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Vol. 20 Issue (5): 35-40
新媒体背景下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    [PDF全文]
吴喜双1, 钟博2    
1. 闽江学院法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08;
2. 黑龙江工业学院环境工程系, 黑龙江 鸡西 158100
摘要: 党的十八、十九大均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十九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出台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但公众的参与程度与许多因素有关。在积极发动和鼓励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可发挥新媒体协商平台的作用,提高新媒体的回应能力,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公众应借助新媒体互动平台的功能,进一步提升生态意识,践行生态行为,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环保组织要发挥新媒体的聚焦作用,推动环保组织的成长壮大。
关键词: 新媒体     公众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保护     舆论引导     环保组织    
Paths to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through New Media
Wu Xishuang1, Zhong Bo2    
1. Department of Law, Minjiang University, Fuzhou Fujian, 350108, China;
2.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Jixi Heilongjiang, 158100, China
Abstract: The 18th and 19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have pointed out that the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contributes to contemporary times and brings benefits for future generations. The 19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further pointed out that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must be led by the government, with society cooperation,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legal guarantee. The introduction of Measures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vides a strong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t the degre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s related to many factors. In encouraging the public to participat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the government can make use of the new media as a consultation platform, improving the response ability of the new media, so as to provide protection for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the public can take advantage of the interactive new media platform to further enhance its ecological awareness and to protect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rganizations can promote the growth of NGO with the help of new media.
Key words: new media     public participation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irection of public opinion     NGO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引言

当今,新媒体以其特有的信息传播和渗透能力重构着我们的社会,并与传统媒体共同构成了现代信息社会。在信息社会时代,以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成为当前政府与公众传播信息、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根据《 2016政务指数·微博影响力报告》,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国已开通认证的政务微博164522个(其中,政务机构官方微博有125098个)[1]。新媒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这个世界,并深刻影响和改变人类社会生活。微博、微信、社区板块、QQ群等网络新媒介的崛起,为公众参与社会建设(包括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随着环境问题愈发严重及我国政府对如何调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深入理解,加强生态建设成为我党目前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十九大报告均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今后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2]。因此,利用新媒体时代的良好态势,积极引导公众有序、理性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 新媒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与定位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略。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近年来雾霾肆虐的状况,也使人们深刻地意识到生态文明建设与每个人的生活和发展息息相关。2014年我国新修订的《环保法》(2015年1月1日实施)首次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单独成章,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公民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三项具体的权利,积极地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3] 2015年7月,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继承与落实了《环保法》中的精神,更为详尽地规定了公众如何参与环保建设,这对于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畅通参与渠道,规范引导公众依法、有序、理性参与,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更加健康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这一办法的出台尽管为公众参与环保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公众参与的程度则是与许多因素有关。如公众对这一制度不了解,那么其参与度必受影响,而充分运用新媒体的传播功能则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所谓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的一个概念,是传统媒体借助数据技术改造而演化出来的新形态。具体而言,是指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以数字媒体为核心,通过多媒体终端,实时交互地为受众承载和传递信息并提供服务的媒体形式[4]。其重要特征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这一特有的传播特性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很好的基础。新媒体背景下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微博、贴吧、论坛、博客、微信等现代网络传播方式参与生态政策法规的制定、实施、监督等活动,并开展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公共事务的活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新媒体不仅承担着为社会发布环境风险的预警者角色的作用,而且是公众与政府讨论协商、呈现多种利益主体意见、协调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平台。

1.1 传播生态知识与观念

在信息社会,以电脑、手机为载体的新媒体是公众方便快捷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2017年公布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992万人,占全球网民总数的五分之一。其中,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手机网民占比达96.3%,手机成为网民上网不可或缺的设备[5]。迅猛发展的新媒体,对于传达生态信息和知识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它以方便快捷的方式将生态文明知识、生态文明观念、生态文明态度、生态文明技能和生态文明行为等传达给公众,培养公众生态素养。近年来,新媒体加大了对破坏生态环境不文明行为的揭露和报道,并对我国雾霾天气频频出现等现象进行深度新闻报道与理性分析,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和反思。通过新媒体及时、充分、准确地传播生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生态知识,就可以引导公众认识生态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培养其生态素养,从而引导其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

1.2 宣传国家生态政策与法规

生态政策、法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并认可,才能得以贯彻落实。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准确理解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这就需要借助新媒体的力量。新媒体在宣传生态环保政策、法规中居于主力军地位,以其先声夺人之势引领舆论主流声音。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绿色生态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其中对于公众参与绿色生态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新媒体的强大功能使得它在宣传、报道和解释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政策、法规时,能以更多样化和更直观的形式(如图片、视频、动漫、数据资料等)来传播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引导公众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如利用新媒体平台以微信绿色公众号的形式即时推送相关生态法规政策,这正是利用了新媒体所具有的覆盖广、即时性、内容丰富性和形式多样性等持点,而使得其在生态政策的宣传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1.3 动员和组织社会公众

与传统媒体时代不同,新媒体时代的公众不再受现实中地域和人际关系等因素的制约,任何事件都可以借助新媒体传播平台(如社区论坛、门户网站等节点)进行信息告知或交流。这种信息传播机制使得任何事件在极短时间内聚合能量的范围大为拓展,并形成“一呼百应”的效果。在新媒体的推动下,许多素不相识的公众出于共同利益聚集在一起,特别是在重大社会事件和社会运动中,新媒体传播平台已经成为各种组织和群体社会动员的新渠道。如在2007年厦门PX((对二甲苯)事件中,最早组织者就是通过QQ群等渠道进行宣传动员的;再如大连PX事件中,市民通过微博、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了多层次、立体化的传播和动员

厦门PX事件,详见http://env.people.com.cn/GB/8220/140236/8451073.html。大连PX事件,详见https://www.xzbu.com/1/view-7401289.htm

2 新媒体背景下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

在新媒体时代,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更加便捷,沟通互动平台更加广泛,这极大地提高了公众知情权的满足程度,并使公众的意见表达、沟通、辩论和协商更为快捷有效。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讲,正是新媒体时代海量化、碎片化的信息以及政府回应能力、环保NGO发展与新媒体发展不协调,使其面临越来越突出的公众参与无序及有限等问题。

2.1 信息整合功能不足导致公众参与有限

在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公众可以获取丰富、多样化的信息,这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条件。然而,多媒体平台上的信息碎片化阻碍了公众准确、全面、充分理解生态知识、政策和法规,使其在参与效果上大打折扣。信息碎片化是指公众通过网络传媒接触到快餐式的、条目式的海量信息,但却没有深刻的理解和记忆,浏览的东西成为过眼云烟。2015年,雾霾调查纪录片《穹顶之下》一播出,立刻在互联网上产生了爆炸性影响。视频推出当天就在优酷获得600万次播放量,24小时全网播放量近亿次。《穹顶之下》能激起广大公众的共鸣,挑战公众的神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用大量实例、数据、文献、资料来支撑起理论体系,如果没有权威专家的帮助,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数据支持,如果没有深入的调查采访,单凭一己之力很难做到通俗易懂,使公众豁然开朗。该片制作团队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做信息的搜集、整理与归纳工作,这些工作的成果有助于公众理解雾霾的特性、危害以及如何对待雾霾。在当前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前,公众接受到的往往是碎片化信息,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大多都是专业化的法律条文等信息,政府环保部门的事务繁杂,根本无法抽身为公众作详尽的解说,这对于公众理解生态价值观、政策法规等非常不利[6]。信息的海量化、碎片化阻碍公众获取和理解关键信息,导致公众参与程度有限,这对于提高和培养公众的生态涵养、理性参与极为不利。特别是当法定渠道受阻,公众认为有必要采取行动遏制某种重大环境风险时,部分公众会将个体感知到的风险问题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化,希望受到普遍关注,从而诱发群体事件[7]。因此,提高新媒体的信息整合功能,构建多元化的信息渠道,以便为公众表达利益诉求,进而为舆论引导、监督提供可靠有效途径就显得尤为重要。

2.2 政府回应能力滞后于新媒体发展速度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参与并表达民意的活动增多,公众与政府的互动不断增强,民意对政府决策的影响程度加大,公众在生态环境决策和监督管理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各级政府也更加尊重和吸纳民意,更加注重责任和回应。政府在面对社会各方面诉求时不断提高其回应性,对于化解生态危机、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网络民意逐渐成为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力量,在新媒体背景下,政府必须重视网络民意的表达,也必须重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然而,目前政府面临的问题是缺少合理有效的回应机制。为了适应风起云涌的网络民意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为内容的政府网站建设工程,但诸多网站建设滞后,使得网络民意表达缺乏规范渠道,无法保证政府与公众之间高质量的沟通。如在一些重大PX项目通过审查前,首先应该进行相应的信息公开,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在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做得不够,为后期的公众抵制运动留下隐患。同时,有些地方政府的管理理念还较落后,导致其在回应社会诉求时忽视公众利益,出现回应被动或不到位的现象,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要求[8]。有些地方政府在引导舆论、回应诉求时不及时和不迅速。由于网络信息呈裂变式传播,一旦不能及时给予引导和反馈,就极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危机事件。另外,政府回应缺少法制保障和刚性约束。回应公众诉求是政府的基本义务,目前我国政府回应还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这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并未将回应作为政府的必要工作。政府回应理念淡薄及回应能力欠缺直接影响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效果。

2.3 环保组织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导致公众参与动力不足

环保组织被公认是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强有力的组织形式,环保组织是以宣传生态环境知识、倡导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为宗旨的非政府组织。近年来,环保组织在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公众参与环保、为国家环境事业建言献策、开展社会监督、推动环境事业进步与发展等诸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9],尤其是新媒体的使用进一步提升了环保组织的影响力。目前,大部分绿色非政府环保组织都建立了自己的新媒体绿色平台,如自然之友的“自然之友”,南京大学的“南京大学环境学院”等微信平台。然而,大部分环保组织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平台上分享的信息基本上为常规事务信息,如日常通知、活动招募等,而真正能发挥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功能的信息如生态知识、生态技能、生态价值观等远远不够。另外,环保组织的信息阅读量和转发量受限,这使得其在公众中的知名度、认同度不高,对公众的吸引力有限,很难发挥积极有效的影响。

纵观近几年来的环境维权事件,相当部分都是借助临时组织起来的团体,极少是通过环保组织建立起来。如在厦门PX事件中,参与事件的厦门市民事先并未加入或参与某些环保组织,只有当感到他们的生态权益遭到严重侵害时,他们才自发组织在一起形成临时性团体。不仅如此,许多国内环境维权事件的当事人对于环保组织缺乏深入了解,再加上环保组织的影响力不够,尤其在新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环保组织所能辐射的范围十分有限,大部分组织者都是一些环保人士或青年志愿者,由于宣传不到位,导致其组织发展前景受限。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环保组织未能充分开发和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环保组织不应仅仅致力于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更重要的是应发挥社会动员作用,激发更多公众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活动[10]。然而,在很多环保组织那里,新媒体多是充当公告牌的角色。如线上一些环保组织更多的是分享自然知识,与受众联系不紧密,未能考虑信息接受者的实际需要,与线下公众互动性不够,使其难以获得公众广泛的认可和支持,影响力有限。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环保组织高度发达,相当部分环保人士加入环保组织,而且环保组织对政府、议会的决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反观我国,非政府环保组织不仅普众性不够,而且身份地位尴尬:既在资金来源等方面要依靠政府组织,又要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这导致其处于“言有力而语无声”的境地。因此,在推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方面,即便环保组织所面临的尴尬地位在短时间内难有根本的改观,但仍可以利用新媒体来加大其影响力。

3 运用新媒体促进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思考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发挥政府、公众、社会组织的协同合力。政府应发挥新媒体协商平台作用,提高其回应能力,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公众应借助新媒体互动平台,进一步提升生态意识,践行生态行为,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环保组织应发挥新媒体聚焦作用,推动环保NGO的成长壮大,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3.1 借助新媒体互动平台作用,构建舆论引导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与公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它的每一次推动都会拨动公众的神经。在新媒体大环境下,公众民主参与意愿的提升,加上生态信息的发达,使得公众与政府的互动更加频繁。然而,公众的环境需求往往与生态环保信息供应并不成正比:一方面是公众参与热情的持续高涨;另一方面是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理念和条文的解读、宣传不够,公众接触到的绝大多数是“有限”信息。这使得公众在面临生态维权时缺乏生态权益保障、监督方面的知识。当前,政府虽然颁布了一系列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但缺乏通俗易懂的解释,且普及面不够,未能引起广大公众的强烈反响和关注。因此,新形势下需要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研究公众的心理和行为规律,积极建构舆论引导机制[11]。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在政府的引导与支持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提供公开透明、全面可靠的各类生态环境信息。当公众对官方发布的环保信息不清楚或解读有误时,政府应及时回应并予以引导和化解。在新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政府应合理利用新媒体手段,及时发布涉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或规划的相关敏感性信息。同时,采用恰当有效的方式将严肃的生态环保法律条文详加解说并被公众认同,继而使公众内化为持久化的实际行动,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质量获得感。

政府要借助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微博,以信息推送的方式将重要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以图文并茂或现身说法搭配视频的方式予以宣传,或者聘请有关专家结合案例演说的形式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还可以在有关新媒体平台专门开辟一个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板块,鼓励公众在新媒体平台上交流信息,畅所欲言,在互动中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一方面,公众要利用网络这一便捷工具,积极参加生态文明学习、宣传和讨论,如参与生态文明主题讨论、创办与生态文明相关的个人网站、论坛、博客等,充分发挥个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应不断提高自身生态文明知识素养和增强生态文明传播意识,全面、准确、通俗地解读和传播生态文明的内容、理念、意义。如2015年大型公益影片《大自然在说话》以“大自然不需要我们,我们需要大自然”为宣传口号,邀请蒋雯丽、姜文、葛优、濮存昕、汤唯等众多明星为大自然母亲、海洋、雨林、花草发声,通过他们的声音,让人类倾听大自然给予人类的建议。该部公益影片通过保护水资源、保护地球资源等公益宣传在朋友圈引起转发热潮。该方式以饱含感染力的语言,简洁生动的画面,让公众体验大自然与人类共融的意境,对于培养公众的生态文明素养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3.2 发挥新媒体协商平台作用,促进公众与政府回应互动

有效的公众参与必须有高质量的反馈和回应。公众有效参与的前提是回应与互动,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是责任政府的本质要求,缺乏回应必然导致无序参与。公众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参与环境决策过程,最终目的在于引起官方重视和回应,并使相关问题得以落实解决。公众就某个议题发起疑问,政府就某个节点反馈回答,公众与政府的积极互动将推动社会进步发展。回应公众诉求是建立政府与公众协商平台的重要目的之一,因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需要公众的参与监督。反观一些环境抗争事件,在冲突发生之前,公众遵循着制度渠道寻找与政府沟通协商的机会,然而,由于制度设计不完善或政府回应迟缓等原因,公众与政府的协商平台无法搭建,而搭建在媒体上的平台又未被有效利用[12]。为了让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更有效地参与,首先,需要培养政府官员平等、公正对话的意识。这是平等对话的前提,发自政府官员内心的对于公众意见的尊重对于回应制度的完善极其重要。其次,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快速、及时回应民众诉求。在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趋突出的今天,为快速、及时回应民众的质疑,迅速解决民众提出的问题,特别需要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当前在制度性协商渠道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公众与政府的对话与协商并不十分顺畅。当一部分群体将自己关注的一些问题通过新媒体进行广泛、跨地域的传播,扩大问题的关注度和关注面时,这种传播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话。这种对话对于促进问题的理性思考、寻求更加合适的解决办法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厦门PX事件中,专家通过报纸提出“什么是PX”、“ PX的危害”等问题,并且利用QQ群实现广泛的传播和关注,引起政府方面的重视,为协商对话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此次环境事件中,对话双方借助新媒体平台,实现了公众的广泛知情和参与,从而也促使问题得以理性解决。

3.3 发挥新媒体聚焦作用,推动环保组织的成长

在当前我国环保组织影响力和动员力有限的背景下,积极发挥新媒体的聚焦作用对于推动环保组织的发展乃至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这里,新媒体聚焦作用指环保组织通过联合新媒体传达自己的诉求与宗旨,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获得政府、外部的企业或者基金会的支持,为自己争取成长的空间、获取政府及社会承认的机会以及推进运动取得成功的资源[13]。环保组织的成长对于推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化、理性化有着重要意义。一些环保NGO,在其发展举步维艰之时,率先借助新媒体平台扩大自身影响力,提升自身美誉度。如“地球村”便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宣传环保组织的宗旨和理念,提高知名度,动员社会上更多人士投入环保事业。不过,要提高环保组织的影响力,需要环保组织合理地组织和设计日常活动的内容,并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受众对象的实际利益,通过新媒体传达给受众,这样才能获得广泛的支持,进而提高影响力。同时,环保组织应进一步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互动平台。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公民的生态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但公众生态文明行为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为此,在新媒体平台上,环保组织可以通过法律咨询、政策援助等服务,让更多公众参与新媒体平台。例如,通过线上法律咨询,为公众维护生态权益提供支持;利用新媒体的聚焦效果扩大环保组织知名度,招募志愿者,壮大志愿者队伍,等等。

4 结语

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公众的切身利益,它必须依靠公众的力量方能实现。尤其是在新媒体发展势头迅猛的今天,应正视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发挥新媒体在培养公众素养、提升政府回应能力及推动环保组织发展壮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必将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法制化和程序化水平,为美丽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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