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官话中,“得行”是使用频率较高的结构,语义为“可以”“行”等,其否定式为“不得行”,主要用于拒绝对方,或表示否定义。1926年四川《崇庆县志》载:“不得行,言事不任作也。”《方言大词典》载:“不得行,不行;不顶事。西南官话。”“不得行”在普通话中是不合法的结构,却在西南官话中使用频繁,学界对这一结构的关注甚少。近年来,都兴宙研究了《元朝秘史》中“行”的用法[1],范慧琴分析了近代汉语中“行”的来源[2],陈娇等分析了“行+X”结构的语法化过程[3],王琴研究了现代汉语的“行不行”结构,总结了“行不行”固化的语法机制与认知理解[4]。上述研究侧重于分析“行”的共时功能,多讨论行(xing)与行(hang)转变关系,历时分析上稍显不足。笔者认为,有必要分析西南官话中“得行”的历时来源及语法化过程,并结合语法化、主观化等理论探究语言发展的机制与规律。
1 “(不)得行”的句法分布西南官话中“得行”有两个义项,一是表主观判断与意愿的“得行1”,此“得行”为动词,它的否定式亦是动词;二是形容词性的“得行2”。“(不)得行1”在西南方言中主要表准许、拒绝对方意见、观点,表示对客观对象实现某动作、结果的客观能力判定,或者具备实现一定动作、结果的主观能力。句法分布如下:
A.“(不)得行”用于在对话中肯定或否定对方的意见、建议、请求,表达言者得主观看法。它一般独立成句。例如:
(1)甲:老汉(爸爸),我想出去耍一下。乙:(不)得行。
例(1)中“(不)得行”独立成句,用于准许或拒绝、否定对方的观点,主观性非常强。这类用法是“(不)得行”在西南官话中的主要用法之一,相当于“(不)行”在现代汉语中的用法。
B.“不得行”在句中充当谓语,表示对客观事物的推理、判断。前接主语可以是普通名词或含具体行为的谓词性结构。
(2)VP作主语:这样搞不得行/空谈不得行/
(3)NP作主语:这本书不得行/打印机不得行,没墨了。
上述两例中,“不得行”都是作谓语。“不得行”充当谓语,一般为不及物结构,后面不能接宾语。如“ *不得行空谈”“ *不得行这本书”。这种语法限制与“不得行”语义虚化有关,其无法与表客观事物的宾语搭配。
C.表示对自身能力的判断。“(不)得行”主要表现言者有没有能力做某事①,如:
① 语言学界对情态义的看法稍不一致,一些欧美学者将表能力意义排除在情态范畴之外,另一些学者持广义的情态范畴观点,将表示施事的能力与言者的主观判断都纳入情态范畴。笔者认为,能力义与情态义关系密切,同时,为更全面分析“行”的功能,本研究认同广义情态范畴的观点。
(4)我英语学得孬(西南方言读[p’ ie35]),讲英语不得行。
D.“得行”与否定式“不得行”构成并列式联合短语“得不得行”,表示征询、祈使义。该短语前不再是谓词性短语,而是已经扩展为独立的陈述句,同时,短语与前陈述句关系松散,之间有语音停顿。邵敬敏将这类问句归纳为“附加问”,如:
(5)想借你的背篓去背点谷子,得不得行?这类“得不得行”具有指令功能,不是前面陈述句的句内成分,而是句外成分,独立成句。这一功能可以看作是“得行”语法化的较高阶段。另外,官话中还存在着形容词性“得行”。此“(不)得行”一般表性质义,指人或事某方面好或不好,它的前面可用程度副词修饰,强化肯定或否定、拒绝的语义程度。如:
(6)他学习很下细,成绩很得行。
例(6)“很得行”即“很行、很好”,本研究主要探讨动词义“得行”,对此形容词义“得行”不展开论述。
2 “得行”的构式探源西南方言中,“得行”与“行”平行发展,表示肯定义,语义相当于“可以”。“不得行”与“不行”平行发展,都表示否定义,语法功能大致类似。“不行”在现代汉语中已经词汇化,“不得行”在西南官话中同样已经词汇化。
2.1 “得”语义发展过程“得”本义为“得到、获得”。《说文》:“得,行有所得也。”《玉篇》:“得,获也。”如《诗经·关雎》:“求之不得,寤寐思服。”先秦时期,“得”已发展出“能够、可以”义,如《论语·微子》:“孔子下,欲与之言。趋而避之,不得与之言。”《论语·述儿》:“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汉语大字典》亦列出了“得”的“可,能够”义项,并举了《淮南子·主术》“孕育不得杀,鷇卵不得探。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得”该词义在汉语中一直沿用,如唐李白《江夏行》:“为言嫁夫婿,得免长相思。”该词义保留在了现代汉语中,《现代汉语词典》列出了得的该义项:“助动词,用在别的动词前,表示许可。”如“不得随地吐痰”等。现代汉语中,“得”的助动词义使用不广,《现代汉语词典》亦指出,“得”的助动词义多用于法令和公文[5]。
对于“得”的助动词义,部分学者作了深入研究。吕叔湘关注过“得”助动词义,并指出该功能“于询问之辞,或离立于主文之后,自为一读” [6]。岳俊发从汉语史角度梳理了“得”义的发展演变,指出先秦时期“得”已发展出“可能”义,能置于动词前,如《论语·里仁》:“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 [7]李思明考察了《祖堂集》中“得”字,总结出《祖堂集》中助动词“得”辅助动词与单独作谓语两种功能[8],辅助动词如:“遇师方便力而得度脱我。”“三十年来作恶鬼,如今始得复人身。”单独作谓语如:“这个是某甲兄,欲投师出家,还得也无?”黄锦君分析了《二程语录》中的“得”,指出了语录中助词义“得”与同样表示意愿、需要的能愿动词“欲、要、须”等构成复音词的情况[9]。如“欲得、要得”,并归纳出了“得”用在句末,单独作谓语,表客观允许的用法,如“德者得也,须是实到这里须得。(《二程语录·遗书》)”“人须去上面立一等,求所以自异始得。(《二程语录·遗书》)”
研究综合上述结论及吴福祥、曹广顺等学者的研究成果[10-11]认为,“得”最初是“表获得”义动词,后不断演变,发展出助动词义。“得”为助动词可置于动词前与动词后,置于动词前的助动词义“得”在现汉中使用偏少,只保留在正式公文或古汉语遗留成分中;置于动词后的助动词义“得”相对较多,一般充当补语,如“吃得、喝得、跑得”等。据调查,在西南官话中,前置助动词义“得”使用较多,如西南方言“得不得”即“会不会”,“不得”即“不会”,“得”为助动词。“得行”中,“得”即助动词,类似如“得去、得做、得还钱”等。不仅如此,西南官话中“得”发展出了语气助词用法,如不是得、不怕得、没事得、没啥子得、不好得。相比较而言,西南官话中“得”比普通话中“得”语法功能要更多样。
2.2 “行”语义发展过程行(xing)本义为道路,后词义转喻,引申出动词“行走”义,如《说文》:“人之步趋也。”《尔雅·释宫》:“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先秦时期,“行”词义发生引申,由具体的“行走”经过隐喻,引申为“经历”,如《国语·晋语》:“文公问元帅于赵衰,对曰:‘郄谷可,行年五十矣。’”隐喻是基于概念结构的一致性从一个认知域到另一个认知域的投射,“行”即从具体的“行走”动作投射到抽象的动作域。后又引申出抽象的“执行、施行”义,如《尚书·吕刑》:“上下比罪,无僭乱辞,勿用不行。”唐代《孔颖达传》:“无听僭乱之辞以自疑,勿用折狱,不可行。”《孟子·梁惠王上》:“然虽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者,不行先王之道故也。”同一时期,“行”由含主动义、积极义的“执行、施行”进一步引申为“流通、流行”义,如《中庸》:“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智者过之,愚者不及也。”《荀子·尧问》:“孙卿迫于乱世,遒于严刑,上无贤主,下遇暴秦,礼义不行。”“行”又进一步引申出“成、成功”义。如《鬼谷子·摩》:“行者,成也;廉者,洁也。”
关于“行”的“可以、能够”义,《汉语大字典》认为,《朱子语类·第九卷》:“文字讲说得行,而意味未深者,正要本原上加功,须是持敬。”中“行”为“可以”义[12]。王琴亦撰文,认为上述例句“文字讲说得行”中“行”表主观性的“可以”义[4]。笔者认为,“文字讲说得行”乃“文字讲说得通”,不是主观上表允许、判断的动词“行”。原句“文字”与“意味”相对,大意是“文字说得通,但心得不深”。此“行”是“通、透”义。
《朱子语类》一百一十七卷中类似例句:“‘展托得开’,向来明道有此语,莫是扩充得去否?适说吴伯丰,只是据他才也展托得行。”其中,“得”为补语标记,“行”表“成功”义。此例句中“展托得开”中“开”与“莫是扩充得去否”中语义虚化的“去”相对,都是表示动作效果,相当于“通、透”。《朱子语类》中此类“行”亦如此,此“行”非表主观判断义,而是表动作的实现。在宋元时期语料中,笔者检索到与现代汉语“不行”形似的句子。如在宋元时期语料中,笔者检索到与现代汉语“不行”形似的句子。如:
(1)有人家来请我看病,俺两个一同都去的,少一个也不行。宋无胡而不走,胡无宋而不行。胡宋一齐同行,此为胡虎乎护也(《全元曲·双斗医》)
此“不行”形式上与现代汉语中的“不行”一样,但不能理解为“不可以、不允许”。原因是什么呢?此“行”仍然是实义动词,义与前面的“去”相同,此“不行”即“不去”。下句“不行”与“不走”互文,亦可看出“行”为“去,走”义。在宋元明时期口语特色突出的语料中,如《新编五代史平话》《老乞大》《朴通事》《金瓶梅词话》《西游记》等,均未发现“行”发展出“不可以、不允许”义。笔者认为,“不行”至清代发生语法化,指表情态的“不可以、不允许”。如:
(2)此事甚难,非其人不行,存此说以俟作者。(《闲情偶寄·剂冷热》)
(3)私下打又不可,当官呈又不行,五两银,两匹纱罗,扯脱了不可复得,怎生是处?(《醒世姻缘传》)
该两例“不行”已经虚化,“不”不是指“执行、成功”,而是表对某件事的主观判断,语义由客观域转入主观域。其与前句“不可”相对,亦可看出。再如:
(4)张思方道:“没有图章不行吗?”杨寅伯道:“我这里有图章,你拿去用也使得。”(《留东外史》)
(5)李膘子咬定一口要八十两,再少不行。(清《负曝闲谈》)
例(4)“不行”即“不可以”,此“行”已经虚化,没有“行走”等实义,只表主观领域中的态度、观点或判断义。沈家煊认为,语言的“主观性”指语言中留下的说话人个性的印记,包括感情、态度、立场、视角等[13]。“行”义虚化到“表主观看法、判断”义,已经进入主观域。但“不行”语义与“不可以”并不完全一样,“行”虚化后仍为动词,只是词义由客观域转到主观域,其后不能接宾语①。“可以”是助动词,后面能够接动词,如“不可以浪费时间”,但不能说“不行浪费时间”。例(5)“不行”同样已虚化,义为“再少就不行了”。“不行”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成词,《现代汉语词典》列举了词条“不行”的4个义项,□不可以,不被允许;□不中用;□接近死亡;□表示程度极深,常作补语。现代汉语“不行”即“行”的否定式。
① 关于现代汉语中“不行”词性的判断,学界存在较大分歧。《现代汉语词典》等将“不行”定为动词,《现代汉语八百词》释为形容词,有研究者认为是助动词。笔者认同《现代汉语词典》的观点,现代汉语中“不行”仍是动词。现代汉语中“不行”有形容词用法,如“他成绩很行”,这点笔者已指出。助动词的划分标准为:能单独作谓语,受程度副词修饰,能后接动词。张谊生认为,“不行”受程度副词修饰后,变为了评价好坏的形容词,因此该“不行”不能理解为助动词,“不行”亦不能后接动词,其不能归类为助动词。
2.3 “得行”的语法化过程“得行”发展到唐五代左右,使用频率逐步增大,其后经常省略宾语。本研究挑选了几部代表性作品的语料,分析如下:
(1)胤奔东海王越于徐州,越使胤与播俱入关,而所说得行,大驾东还。(《晋书·列传三十》)
(2)当世之儒,又非毁之,竟不得行(《隋书·三十二卷》)
(3)和尚云:“从伊,我事方得行。”(《祖堂集》)
例(1)“得行”后未接宾语,形式上与西南官话中“得行”一样,但内部语法意义完全不同。此例“得行”义为“能够执行”,“得”为表“可能”义助词。例(2)指河间献王所得古文,被当世的儒士诋毁,最后没能流通、流行。例(3)指“我的事方能成功”,“得”是表“可能”的助词,“行”已虚化为“客观事物成功、实现”义。此“行”义离西南官话中“行”的“可以”义已经非常接近。从认知上看,客观事物的完成、成功,反映在主观判断上,即希望成功、可以成功。
宋元时期,动词“行”语义没有多大虚化。到了明代,《西游记》《水浒传》《三刻拍案惊奇》《警世通言》等文献语料中没有出现“得行”独立运用的情况,一般单用“行”,或“得”“行”处于不同结构。这也体现出“得行”尚未成词,凝固性不强。到清代时,“行”发生语法化,语义由客观范畴发展到主观范畴,表主观判断,态度。“得行”也发生语法化,语义进一步引申,表示不允许、不可以。例如:
(4)那不得行!抢劫官府,当族长的都不追究,你耽得起么!(《跻春台》)
“得行”已经完全词汇化,表达主观态度。“得行”语法化源头的语义结构为“得(助词,能)+行”,而不是“得(补语标记)+行”。再如:
(5)吃饭就把火手恨,晌午晏了吷先人。紧工月分喊另请,松工退我不得行。(《跻春台》)
(6)那可不得行!我给尔等出一个主意,叫素秋自己认着,他指那一个,就是那一个,总不准争论。”(《续济公传》)
例(5)“松工退我不得行”即工作量少时辞退我不可以。例(6)“那可不得行”义“那不可以”,是表达主观态度,否定对方建议、做法。这些例句中“行”已完全虚化,只表主观态度、评价。随着“行”的虚化,“得行”也逐步词汇化。笔者统计了清代几部文献,分析了“不行”“不得行”使用情况(图1):
由表 1可见,共同语中只用“不行”,一般不用“不得行”。《跻春台》为四川方言著作,从数据来看,共使用了两次“不得行”,在所列作品语料中使用次数最高。“得行”这词甚特殊,它在共同语或其他方言中没有词汇化,但在西南官话中逐步词汇化。如《汉语方言大词典》:“得行,指行;好;不错。西南官话。”《四川方言词典》:“得行,(形容词)行。”并引用马识途《找红军》:“你们这些年轻人,天不怕,地不怕,要当红军,硬是得行。”可见,“得行”主要存在于西南官话中。
语法化是一种语义减弱的过程,又称为“非语义化”“磨损”“语义弱化”“漂白”等。E C Traugott认为,主观化是“意义变得越来越依赖说话人对命题内容的主观信念和态度”,是语义到语用的演变过程[14]。“得行”的语法化过程与语义基础、句法环境、使用频率有关。同时,“得”“行”在线性顺序上排列紧密,在汉语韵律促进下,容易组合成标准音步,随着使用频率的增大,“得行”最终词汇化。
3.1 语义变化董秀芳认为,一个普通句子的焦点是其谓语成分,认知凸显度(salience)大,独立性强,不容易与其他成分融合成一个单位[15]146。在“得行”中,动词“行”的虚化为“得行”成词创造了语义条件。到清代左右,“行”虚化为表情态义的动词,表“可以、能”义。随着语法化程度加深,“得行”逐渐词汇化,整体意义为表情态义动词①,表“可以”义。
① 根据马庆株、黄伯荣,能愿动词属于动词这一类,但与一般动词又不一样,能愿动词主要表情态义、模态义,马庆株将其定义为“能愿动词是只能后续谓词性成分的非自主动词”(《汉语动词和动词性结构》),此观点甚准确,情态化的“行”具备情态功能,但又不是情态动词,暂称其为表情态义动词。
3.2 合适的语法环境“得行”在语法化之前,在句子中与前后文衔接紧密,句子语法结构一般为“ S+得+行+O”格式。“得”是表“能够、可以”的助动词,“行”为实义动词,后面接宾语。在语法化第一阶段,“ S+得+行+O”结构中,宾语前置或宾语省略,句法结构变为“ S+得+行”,这种句法环境的改变,有利于“行”动词义的虚化。如“间有发奋欲去之者,势不得行,反受其祸,延及善类。(《明太祖宝训》)”中,“得行”前为否定词“不”,“得行”后无宾语,结构独立,有利于词汇化。随着使用频率的增加,语义结构变为“ S+(得+行)”。之后,“行”语义虚化,“得行”逐步融合成词,表“客观条件允许或主观判断”义,其语义结构演变可概括为:S+得+行+O→S+得+行→S+(得+行)→S+得行。
3.3 使用频率增加与认知心理沈家煊认为,实词的使用频率越高,就越容易虚化,虚化后搭配范围扩大,使用频率更高[14]。使用频率增加是短语结构词汇化的基础。“得行”为口语词,在日常生活语言中使用频繁,这从方言词典及多使用口语的作品中可以看出,如《四川方言词典》及晚清戏曲作品《跻春台》等。随着使用频率的不断增加,“得”与“行”又在线性顺序上衔接紧密,人们在理解“得行”时容易将它们当作一个整体加以记忆,不再对其内部结构做分析,这样客观上使“得”“行”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一心理过程即认知心理中的“组块”。据董秀芳,句法单位变为复合词的过程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个心理组块而重新分析的过程[15]264。在高频率使用的情况下,通过心理“组块”,最终将“得行”理解为一个词。
4 “得行”的功能变化 4.1 “得”词义逐渐脱落“得行”词汇化后,成为表情态义的动词,且为不及物动词,表示客观条件允许、不允许,或主观肯定、否定。词汇化之前,“得行”中“得”为表可能义的助动词,“行”为实义动词,结构内部为状中结构,义为“能够做某事”。随着“行”语法化程度加深,演变为表情态义的动词,两者语义相似,“得”的语义被“行”覆盖,“得”词义随之虚化。在西南官话中,表示同意可以说“得行”,也可以删掉“得”,直接说“行”。其否定式为“不得行”,可以说“不行”。“得”语义变得空灵,语音轻化。
4.2 由及物向不及物转变“得行”词汇化之前为短语结构,“得行”在句中充当谓语,“得”为表可能性的助动词,“行”词义实在,能够后接宾语,“得行”语义虽相当于助动词“可以”,但语法上为动词。马庆株认为,能愿动词(助动词)一般后接动词宾语,多能用“ ~不~”的形式提问[16]。很显然,语法化后的“得行”不是助动词,而依然是动词。“得行”后不能接任何形式的宾语,如“得行去北京”。正如上文所提,“得行”句式一般为:S+得行;或者是“得行”独立成句,表允许义。
4.3 由客观性向主观化转变“得行”由“得(助词)+行”语法化而来。最初语义属客观领域,表示客观事物有条件执行,如《世说新语·规箴》:“妇欲试之,令婢以钱绕床,不得行。”“得行”前加否定词“不”,表“不能通行”,属于客观情况。“得行”成词后,义为“可以、允许”,具有情态功能,表主观上的看法与判断,评注功能加强,此意义称为“认识意义”。Traugott从语义的历史发展角度将这类语义的变化概括为“主观化”的过程,即在时间推移中,意义似乎变得少指客观情况,而多指主观情况。柯理思提出,表示认识情态(epistemic modality)的形式主观性最强,语法化程度也是最高的[17]。笔者认同此观点,“得行”经过语法化,最后演变表能愿的动词,进入主观领域。
5 结语西南官话中“得行”使用广泛,其否定式为“不得行”,其语义功能是赞成或否定对方的建议、要求,同时也表示对客观事物或自身能力的推理、判断。“得行”的正反问形式为“得不得行”,表示征询、祈使义,其与前面的结构关系松散,中间可以有停顿。普通话一般用“行”或“不行”。“得行”的产生与古汉语中语法化相关,“得”在先秦时期已发展出表“能够”的助词义,此义在普通话中甚少使用,但在西南官话中使用频繁。“行”在清代左右发生语法化,由动作域“行”发展出情态域“行”,“得行”最终在清代成型,其功能由客观域向主观域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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