018年间,包括成都最早建立的社区基金。

三、社区基金运行机制分析

(一) 社区基金多元筹集与共建机制

社区基金的多元筹集反映了社区事务公共性的实现程度。行政裹挟的社区由社区党委和社区居委(下文简称“社区两委”)作为政府的半官方代理人从体制内向社会输出公共行政资源,居民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动力不足、参与渠道有限。社区基金是财政以外的社会化资源,基金筹集扩大了社区事务的公共参与、将社区内外利益相关方的主体意识激发出来,通过基金实现了社区公共资源的多元投入和协同共建,这是本部分的论述主题。

1. 基金发起

15支样本社区基金中,绝大多数基金建立的直接原因是社区中突发应急性临时救助事件,社区和居民出于道义集资解困,发起资金金额及建立时间见图1。当善款用后结余,在基金管理平台设立社区可以自主话事的专项基金成为解决资金合法性的必然选择。虽然多数社区建立基金的初衷是响应社区内慈善互助的需要,但已有个别基金的建立是社区主动为之:社区真正想做的事往往难以得到按年度计划的财政资金的支持,社区需要开辟可以自主灵活使用的资金渠道,合法合规实地现自己的发展诉求,建立社区基金是一个便利的选择。

图 1 样本社区基金成立时间及发起资金金额

2. 启动资金募集

社区基金设立的启动资金根据各管理平台要求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从0.3万元到3万元不等。基金的本地属性决定了其募款对象是社区居民、爱心企业、个体经营户和驻区单位,而募集启动资金成为基金发起主体的首要挑战,其考验公众动员能力、检验社区的群众基础。我们发现,不少社区已不以资金数额论成败,他们看重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发起人来源的差异化、发起人数量等因素反映出的公众动员意义。一位基金管委会主任自豪地介绍:“我们的基金启动资金不多,只有13万元。但是这笔钱是一周之内我们收到的400多笔不同捐款汇聚起来的,说明我们村上群众认可,大家积极性很高!”

3. 基金管理委员会构成

按照基金管理平台对专项基金管理的要求,社区基金须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运营。本研究调查的15支社区基金其管委会人数在3—7人,平均规模6.9人,吸纳了居民议事会成员、楼栋长、党员、社区两委成员、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代表加入。基金管委会对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代表的有意吸纳反映出社区基金发起人对资金公共属性的敏感与尊重。

社区基金的筹集反映出,在社会事务领域,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确有行动的积极性和主体性,社区基金为社会资金进入社区开辟了正当规范的渠道。基金管委会是构架在社区与社会捐赠人之间的桥梁,捐赠人代表进入管委会既履行了维护捐赠人的业务要求,也用固定的机制将原本游离在社区以外的社会力量卷入社区事务中。

(二) 社区基金管理运行与共治机制

社区基金为社会力量介入社区生活提供了途径,而更具治理意义的是基金在管理和运行中一系列机制设置带来的聚人、造事的效果,它架构起社区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持续互动,推动多元协同从共建基金走向共治基金。本部分将由基金的组织架构、资金筹集、资助体系来呈现。

1. 组织架构

我们将基金的管理运行大致分为议事提案、决策、执行和监督四个部分/环节,对应有专门的基金组织架构。调查发现,在“多重任务响应机制”的长期训练下,社区非常擅于借助既有工作机制承接新生事物。基金运行各环节的参与者与社区日常工作的各种组织机制存在明显交叉,基金管理运行的组织架构与社区组织架构高度同构(见表1)。值得注意的是,同构并非等同,为了凸显社区基金的公共属性,一些基金管委会特意增加了社会捐赠人、居民、党员多形式、多渠道参与基金工作的设计,尤其是社会捐赠人受邀评审基金资助项目、出席基金有关的各类活动,让基金的利益相关方通过基金事务产生联系,社会捐赠人从隐形、遥远的出资人角色走进社区的各个公共场景,并开始在基金有关的工作中发表意见。

表 1 社区基金运行架构

2. 资金筹集

社区基金的运行分为筹和用两大块,虽属于基金业务要求,但也必然与其发生的场域社区脱不开关系。筹资方面,社区基金挂靠基金管理平台,须联合平台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和社会公众开展定向劝募;其中,挂靠在有公募资质平台的社区基金可以通过平台向公众募资。在实际操作中,社区基金的常规筹款通常借助社区重大活动、时令节庆来开展,聚集人气、扩大宣传、实现公共性,一举多得。此外,部分运行比较成熟的基金开始探索将筹款工作与社区产业扶持联动,比如资助项目盈利返还、爱心商品销售返点、公共活动低偿收费等,把基金与社区发展挂钩,实现捐赠资金持续注入。被调研的社区基金有近三分之一实现了年度筹款相较启动资金数倍的增长。基金筹资与社区发展交互作用,不仅落实了持续筹款的业务要求,也让基金进一步成为社区发展的资源和工具。

3. 资助体系

作为社区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资助社区公共事务是社区基金的基本使命。15支社区基金的资助体系可被归纳为服务板块、治理板块两类(见图2)。

图 2 社区基金主要资助方向

“服务板块”主要投向财政解决不了但群众有诉求的工作,属于补漏型使用,它反映并奠定社区基金的群众基础。这部分主要的支出是扶贫济困,通常是发放慰问金或物资,操作简单,群众共识高,是几乎所有社区基金都开展的资助业务。“服务板块”的另一使用去向是资助社区自组织,这是社区基金对辖区群众集群需求的响应。社区基金通过资助社区文体小组、志愿者队伍促使居民产生形式多样的联结,为丰富社区内居民组织化的形态提供助力。

“治理板块”反映出的基金定位是将其视为社区发展治理的工具,用资金撬动各利益相关方加入、大家一起推动社区变化,常见的方式是资助社区微公益项目,比如院落环境改造、文明行为倡导、居民互助培育等,让微小项目的承接主体(个人或社区自组织)学习和操练公众动员、民主决策、项目实施、财务公开等一整套自治行为体系。资助微公益项目对发包的基金管委会和承接项目的主体都有较高要求,能比较全面地锻炼相关各方协同治理的能力。治理板块还有一类资助是扶持社区内小微创业,既帮助社区产业发展,也能使基金从创业项目获得约定比例的收益分红,保证资金池捐赠源源不断。在调研中发现,农村社区动用基金进行产业扶持的条件更充分。

通过分析社区基金的管理和运行,我们看到社区多元参与的共治机制正经由基金活动逐步建立。尽管基金的管理构架与社区已有的治理结构同构,但捐赠人维护的业务要求为社会捐赠人进入社区议事和决策过程开辟了制度化通道,而基金公共性的特征也促使管委会为达致公开透明的运行效果而开辟多样的公众参与设计。从社区基金的资助体系看,部分基金在搭建业务体系时能将基金导向治理领域,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微小公共事务,建立产业扶持联动。这些实践对于提升管委会、社区自组织、捐赠人等各类主体的协同意识和能力作用明显。

(三) 社区基金的监督评价与共享机制

作为社区发展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基金良好运行既可以反映治理效果,也能促进治理体系建设。基金活动提供机会、平台和渠道,社区自治、居民认同、社会参与形成良性循环,参与者同时也是治理的行动者、监督者和受益人。基金活动的财务公开要求使得新的监督主体加入其中、社区公共事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拓展、监督评价的形式灵活多样,社区基金的监督评价体系拓展了社区事务公开的内容。

1. 监督机制

社区基金作为在基金管理平台上运行的专门公共资金,其财务公开、信息透明的要求按照专业基金的标准执行,接受来自管理平台的专业监管、基金监事的内部监督和公众监督。基金管理平台主要通过专业规制对资金流动进行合规性审查,定期将各支社区基金的情况经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基金监事的内部监督是根据管理平台要求,在基金成立时设置的制度架构,通过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事的方式落实。同时,社区作为发起主体,对于基金参照政府对公共资金进行规范,并通过社区公告栏、居民微信群、社区公众号、会议传达等渠道进行财务公示。而对社区基金的公众监督则主要通过利益相关方和普通居民对基金事务的意见反馈来实现。社区基金的监督机制是基金管理专业规制与社区事务公开监督的叠加,使资金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2. 监督主体与方式

鉴于社区基金的监督机制要求更高,其监督主体也比一般社区公共事务的监督者来源更广。社区基金的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事往往由社区监事会成员、党员骨干、院落自管委员会成员担任。这些人相较于普通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更高,更熟悉社区日常工作,也具有议事评议的经验。普通居民对基金活动的监督主要通过信息公示实现,如很多基金资助项目都附有二维码,扫码即可知晓资金近况。由于社区基金是发生在小社会的公共资金活动,它贴近居民、融入生活,因此居民对基金及其活动的观察和评价随时随地皆可发生,并通过内部舆论迅速形成影响。在此意义上,小社会内部的非正式监督比正式专业的规制效率更高。对社会捐赠人来说,监督基金活动有三条路径,经由基金信息公示发表意见,通过进入基金管委会或监事会开展监督评价或在受邀参加基金活动的过程中考察基金工作。

社区基金的社区性塑造出其优秀的亲和力、透明度,让居民和社会捐赠人容易了解它的发生、作用并及时反馈。换言之,监督和评价也是公共参与的一种方式,每个置身其中的利益相关方都在塑造并共同享有基金活动的成效。

四、社区基金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与挑战

社区基金将社会资源通过专项基金运作的方式持续注入社区。从“社区发展的资源视角”看,资源的意义已被大大丰富,基金不仅导入了社区可自主筹划的经费,还拓展了社区能调动的合作伙伴和施展拳脚的空间。用本地的钱、聚本地的人、做本地的事,社区在基层治理中资源和能力不足的困局有望逆转。

(一) 社区基金对社区治理的作用

1. 基金活动促进参与者形成联结,是社区基金公共性实现的必然要求

社区基金是来自社会、作用于社区的公益资金,资金性质确定了其用途实现社区范围的公共效应。无论是扶危济困体现出的社区互助性人道关怀,或自组织培育中促使个人与喜好相合的他人集结组队,还是微公益项目带来的环境美化、讨论发起以及社区产业发展创造本地就业机会,基金活动像黏合剂,以日常的、生活化的方式让居民与其他人产生关联,催生出形态各异的内部群体,增强了个体的本地归属感。对社区内多样态、组织化主体的培养是社区治理的目标之一。

2. 社区基金吸纳社会资源投入社区发展,为利益相关方搭起互动桥梁

很多社会捐赠人在谈到参与发起社区基金的缘由时,都提到“身处当地”是他们慷慨解囊的出发点。在情感上,在地属性让社会捐赠人与本地居民有天然的亲切感;在利益上,树立良善的公众形象有利于驻区社会力量得到社区和居民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在我们的调查中,一半以上的社区基金为社会捐助人授予了爱心个人、爱心商家、爱心企业的牌子,让它们的贡献显现于社区日常生活。反过来我们发现,社会捐赠人参与基金相关的活动越多,对公益捐赠、在地卷入的认同越高,就越愿意持续投入社区活动。社区基金固有的本地属性在沟通社区内外利益相关者方面展露出独特的亲和力;基金向社区注入资源的同时,还促使了治理参与者的相应增加。

3. 社区基金使用的自主性强,激发了社区内外参与者的能动性

一方面,基金的使命实现是管委会在捐赠人公益意愿和本社区实际情况之间综合考虑的结果,因而无须听命于街道和上级的行政指令,基金对利益相关者的响应更灵敏高效,参与者容易产生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基金的决策和执行因发生在本地生活,场域明确,利益相关方卷入便利,见效直接,参与感更强。同时,基金活动也有流程、手续、财务方面的相关要求,促使各方在参与过程中锻炼自治的能力。调研发现,不少社区自组织经过参与基金资助项目,学会了宣传动员、团体决议、财务公开等治理技能,已经具备独立申报和执行小微公益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社区基金起到了培育治理参与者的主体意识和能力的作用。

4. 社区基金完善了社区资金保障体系,有助于建立社区公共财政体系

由于我国公共财政的本质问题在于把政府财政等同于公共财政[19],社区公共财政由财政拨款主导,从经济上局限了社区作为自治主体的属性实现;通过社区公共资金的多元化构造社区自治型公共财政,可破解社区事权与财权分离的治理困境。从15支社区基金的用途来看,财政资金的作用是加强国家基础性权力在基层的渗透[20],主要用于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运行成本;而社区基金代表的社会资金侧重向社区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提供经费支持,生产出“社会造”的公共产品作为补充。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构成社区发展治理的资金保障体系。

(二) 社区基金在社区治理中的挑战

社区基金作为一种机制创新,为基层治理格局带来良性改变,也必然与社区既有组织结构产生碰撞磨合,带来它起步发展中的挑战;若不予以及时回应或应对不当,将影响社区基金健康运行,同时损害基层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

1. 明确社区基金的角色定位,协调好基金管委会与社区两委的关系

调查发现,在基金运行初期,社区两委的代表常在管委会中起主导作用,引领基金的运行。他们的认知很大程度决定了社区基金的社区角色,进而影响到基金的组织架构、业务规划和资金运行。社会资源进社区后,两委对工作自由度的感受是最直接的。在基金设立时,社区居委会是发起方,与基金管理平台签订合同,但这并不等于社区基金是社区两委的“下设部门”,也不意味着社区两委替基金管委会管理决策。社区居委会、社区党委、社区基金各有其使命,彼此配合,在治理中以不同方式发挥作用。社区两委作为责任主体在基金起步时可以积极引导,但更应注重将管委会作为协作伙伴培育其独立工作的能力,同时借助基金的社会活力和亲和性充分扩大自治基础,广泛吸纳利益相关方加入社区共同体建设。因此,澄清社区两委和基金管委会的权力边界,建立交叉但不重叠的合作机制是社区基金立足社区的首要任务。

2. 社区基金良性运行有赖于社区协商议事的机制和能力支持

社区基金运行是社区公共事务,应居民需求而链接社会资源开展资助活动,其实现的基本前提就是人们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表达自己的观点,通过讨论形成共识,并将其转化为基金相关的决策和资助活动。如果社区原本的协商议事机制形同虚设,居民和其他主体难以调动,那么社区基金将因缺乏公共基础和社会活力而沦为社区两委的内卷化“部门”,最终因无法持续募资而走向枯萎。因此,基金要运行起来,必须与社区的协商议事机制通力配合,将基金活动对社区内外人群的激发与他们在社区参与中的实现感交织,达到相辅相成的治理效果。

3. 社区自组织是社区基金值得重视的人力资源与合作伙伴

一些基金管委会成员反映,管委会是公益工作、兼职服务,基金运营人力不足,难以高效平稳启动常规工作,管委会与社区两委累得筋疲力尽。而当我们向另一些运行活跃的社区基金寻找经验时发现,它们通过调动社区自组织参与基金活动较好地应对了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问题,自组织与社区基金的合作可贯穿于基金运行的各环节。一些自组织为规范内部财务,将活动自筹经费汇入社区基金,专款专用;一些自组织发起议案,向基金申请资助;有的自组织承担了基金资助项目的走访与核实;有的以爱心团队的名义帮基金把爱心救助递送入户,同时起到资助反馈和监督的作用。可见,社区基金管委会不必然朝正式的科层式组织发展,而应将自己定位于社区资源中枢,采取横向网络化发展策略,与社区各种形态的自组织建立合作网络,充分实现基金动员和服务本地的使命。同时,居民通过自组织参与基金活动,能够强化组织建设,成为社区内部公共产品传导的主要触手,更好地实现居民间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4. 建立好捐赠人维护机制对于保证社区基金可持续运行至关重要

社区基金本质上是公益性公共资金,依靠社会捐赠成立并运行,这就从专业上要求它做好捐赠人维护。在本调查的15支社区基金中,院落自管委员会吸纳的社会捐赠人刚刚过半,邀请社会捐赠人监督基金工作、参与基金活动的也未占到多数;同时,居民对企业捐赠的感知弱于实际情况,而对个人捐赠和政府资金支持更加敏感。建立捐赠人维护机制是基金的本职工作,邀请他们的代表进入管委会、参加监事会、到基金活动中亮相,都是维护捐赠人的有效手段。同时,捐赠人参与基金活动越多,他们对基金和社区的认同就越强,更能被激发持续投入的意愿。建立好捐赠人维护机制不仅是公益资金运行的专业要求,也是建立社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必要过程。

五、结论与讨论

在“社区发展的资源视角”下,城乡社区的治理困境主要源于其位于治理末梢,而治理空间和资源不足。破解难题不仅需要政府持续加大投入为社区赋能,还须从机制创新入手,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将社会资源以可持续、合规矩的方式下沉至基层。本研究从社区的公共资金使用机制创新入题,通过分析成都市15支社区基金的运行状况,系统梳理了当前正在一些大城市兴起的社区基金给社区治理带来的变化与挑战。

本文分别讨论了社区基金发起筹集中体现出的公共性与社区共建机制、基金管理运行体现的参与过程性与社区共治机制、基金资助效果的多元监督评价与社区共享机制之间的对应关系,梳理出社区基金通过持续、稳定、日常化的方式给以社区为中心的基层治理带来的触动。研究发现,社区基金构造的机制是各个利益相关方过程与结果、内部与外部的多维协同。社区内个人—组织—社区形成关联,社区外本地—社会捐赠人建立往来,它们在基金活动的激发和牵动下,一边实践着协同参与,一边共同享有互助合作的成果。同时,社区基金为我们探测社区真实的治理积极性提供了契机,社区自主工作的意愿和能力通过基金活动得到培养、表达和提高,展现出社会力量融合焕发的生机与活力。

由于篇幅和研究进度所限,本文仅能呈现社区基金作为资金使用的创新机制对社区治理的普遍作用,尚有遗留问题因研究仍在进行而未能涉及。其一是城乡社区基金作用机制存在差异,它受到城乡社会组织方式差异的影响,城乡基金既有共性更有其各自的特点。其二是社区基金对不同层级行政主体、条块部门可能产生不同作用。我国上下分治的治理体制决定了不同层级、不同条块的政府面对同一政策指令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诉求经常发生分离。[21]社区基金是新生事物,与不同行政力量产生关联的方式不一样,在现实中会形成冷热有别、良莠混杂的治理效果。其三,本文未涉及社会组织与社区基金的关系讨论。

总的来说,本文从“社区发展的资源视角”入手,通过分析社区基金在筹集、管理、运行和监督全流程中与社区组织机制的互动关联,考察社区基金作为社区资金使用的一种创新机制对社区治理的作用,进而探索由资源来源的社会化再造基层治理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的可能性及其操作路径。研究采用自下而上的分析视角,尝试以社区为本的研究范式,让社区的主体性、能动性尽可能真实地呈现在基层治理的研究视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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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实践中,社区基金也被称为“社区微基金” “社区发展基金” “社区发展专项基金” “社区发展公益基金”等。

②③数据为笔者调研所得。

④以下所引数据及引言为笔者调研所得。

⑤此类社区公共事务一般是院落环境整治、微型景观打造、居民兴趣小组培育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直接影响的人群在社区中比例偏小,需求的涌现灵活,但这种“软性”发展性需求具有典型的公共性,也可能有成长性和示范效应,所以很难得到按计划规划、必须提前预算的财政资金的支持。

⑥社会捐赠人在本研究中主要指为社区基金捐赠的爱心公众、个体商家、创业团队、驻区单位、外来社会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