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Vol. 19 Issue (1): 109-122
《老子》“道者万物之主也”古今注译辨析    [PDF全文]
吴战洪, 王红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64
摘要: 《老子》第62章提出了“道者万物之主也”的主张,古今注家轻忽老子思想本质及《老子》文本实际,多将其解为“万物被道宰制”或“道是万物的主宰”。实际上,老子是反斥外力主宰万物的,《老子》文中也未有道宰制万物的语义表述。验之《老子》,“主”于修辞角度当用其本义(“微弱的灯火”),而于语义视角则应用其与“助”、“辅”共通之义(“相依相佐”),也用其与“职”、“掌”同源之义(“主动认知而作为”),而不应释为其引伸义(“主宰”或“宰制”)。“道者万物之主也”要义为:老子于乱世中将道比作黑暗中微弱的灯火,坚信唯有道才能真正辅益万物生发成长,助力乱世返璞归真,而在此过程中起主导或主宰作用的是万物或世人,而非工具或境界性质之道。这体现了老子以人为本,崇尚自然,信仰唯有主动皈依自身本真才是万物或乱世之拯救正途的济世情怀。
关键词: 《老子》          《解老》     道法自然     万物之主     王弼    
A Differentiation of Interpretations of Lao-tze's Idea of Tao
Wu Zhanhong, Wagn Hong    
College of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 Sichuan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0065, China
Abstract: Ancient and modern scholars interpret Lao-tze's emphasis on Tao differently, but most of them neglected the nature of Lao-tze's thoughts and the actual meaning of the texts of Lao Tze, and misunderstood Lao-tze's thoughts about "Tao as everything is dominated by Tao" or "Tao is the master of everything". In fact, Lao-tze did not agree with the idea that external forces dominated everything, and the texts of Lao Tze did not express any such ideas. In the text, the word "zhu" is supposed to be used as its original mean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hetoric; while from a semantic point of view, "zhu" should be understood as "auxiliary" or "assistance", but not as "dominate" or "control". Hence, by "Tao is the assist of everything", Lao-tze, compared Tao to dim light in the darkness, firmly believing that only Tao could truly assist everything to grow up and rescue them in troubled times; in the process, people and other things on earth are the leads or dorminants, rather than tools. This represents Lao-tze's love of man and respect to the nature, and his conviction that only by adhering to the true nature can man and nature survive and prosper.
Key words: Lao Tze     Tao     Interpretation of Lao Tze     Tao abides by the law of nature     the assist of everything     Wang Bi    
1 “道者万物之主也”经典注释例举

《老子》第62章提出了“道者万物之主也”[1]445的主张,较早注《老子》之战国韩非在《解老》篇中于此句无引文,注曰:“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 [2]146-147《解老》又曰:“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物可得道也。” [2]148又曰:“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 [2]147可见,韩非将道视为万物各式性状得以形成的普遍规律,看作与各种具体事理相应的总体法则,认为道以持弱顺适为德,而不以强力宰制万物为能。西汉严遵注本作“道者,万物之奥”,其释曰:“木之生也,末因于条,条因于枝,枝因于茎,茎因于本,本因于根,根因于天地,天地受之于无形。华实生于有气,有气生于四时,四时生于阴阳,阴阳生于天地,天地受之于无形。吾是以知:道以无有之形、无状之容,开虚无,导神通,天地和,阴阳宁。调四时,决万方,殊形异类,皆得以成。” [3]据严遵注“调四方,决万方”云云,其当认为道决定了万物之生发育成,于万物起决定性的强势主宰作用;事实上,“奥”与“主”之所以能通假,主要因为“奥”字本义于应用中可引伸为位势尊贵而能宰制庶民之“君王(主)”(下文“‘主’、‘奥’异文辨析”有说,此略),故严遵据以立说,谓道有决定万物生发成长之宰制伟力。

后世注家多踵袭严遵文句立说,例如:魏王弼注本亦作“道者万物之奥”,注曰:“奥,犹暧也。可得庇荫之辞。” [4]《说文·广部》:“庇,荫也。”段玉裁注:“引伸之为凡覆庇之称。《释言》曰:‘庇,休荫也。’” [5]445即谓道如幽隐深冥之室般覆护休养万物。旧题为西汉河上公注本同作“道者万物之奥”,注曰:“奥,藏也。道为万物之藏,无所不容也。” [6]241义承王弼注,谓道为万物容藏之所。再如:唐代陆希声、宋代李霖、林希逸、范应元、元代杜道坚、明代薛蕙、清代姚鼐与魏源注本同作“道者万物之奥”,陆希声注曰:“道者广大包容,故为万物之渊奥。” [7]李霖引刘仲平曰:“奥者,至深之居;徼者,一隙之边。以言乎道之妙则喻以奥,以言乎道之粗则喻以为徼,言妙则知徼之为粗,言徼则知妙之为奥。” [8]林希逸注曰:“道者万物之奥,此提起一句,赞美之也。此下却言道在天下,人人有之。” [9]范应元注曰:“古本如此‘奥’字,《玉篇》‘深也,内也,主也,藏也’……言大道甚深,而万物皆备,所以善人珍贵之而不敢失也,不善人依赖之而所以安也。” [10]杜道坚注云:“原旨曰:道包天地,韫藏万物,如室家之有间奥。” [11]薛蕙集解曰:“奥,犹尊也;室内西南隅曰奥,古者为室,户不当中而近东,则西南隅最为深隐,故谓之奥。” [12]魏源注引元代吴澄曰:“室西南隅之奥,尊者所处,故以譬道之最贵者也。” [13]诸解沿旧无新,大同小异,不外赞道深幽玄妙,包天地容万物,功德皇皇而为天下贵。

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序》曰:“今据帛书《老子》《甲》、《乙》本勘校,书中讹误尤多,不仅非汉人所为,而且晚于王弼。” [1]2

今之注老名家如陈鼓应、任继愈、高亨注本亦作“道者万物之奥”,其解亦踵旧说。陈鼓应注曰:“‘道’是万物的庇荫。” [14]任继愈释曰:“‘道’,它是万物深藏的地方。” [15]二注不出王弼言筌。高亨释曰:“道,宇宙本体,有它的自然规律。它生养万物,是万物的主宰。奥,帛书甲乙本均作‘注’。《礼记·礼运》郑玄注:‘奥,主也。’注当读为主。” [16]徐梵澄注本作“道者,万物之注也”,其校注赞同帛书《老子》编者第15页附注29 “注读为‘主’”,云:“按《左》昭十三《传》:‘国有奥主’,《正义》:‘室内西南隅,谓之“奥”。“奥”是“内”之义。奥主,国内之主。’是则无论作‘奥’作‘注’,皆当解为‘内中之主’。”其又臆解曰:“道者,万物之内主。谓万事万物内中皆有一原则为之主。” [17]即认为道乃万物内具之原则,如“国内之主”凌驾庶民,对万物起主宰(今人言“主宰”,即为强力规范制约义,或简曰“宰制”)作用;又如今之解老方家高明、李零,亦主道为万物主宰(下文详说,此略)。可见,高亨、徐梵澄、高明、李零之说实乃承继严遵“道强力宰制万物”之义。

综上,《老子》“道者万物之主也”之“主”字,古今经典注本多异作“奥”,方家有训为玄妙、幽隐、容藏、家室、尊贵诸义者,谓大道玄妙幽隐而包藏万物;有解为“决定”或“主宰”者,谓“道为万物之主宰或宰制者”;受其陶染,笔者于拙作《〈老子〉“以奇用兵”辨析》曾曰:“老子断言‘道者万物之主也’,明确认为道是天下万事万物的主宰(当然也是军事斗争这一社会现象的主宰),由此可以认为,‘以道统兵’可谓是老子兵谋思想的总原则。” [18]101然解“道是万物的主宰”,这是否契合老子本义呢?

2 “道者万物之主也”内涵辨析 2.1 “主”、“奥”之异文辨析

“道者万物之主也”之“主”于帛书《老子》《甲》、《乙》本中皆作“注”,高明于《帛书老子校注》中曰:“‘奥’为室之西南隅,乃幽隐之处,故王弼谓‘奥’如‘暧’。帛书《甲》、《乙》本‘奥’字均作‘注’,当读为‘主’。《礼记·礼运》‘故人以为奥也’,郑玄《注》:‘“奥”犹“主”也。’《左传》昭公十三年‘国有奥主’,即谓国之主也。帛书《老子》既然皆作‘道者万物之主也’,足证今本之‘奥’字当训‘主’,旧注训‘藏’不确,非指室内深隐秘奥,犹若第四章云:‘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 [1]127高明谓“注”当读为“主”,所言至当,此为假借之法,“注”于章节内涵不契,于全文义旨涵盖不全(下文有述,此不赘言)。据高明校注所征引审之,可知帛书先出近古而存真,严遵、王弼、河上公注本后行而借“奥”代“主”;察高明所言,其亦认为道乃创生万物之主宰,道之制物,一如王之宰民。然高明仅据经传训诂就轻断通行今本之“奥”字当训为“主”,似为不妥。实质上,“主”与“奥”本义迥异,《说文·宀部》:“奥,宛也,室之西南隅。” [5]338《说文·丶部》:“火,灯中火,主也。主,象形。” [5]214-215二字古音也非同,“奥”上古音为“觉”部,“影”纽[19]2,“主”上古音为“侯”部,“章”纽[19]176。据王力制上古音《韵表》[20]20及上古音韵部“旁转而后对转者为旁对转” [20]23之规律,知“觉部”与“侯”部为旁对转关系;然而据王力研究结论知,“影”纽与“章”纽于声不协[20]26-28。王力研究认为:“同源字必须是同音或音近的字。这就是说,必须韵部、声母都相同或相近。如果只有韵部相同,而声母相差很远,如‘共giong’、‘同dong’;或者只有声母相同,而韵部相差很远……我们就只能认为是同义词,不能认为是同或相近源字。” [20]28据此可知“奥”、“主”二字互假非为同源(音、义本同而形相异)之故,盖缘义引伸而用为同义词,如李零诠释“道者,万物之主也”曰:“道是万物的源泉,也是万物的主宰。‘主’,今本作‘奥’。奥字的本义是屋子的西南角,古代宫室以奥为尊,故转义为主。如《论语·八佾》3·13‘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就是以屋室之奥比喻君主。” [21]其说有征可信,又如段玉裁《说文》注“奥”曰:“室之西南隅,宛然深藏,室之尊处也。” [5]338注“主”云:“引伸假借为臣主宾主之主。” [5]215君主位尊势重而能宰制民人,故“奥”、“主”可互假以“宰制”之义。

高明《帛书老子校注·序》曰:“一九七三年冬,湖南长沙马王堆第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甲》、《乙》本,是目前所见最古的两种抄本。其中一种用篆书抄写,名为《甲》本;另一种用隶书抄写,名为《乙》本。《甲》本无避讳,《乙》本避‘邦’字讳,说明两本抄写时代不同。《甲》本抄写在刘邦称帝之前,《乙》本抄写在刘邦称帝之后,距今均两千余年,皆属汉初。” [1]3本文引用《老子》文句,即出自高明勘校复原之《老子》 《甲》本(见于《帛书老子校注》第441页一第453页),因其早于《乙》本,更近古而葆真。

据上可知:古今注老方家多借“奥”训“主”,或如王弼、河上公者,据“奥”之本义譬喻道质,谓道如室之幽隐西南隅般深邃玄妙而荫佑(或敛藏)万物。《老子》中有类似思想的表述,如第21章:“道之物,唯恍唯忽。忽呵恍呵,中有象呵。恍呵忽呵,中有物呵。幽呵冥呵,中有情呵。其情甚真,其中有信。” [1]451但针对“道者万物之主也”而言,则取义未安,下文详述,此略;一如前文高明注,帛书《老子》“注”字本当为“主”,则从本义互训的视角看,以本义与“主”迥异之“奥”代之,固不切原旨;或如严遵、高明、李零、徐梵澄者,以“奥”、“主”共通之引伸义诠释道义,多诠“道者万物之主也”之义为“道依其尊势强力宰制万物”或“道是万物之内在主宰者”,此解是否契合《老子》宗旨呢?

2.2 “道为万物之主宰”辨正 2.2.1 词义辨析

古今注家多将“道者万物之主也”理解为“道为万物之决定或主宰者”,或“道凭强能伟力主宰万物”,似想当然认定“主”为“主宰”义,这实乃增字为训,视“主”与“宰”同为“宰制”义,实则不尽然,《说文·宀部》:“宰,辠(罪)人在屋下执事者;从宀,从辛;辛,辠也。”段玉裁注曰:“此宰之本义也,引伸为宰制。” [5]340简言之,宰之本义是有一定才干的犯人在屋宇下管理事务以赎其罪,故而段玉裁注其引伸义为“宰制”;验之古音,“主”为侯部,章纽 [19]251;“宰”为之部,精纽[19]164;侯部、之部旁转[20]20, 23,章纽(同“照”纽)、精纽准双声[20]26-27,知其古音近同而为同源字,即“主”、“宰”为义同形异字;据此,若据“宰”之引伸义释之,自当解“道者万物之主也”为“道是万物的主宰”,即认为道能主动作为而依强力“宰制”万物。然而字词在实际运用中多有灵活,如贾公彦疏《周礼·天宫冢宰》曰:“‘宰’者,调和膳羞之名,此冢宰亦能调和众官,故号大宰之官。” [22]1据知,“宰”之为官长,有“调和济成”之职能。然则“道者万物之主也”,似又可解作“道是调和济成万物的主持者也”。又如《周礼·天官冢宰》曰“设官分职”,贾公彦疏:“释曰:此谓设天地四时之官,即六卿也。既有其官,须有司职,故云‘各有所职’。职谓主也,天官主治,地官主教,春官主礼,夏官主政,秋官主刑,冬官主事。” [22]5又如“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郑玄注:“掌,主也。……郑云:‘宰,主也。’干云:‘济其清浊,和其刚柔,而纳之中和曰宰。’” [22]6亦知“宰”不必为强力压制之义,可有助济促成之用;“主”亦有主动职掌(认知)而担当施为义,如《说文·耳部》:“职,记微也。”段玉裁注:“记犹识也,纤微必识曰职;《周礼》太宰之职,大司徒之职皆谓其所司。凡言司者,谓其善伺也。凡言职者,谓其善听也。《释诂》曰:‘职,主也。’” [5]592知“职”有主动识记辨别而善理事务义;又《说文·手部》:“掌,手中也。”段玉裁注:“掌谓捧之也,玉裁按:凡《周礼》官名掌某者,皆捧持之义。” [5]593知“掌”亦可借之为“主动操持作为”义。验之古音,“职”为职部,章纽[19]171;“掌”为阳部,章纽[19]167;与“主”同纽,又“主”之侯部与职部、阳部皆旁对转[20]22-23,然则“主”与“职”、“掌”可谓为同源字,音同而义自可通假;《经传释词》:“之,语助也。《诗·君子偕老》曰:‘玼兮玼兮!其之翟也。’其之翟,其翟也。之,语助耳。《蓼莪》:‘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言不如死久矣也。” [23]201然则“道者万物之主也”中“之”用法仿此,用于主语“万物”与动词“主”(此取担当施为义)之间,其句义亦可解谓:道乃被万物自主职掌(认知)且施为之物。

王力《同源字典》(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7月版)第26页《纽表》标“照”纽为舌面音,其《古代汉语》第2册(中华书局,1998年校订重排本)第544-545页“上古三十二个声母按旧时的分类列表”列“章”纽为舌音,《古代汉语》第2册第544页书为“章(照三)”,知王力历时数载研究认为“照”、“章”同纽,可同归为舌音。

可见,仅从词义应用一隅来看,“道者万物之主也”一句既可诠作道强力宰制万物而为其主宰,亦可解为道被万物主动应用而为其辅具,孰是孰非,当依《老子》原文实际及老子思想实况而深思慎取之。

2.2.2 章义辨析

解“道者万物之主也”为“道强力主宰万物”,与世人积极用道而建功济世之章义不类。《老子》第62章曰:“道者万物之主也,善人之宝也,不善人之所保也。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也,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卿,虽有拱之璧以駪驷马,不若坐而进此。古之所以贵此者何也?不谓求以得,有罪以免与,故为天下贵。” [1]445本章节共六句话,阐述道之功用及世人对道之积极施用。第一句大义一如高明注引蒋锡昌云:“善人化于圣人之道,益进于善,故道为善人之宝。不善人化于圣人之道,可以改善,故道为不善人之所保。盖天下之人,无善与不善,为在圣人之以道为化。四十九章所谓:‘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 [1]127可见,该句主旨是圣人用道治世化民,而非道自动强力主宰民人之作为。第二、三句大义如高明注曰:“‘市’指交易之行为,‘美言’者可得善价疾售;‘尊行’者可给人以影响,益于恭敬知礼,绝恶从善。人皆能化道从善,故老子云:‘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1]128-129可见,二、三句主旨仍是讲治世者当师法“美言”善“市”及“尊行”善教之举而以道化民,而非言道迫宰万民而从善,一如高明曰:“义若第二十七章:‘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 [1]129第四句大义甚明,谓治世者自当远离物欲诱惑而积极进修大道,终而济世化民。第五、六句以设问形式言古往今来道为天下所贵的原因在于修道用世可“求以得”,“有罪以免”,其语意指向仍是世人积极用道而获功,而非道凭借强力宰制世人万物,故从章义实际看,“道者万物之主也”,当解为道为万物(含世人)主动职掌修为而成济事功之利物或善具。

前文引《帛书》《老子》《甲》、《乙》本“主”皆为“注”,《说文·水部》:“注:灌也,从水主声。” [5]555若取“注”之本义,句义当解为“道为万物如水灌注般主动归往之所”,义亦契道旨,一如《老子》第32章言:“譬道之在天下也,犹小谷之于江海也。” [1]452老子于此以小谷归海譬喻大道与万物之关系,言小谷主动注归大海,大海乃小谷归往之目的而非主宰,旨在誉美大道谦卑自持、不宰制万物而任其自然之圣德;然此解与章义不契,故当如注家所论“注”读为“主”(据《说文》“注”因“主”得声,故“主”、“注”音同而义可互假),义当取前文“词义辨析”言之“主动职掌(认知)而担当施为”。

综上可见,若解“道者万物之主也”为“道持强力而主宰万物”,而又继言道为“善人之宝也,不善人之所保也”,即曰道为“善人、不善人”之属有物而非强力主宰者,前后牴牾而甚为不辞,且整体上与世人积极用道而济世成功之章义明显不协,甚为不确。

2.2.3 文本检析

验之《老子》,老子明言道贵卑弱,善生利物,而不强迫宰制万物。例如第8章:“上善似水,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 [1]449以水喻道,明道谦卑虚静,不纵欲逞强。第34章:“道汜呵,其可左右也。成功遂事而弗名有也。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可名于大。” [1]452-453表明大道无私无欲,无为而成,无宰物济私之劣德。第41章:“弱也者,道之用也。”[1]442可知大道贵卑弱,而不尚强宰。第51章:“道生之而德畜之,……生而弗有也,为而弗恃也,长而弗宰也,此谓之玄德。” [1]443高明注引高亨云:“‘恃’犹‘德’也,心以为恩之意。‘为而不恃’犹言施而不德,谓施泽万物而不以为恩也。《庄子·应帝王篇》曰:‘化贷万物而民弗恃。’‘而民弗恃’犹言民弗德,谓民不以为恩也。” [1]234高明诠其句义曰:“道生育万物而不自有自用,惠泽施为而不图报偿,抚养成长而不宰不制。此之谓博大幽深,玄妙之德也。” [1]173然则知“长而弗宰”之“宰”,义当同“有”、“恃”一律,谓主动宰制据持义,则“弗宰”当谓不以宰制据持为能也,据知大道育成万物而不贪敛图私。第68章:“故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 [1]446可见大道善生利物而不宰割生害。第81章:“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1]447-448据知,大道于物人无偏私而恒施善利,其无宰制万物之私欲甚明。鉴此,“道者万物之主也”,不当解为“道是万物之主宰”或“道强力宰制万物”。

检《老子》全文,同“道者万物之主也”所在第62章一样,老子无不在谆劝或力倡世人(主要为统治者)主动知行自然无为之道而修身养德,治国理民,企望通过世人的主动作为而令天下返璞归真,例如第1章:“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 [1]448其大义是说:“万物初创之际,至真至朴,自律自适,乃为无私无欲无为之‘无名’状态;世道益进,万物滋繁,进而欲利盛兴,诈伪渐起,乃为有私有欲有为之‘有名’状态;世人唯有以恒常无欲之心内视玄览,方可体悟大道初创物态之玄妙真理,否则,仅可触物之边际而已。” [24]54可见,老子实主张世人当诚心主动体悟“万物之始也”之“无为”状态,因为“大道创生之际‘幽呵冥呵,中有情呵。其情甚真,其中有信’之真纯玄奥之境,是老子崇贵之质朴自然道德的清水活源” [25]100,故老子力倡之道当为世人主动认知的对象而非世人之主宰者;类似思想的章节还有:第15章、16章、25章、40章、41章。

老子于文中谆谆告诫世人主动关注大道可资为用的神奇功效,以备安身立命、助济事功之用,如《老子》第4章:“道盅,而用之又弗盈也。渊呵,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呵似或存,吾不知其谁之子也,象帝之先。” [1]448义如高明注曰:“经文主要在阐述道的作用。道之旨,主张虚静无为,无知无欲,而‘锐’与‘纷’皆源于‘知’和‘欲’,知多而欲锐,欲锐而纷争。使民无欲无争,所谓‘挫其锐,解其纷’。则从矛盾的另一方面,乃杜绝其滋欲之源,即前文所述‘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如此则锐挫既无损,纷解亦不劳,使民无知、无欲、虚心、实腹、弱志、强骨,皆无殊无异,和光同尘,即可达到无为之治的理想世界。” [1]241-242老子亦通过总结社会发展的反面经验教训,来警醒统治者认真关注大道于天下兴衰的巨大价值,如第18章曰:“故大道废,案有仁义。智慧出,案有大伪。六亲不和,案有孝慈。邦家昏乱,案有贞臣。” [1]450近同主旨章节还有:第6章、32章、35章、37章、42章、51章、52章、55章、59章、62章。

老子赞赏圣人主动师法自然之道而无为治天下,力倡治世者从道师圣以养生修德、理政用兵,如第2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也,为而弗恃也,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1]448即是说,无论于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万事万物皆为对立和谐统一体,若私心剖判而妄起名号制度,则对立双方此消而彼长,于是是非纷争起而动乱生,故而圣人无为治天下,终能长治久安。类似主旨的章节有:第3章、5章、7章、第8章、10章、12章、14章、17章、19章、23章、26章、27章、28章、29章、30章、31章、34章、36章、38章、45章、46章、47章、48章、49章、53章、54章、56章、57章、58章、60章、61章、63章、64章、65章、66章、67章、68章、69章、70章、71章、72章、73章、74章、75章、76章、77章、78章、79章、80章、81章。

对于一般社会俗众(老子诸多道德要求对统治者与庶民有通用性,如“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云云,此处仅择老子未明确指涉统治阶层之论),老子也谆劝其积极感知、遵从自然无为之道而养生、修身、持家、治学、兴业,如第9章:“持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也。金玉盈室,莫之守也。贵富而骄,自遗咎也。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1]449劝诫庶众体悟“功遂身退”之天道,养谦卑柔弱、少私寡欲之德,以消灾远害而存身兴业。又如第11章:“卅辐同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也。埏埴为器,当其无,有埴器之用也。凿户牖,当其无,有室之用也。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1]449劝勉世人于日常器用之功用中体悟自然无为之道德妙用,以利世用。类似主旨之章节有:第13章、20章、21章、22章、24章、33章、43章、44章、50章。

据老子言,道在实际上并未起到主宰世人营作而令其正德直行的作用,很多情况下,世人多为欲利蛊乱真性而妄动,真正闻道勤行者甚少,统治者纵欲逞强嗜杀,老子述其状曰:“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憯于欲得。” [1]442“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猒饮食,资财有余。是谓盗竽,非道也哉。” [1]443受统治者劣德熏染,社会俗众亦远道悖德,私欲炽盛,老子悲其情曰:“持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也。金玉盈室,莫之守也。贵富而骄,自遗咎也。” [1]449“五色使人目盲,驰骋田猎使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使人之行妨,五味使人之口爽,五音使人之耳聋。” [1]449“大道甚夷,民甚好径。” [1]443面对战乱诈伪的世道,老子如是哀叹世人行道之状曰:“上士闻道,勤能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弗笑,不足以为道。是以建言有之曰:明道如昧,进道如退,夷道如类。” [1]441大道茫昧虚无,谦卑柔弱,唯有自主自觉之上士方可“勤能行之”,而非大道宰制其修行;一般俗众之中士、下士对修行大道要么敬笃不足,要么视同嬉戏,此皆表明当下之世,道于世人多是无能为制的。

综上可见,《老子》文中主要述赞大道善生利物而不宰不制之德行,谆诫世人当主动修施大道,道为世人施为之对象或秉持之工具,亦为世人修行之上善境界(下文详析),而非决定者或主宰者。事实上,在“大道废” [1]450而“戎马生于郊” [1]442的乱世,老子倡行大道举步维艰,其喟叹曰:“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也;而人莫之能知也,而莫之能行也。” [1]446“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能及之矣。” [1]442鉴此道德沦丧之世及惨淡遭际,老子自不会于文中违心妄言道能宰制万物;然则前文引帛书《老子》《甲》、《乙》本“道者万物之主也”中“主”作“注”,如前文所述,解为“道(如江海)是万物(如小谷)主动归往的场所”,仅可譬显道不宰制万物而顺其自然之圣德,却无从涵盖道于万物之工具性、境界性等价值,亦无法体现下文所言之老子以灯火喻道的创作意图及具体内涵,故“主”为本字于义为上。那么“道者万物之主也”又当作何解读呢?

2.3 “道者万物之主也”内涵解读 2.3.1 词义明析

《说文·丶部》:“主,灯中火,主也。主,象形。”段玉裁注曰:“膏灯,《说文·金部》之‘灯锭’二字也。其形如豆,今之灯盏是也,上为盌盛膏而燃火是为主,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引伸假借为臣主宾主之主。” [5]214-215又如高亨注《易·丰·六二》:“《释文》:‘见斗,孟作见主。’按斗当作主,主乃古烛字。” [26]据知,“主”作君主、主宰义乃后来引伸,其本为象形字,即象灯中或蜡烛的火炷,其功用如段玉裁注“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

再从“因声求义”的角度扩展言之,“主”古音为侯部,章纽[19]176,“助”古音为鱼部,崇纽[19]176,王力上古音《韵表》将“侯”部、“鱼”部归为甲类[20]20,又言古韵部“同类同横行者为旁转。这是元音相近,韵尾相同(或无韵尾)” [20]23,知侯部、鱼部旁转。王力研究认为:“(上古音)喉与牙,舌与齿为邻纽。” [20]28知“章”纽(舌音[27]544)与“崇”纽(齿音[27]544)为邻纽,然则“主”、“助”上古读音相同而为同源字,故本义当相同。《说文·力部》:“助,左也,从力且声。”段玉裁注:“‘左’,今之‘佐’字。‘左’下曰:‘手相左助也。’” [5]699又《说文·车部》:“辅:《春秋》传曰:‘辅车相依。’从车甫声。”段玉裁注曰:“虞之与虢也,若车之有辅也,车依辅,辅亦依车,虞、虢之势是也。……引伸之义为凡相助之称。” [5]726然则知“助”、“辅”义可互通,验之古音:“助”为鱼部,崇纽[19]176;“辅”为鱼部,并纽[19]38;二者韵部相同,然据王力对上古音声纽发音规律的研究结论[20]26-28,“崇”纽(齿音[27]544)与“并”纽(唇音[27]544)于声不协,依前引王力“同源字”研究结论,知“助”与“辅”非同源字而在实际中用为同义词。综上,“主”、“助”、“辅”于“相依相佐”之义可互通。

前文引述已明,老子未讲大道宰制万物,主要倡言世人当主动修施大道,故而“道者万物之主也”之“主”解为“主宰或宰制”之引伸义固不确,老子是否是用“主”之本义与假借义呢?

2.3.2 灯火喻道

老子若用“主”之本义,则“道者万物之主也”可解为“道乃烛照万物之灯火”,其功用一如前引段玉裁说“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此实乃譬喻论道之法,是切合老子论道之典例的,老子多以譬喻论道之形质,如:“道盅,而用之又弗盈也。” [1]448将道比作空虚而施用无穷之盅杯。又如:“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之根。绵绵呵若存,用之不勤。” [1]448将道博喻为谷神、玄牝、天地之根,昭示大道虚空卑弱而创生万物之大德。“上善似水,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 [1]448以水喻道之虚静谦卑、善生利物之形、质。“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 [1]443以母子喻道与万物育化辅成、相知相依的和谐关系。那么,以“灯火喻道”是否切合《老子》文义实际呢?

灯火“其形甚微”,一如上文引老子譬喻论道之文已明道之形、质尚卑微,又如老子言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呵寥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 [1]451“道之物,唯恍唯忽。忽呵恍呵,中有象呵。恍呵忽呵,中有物呵。” [1]451 “道汜呵,其可左右也。成功遂事而弗名有也。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可名于大。” [1]452-453据知,“‘道’乃老子在探究天地万物生发成长之终极因素过程中用以进行形上指称的暂代之词” [24]52,其主要特质有:悠冥玄远、自律自适、生生不息、形微德大、育成天地、济助事功、无私无欲。

灯火“明照一室”之黑暗,一如老子坚信大道能拯济战乱之世道、颓伪之人心。老子对道丧世颓之况多有痛陈,如其曰:“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 [1]441 “若何万乘之王,而以身轻于天下,轻则失本,躁则失君。” [1]441正缘于统治者悖逆自然无为之道而纵欲掠夺,逞强妄战,导致社会失范,一如老子曰:“人之饥也,以其取食税之多也,是以饥。百姓之不治也,以其上有以为也,是以不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也,是以轻死。” [1]447老子警告统治者:“民之不畏威,则大威将至矣。” [1]447虽遭逢险恶乱世,老子仍坚定信仰大道,如其曰:“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也;而人莫之能知也,而莫之能行也。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也,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贵矣。” [1]446老子坚信,自然无为之道一旦为治世者施用,天下就可无为而治之,如老子曰:“道恒无名,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地将自正。” [1]453“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 [1]444

可见,“灯火”与“道”于形、质方面有相似之处,故在形式逻辑上讲,“道者万物之主也”可理解为:老子将大道譬喻为黑暗乱世中烛照万物的灯火。灯火射放光明与温暖而驱逐黑暗与阴冷,大道于天地万物、世道人心又释与了哪些“光明”与“温暖”呢?换言之,在语义关系方面,“道者万物之主也”又有哪些内涵呢?

2.3.3 助人辅物

在《老子》中,“道者万物之主也”所关涉的“万物”主要关涉以下四方面内容:“道”自身,如“道之物,唯恍唯忽” [1]451;自然物,如“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 [1]441;社会人(统治阶层及一般庶众),如“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1]450,“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智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 [1]448;社会事,如“修之身,其德乃真。修之家,其德有余。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国,其德乃丰。修之天下,其德乃博”,“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于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居,楚棘生之。善者果而已矣,毋以取强焉” [1]452。老子认为,道先万物自然而然以存,助生了天地万物,处于生生不息、周而复始运作状态之中,如其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呵寥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 [1]451其特质一如《列子·天瑞》曰:“自生自化,自形自色,自智自力,自消自息。” [28]可见,道乃老子在探究天地万物生发成长之终极因素过程中的暂代之称,而非必为宰制之主。

又如老子曰:“(圣人)学不学,而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 [1]445河上公注曰:“教人反本实者,欲以辅助万物自然之性也。” [6]251其解“辅”为“辅助”,乃添字为训,即训“辅”为“助”,其注义为:“正缘于世人不学自然无为之道而纵欲妄为,才会铸下大过,致天下万物悖其自然本性,治世者才需要‘欲’其所‘不欲’,‘学’其所‘不学’,在治世过程中‘弗敢为’(不悖道妄为),最终‘复众人之所过’,‘辅万物之自然’。” [25]98即谓大道为圣人治世理民之理论工具,具备助成事功之价值;前文已辨析知“主”、“助”、“辅”义通,可训为“相依相佐”,然则“道者万物之主也”,可以解为:道与万物相互依存,为万物所践行、施为,辅助万物成其事功。此种解读是否于《老》文有征呢?

《老子》第42章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1]442高明注引蒋锡昌曰:“‘一’指‘道’言,……三十九章‘天得一以清’,言天得道以清也。……《老子》一二三,只是以三数字表示道生万物,愈生愈多之义。” [1]30道是如何创生万物的呢?老子又曰:“万物负阴而抱阳,沖气以为和。” [1]442《周易·系辞上》曰“一阴一阳之谓道” [29],知“阴”、“阳”为道之内质;又如高明注引蒋锡昌曰:“按《说文》:‘沖,涌摇也。’此字老子用以形容牝牡相合时,摇动精气之状,甚为确切。‘气’指阴阳之精气而言。‘和’者,阴阳精气互相调和也。……即万物生育之理,乃所以释上文生之义也。” [1]30-31据知,大道将自己内质之“阴”、“阴”供给于万物,万物自主“负抱”、“沖和”而生。可见,道生万物,实乃为万物在道的助济下主动施为、自然而成的过程。老子第51章言:“道生之、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弗有也,为而弗恃也,长而弗宰也,此谓之玄德。” [1]443高明注引蒋锡昌曰:“《文选》谢灵运《初去郡·注》引《仓颉篇》:‘亭,定也。’《广雅·释诂》:‘毒,安也。’‘亭之毒之’,犹云定之安之也。”高明进一步注解曰:“从文义分析,‘长’、‘育’而谓体魂,‘亭’、‘毒’而谓品质,‘养’、‘覆’而则谓全其性命耳。” [1]73足见道于助生万物后,乃在体魄、性命、品质诸方面对万物进行养育,老子既言“生而弗有也,为而弗恃也,长而弗宰也”,可见其当认为道养万物亦同道生万物一样,是在道辅济下万物自主自然成长之历程,而一旦万物成长失范而离轨,唯有主动归道,方可找回本真,重返自然。

老子亦认为,万物在道的助济下成其形、质后,仍在自主自觉地循“道”而“反”动,终以“长生久视(活)” [1]444,如《老子》第39章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以为天下正。其诫之也,谓天毋已清将恐裂,谓地毋已宁将恐发,谓神毋已灵将恐歇,谓谷毋已盈将恐竭,谓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 [5]92《说文·言部》:“诫:敕也。” [1]451《说文·攴部》:“敕:诫也。”段玉裁注:“《小雅》毛《传》曰:‘敕,固也。’” [5]124《尔雅·释诂下》:“卒、猷、假、辍,已也。”邢昺疏曰:“皆谓终已也。卒者,终尽之已也。辍,止已也。” [30]“得一”云者,即谓无论天、地、谷,还是神、侯王,均是主动“得道”而助成其形、质;“诫之”云者,谓告诫世人最值得令其牢记为训的是:以天、地、谷,及神、侯王为代表的万物在成长过程中若不适时而止,继而向已状大之形、质的对立面转化,将会因“物壮而老”致“不道早已” [1]442;万物唯有主动自觉地循“道”向盛大之对立柔弱方“反”动,才得以终而复始,生生不息,一如老子曰:“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 [1]442此般“道”理,正是老子以虚极静笃之心对自然物象运作状态及规律体察深思的结晶,一如老子言曰:“致虚极也,守静笃也,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也。夫物云云,各复归于其根。归根曰静,静,是谓复命。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妄,妄作,凶。” [1]450知老子之道论内涵的重要来源即是对自然物态规律、德性的师法取则,亦可谓老子认为道与万物混成同在,万物无时无刻不在自主自觉地践行大道而自然成长。

综上,老子认为,道于自然万物言,在其生发成长过程中起工具性辅助作用而非主导者宰制功能。如上文征引,老子于乱世中谆劝统治者师从圣人之治“能辅万物之自然” [1]445,即谓战乱世道可令万物成长背离正常轨道而伤其自然本性,圣人修习自然无为大道而可复正民人之过,辅助万物返回其自然本性。可见,在老子看来,道在生养、拯救万物过程中都起工具性的辅助作用,主动作为终而建功的主导者是物与人,然对与自然物相对应的世人而言,道是否亦具此济助功能呢?

总体而言,老子认为,守道应世,可使世人善作善成,无害无困。老子多以自然界物象或具自然物象特质的人、事论道特质,如第8章曰:“上善似水,水善利万物而有静。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矣。居善地,心善渊,予善天,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1]449老子以水譬喻大道形、质,谓凡配虚静卑下、善生利物、因循顺应,无为不争之水德者,皆可谓道,世人秉道立世,则能善成而无过,一如老子“居善地”、“夫唯不争,故无尤”云云,即能破解如“故蘧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何者?先者难为知,而后者易为攻也。先者上高,则后者攀之;先者踰下,则后者蹍之;先者隤陷,则后者以谋;先者败绩,则后者违之” [31]51之前后失据、颠踣倾轧的人生困局,使生命融和如一而通达无滞,如《淮南子·原道训》曰:“夫执道理以耦变,先亦制后,后亦制先。” [31]51必须明确的是,似水之道并非俗言所谓虚弱无力,而是外柔弱而内质强,一如老子曰:“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也,以其无以易之也。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天下莫弗知也,而莫能行也。” [1]447

在社会治理层面,老子推崇圣人主动法自然卑弱之道而治世,力倡统治者积极师从先圣,无为而治。如第62章曰:“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是以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之欲上民也,必以其言下之;其欲先民也,必以其身后之。故居前而民弗害也,居上而民弗重也。天下乐推而弗厭也。非以其无争与,故天下莫能与争。” [1]446-447本章分三个层次:第一句为第一层,以江海善卑下而百谷自然归附而成百谷王,喻道之卑弱自持、无为而成之圣德;“是以圣人欲上民也”至“天下乐推而弗厭也”为第二层,赞誉圣人秉道治国理民之举,呼吁当下治世者法行之;最后一句为第三层,以反问句式总言持道治国,可达无争而“天下莫能与争”之无为而成上善境界。从整体句式结构看,老子以“是以”承贯前后(有时“是以”省略或代之以“故”);《经传释词》:“《广雅》:‘是,此也。’常语。” [23]201又《经传释词》杨树达案:“‘以’有引率、带领之义。” [23]7 《左传·隐公元年》:“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 [32]18杨伯峻注:“僖二十六年《传》云:‘凡师,能左右之曰以。’此用‘以’,即谓郑能指挥王师、虢师。” [32]19然则“是以”合称作为连接词,实为“以是”之倒,“是”指代前文内容,“以”表后文内容主动统摄前文,即如杨伯峻注引《左传》言“能左右之曰以”;故而前引《老子》章句“是以”前以譬喻之法论大道圣德(或以自然物象、社会事象从正面或反面来阐发大道至理),“是以”后言圣人主动修知、施为大道而晋德治政;又如第24章:“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孰为此?天地而弗能久,又况于人乎!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1]451“故”前句义为:为人贵虚静少言、为政贵因循无为,此同天地不可令疾风暴雨长久不止一律,皆为自然之道;“故”后句义为:世人行事顺道而为则道自然应和之,否则道自然失应之;“故”前述自然之道,“故”后言世人自主取舍于道之况,道则随人取舍而或应或失,然道不宰制人为之义甚明;《经传释词》:“故,本然之词也。襄九年《左传》曰:‘然固不可诬也。’或作‘固’,又作‘顾’。”[23]118又《经传释词》:“固,犹必也。恒五年《左传》曰:‘蔡、卫不枝,固将先奔。’言必将先奔也。” [23]117据知“故”前后文为必然义联关系,“故后”所为必本“故”前所言之“道”理。

可见,老子以“……是以……”及“……故……”两种句式,阐发了道为世人安身立命之上善工具而非主宰者的理念,《老子》中应用了此两种句式的章节还有:第2章、3章、5章、7章、12章、23章、26章、27章、29章、31章、32章(“道恒无名,朴虽小,而天下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据前后句义关系,“侯王”前当省“是以”)、37章(“道恒无名,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侯王”前亦当省“是以”)、38章、39章、43章、44章(以“故”连前后句)、46章(以“故”连前后句)、47章、51章、56章(以“故”连前后句)、57章、58章、63章、64章、66章、73章、74章、79章、80章(以“故”连前后句)。

此外,《老子》中亦有章节先述世人主动作为,以道为上善工具而养生、修身、为学、齐家、治国,后阐发或喻示世人施为所当秉持的大道圣德或至达的自然无为境界。如第9章:“持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也。金玉盈室,莫之守也。贵富而骄,自遗咎也。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1]449先言世人炽欲躁进、贪竞妄作之不道行径,以反衬“功遂身退”之合道举止,最后指出世人于世施为所秉持的终极准则乃自然“天道”。第10章:“载营魄抱一,能毋离乎?抟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毋疵乎?爱民治国,能毋以智乎?天门启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毋以知乎?生之畜之,生而弗有,长而弗宰也,是谓玄德。” [1]449先引发世人反思在养生修身、求知为学、治国理民过程中能否执道而为,最后一句警诫世人于世营作当秉持的大道“玄德”(或曰当致达的上善境界)。第42章:“为学者日益,闻道者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以为。” [1]442即谓勤渐修行自然无为之道,日渐减损私欲贪念,终达“无为而无以为”之至善上境,义如《韩非子·解老》注曰:“所以贵无为无思为虚者,谓其意无所制也。……虚者之无为也,不以无为为有常,不以无为为有常则虚,虚则德盛,德盛之谓上德。” [2]131高明释为:“思想不为无为而思虑的自然无为,也即老子所讲的‘无为而无以为’,如此才能真正达到虚静,则谓‘上德’。” [1]4《老子》中类似结构的章节还有:第15章、20章、21章、22章、28章、30章、36章、40章、45章、52章、55章、59章、61章、65章、68章、69章、70章、75章、77章、78章、81章。

再者,老子将时人纵欲逞强、滥智妄作之诸多不道行径,与关乎自然之道的表述作对比式呈现,喻示大道非能宰制时人施为及世道营作,喻示大道仅为时人言行之道德准则、世道演进的上善至境,如《老子》第9章:“持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也。金玉盈室,莫之守也。贵富而骄,自遗咎也。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1]449“持而盈之”至“自遗咎也”,述时人之贪竞不道行径,与最后一句行天道而“功遂身退”形成对比,昭示天道乃为欲利蛊惑时人的精神家园,“功遂身退”乃时人施为的道德参照或标杆;“功遂身退”本身,即是对自然天道的主动选择与践行。第19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1]450以当时统治者纵欲图私而滥行“圣智、仁义、巧利”的不道之举与“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之道德修为形成对比,喻示大道素朴至境乃乱世演进之终极目标;“绝弃”云云,表明在老子看来,时人要至大道至境当积极主动作为,而非道宰而自至。第20章:“众人熙熙,若饗于大牢,而春登台。我泊焉未兆,若婴儿未咳。纍呵,如无所归。众人皆有余,我独匮。我愚人之心也,沌沌呵。俗人昭昭,我独若混呵。俗人察察,我独闷闷呵。忽呵,其若海。恍呵,其若无所止。众人皆有以,我独顽似俚。我欲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1]450以俗众之欲竞苛狡,与“我”之朴愚顽俚形成对比,为时人的人格进化树立道德标准;以“未咳”之“婴儿”、“愚人之心”、“海”,为时人的道德修行提供形神兼备的理想范式;“我独匮”、“我独若混”、“我独闷闷”、“我独顽似俚”、“我欲独异于人,而贵食母”云云,无不坦陈出老子“修道在我,恒以达道”的坚定信仰。《老子》中含类似内涵的章节还有:2章、5章、12章、13章、17章、22章、23章、24章、26章、27章、29章、30章、35章、38章、39章、40章、42章、43章、44章、46章、47章、48章、53章、56章、57章、58章、64章、65章、68章、69章、71章、72章、73章、75章、76章、77章、78章、79章、81章。

验之《老子》全文,老子主张,道于世人(统治者、庶众)是修身养德、济事建功的辅助性思想理论工具或道德参照标准,亦可谓是乱世人生发展演进的理想境界,老子从未言道宰制世道的发展与世人的作为。老子为什么持此种思想主张呢?

2.4 追本溯源

先从老子的思想本质看,《文子·道原》载:孔子问道,老子曰:“正汝形,一汝视,天和将至。摄汝知,正汝度,神将来舍。德将为汝容,道将为汝居。” [33]23据知,在老子看来,唯有师法自然,正身齐物,主动修身养德,道方会协洽己身,知老子当主张大道非为强迫规制人、物之方外主宰。又如《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孔子适周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 [34]1702孔子笃信周公之礼,企望复以规制世道人心,老子嗤之以“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明老子不认为有什么能永恒宰制物、人之“礼”(或“道”),老子反对治世者强力规制而纵欲图私,主张“自理”、“自得”,如《文子·道原》载老子曰:“圣人忘乎治人,而在乎自理,贵忘乎势位,而在乎自得。自得即天下得我矣。”王利器注曰:“未有身不治而能治人,居势位而不骄人。不骄人者,其唯自得。自得者,我好之人亦好,以我情得彼情,故曰自得,自得则天下之情皆得于我也。” [33]18即谓圣人弃除挟权势以宰制他人之念,主动顺遂体察人情物理,甚合老子无为而治之道旨;察《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老子忠告孔子之言:“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 [34]1702明老子崇尚于世安身立命当顺天应时,厌斥为外部物力所宰而劳身累神;“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 [34]1702,彰显老子主倡虚无朴愚,反对汲汲宰制外物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孔子赞老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 [34]1702亦可明老子处世贵主动修为以超拔自适,而非被动为外道宰割规制。又如《史记》载:“盖老子百有六十余岁,或言二百余岁,以其修道而养寿也。” [34]1703知道乃老子修行以寿之工具(途径)而非主宰。再如《史记》云:“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 [34]1704再明老子之道及其内涵出于其主动的知行创设,乃教世修为之内容或工具,修施在己,取舍由人,而非强制主宰外物者。

再从老子所立大道的主要内涵、根本宗旨及其所倡之世人返璞归真(道)方式看:前文已述,道乃老子在探究天地万物生发成长终极因素时所用之暂代名称,关于道之内涵,老子常“通过比附于自然物象(或具有自然物象之质朴、静虚、真诚、和谐等特征的人、事、情、理、物)以阐发自然无为之道作用于人间的种种哲理” [18]101,笔者曾于拙文《〈老子〉“以奇用兵”辨析》中统计,《老子》全文“共57个章节,于《老子》81章中占比达70%” [18]101,借自然物象以譬喻大道内涵,因此可以说,“‘道法自然’是老子道论内涵的精髓,换言之,道的内涵来自于大自然之神启” [18]101,凡具备天地万物之自营自律、自适自安、至真至朴、无私无欲、善生利物、无为而成诸德质者皆可谓道。又如前文所述,无论对天地自然诸物,抑或世间君臣庶众,老子认为道仅助生涵养其形、质,济成其事功而不宰不制,一如《礼记·曲礼上》孔颖达正义云:“今谓道者开通济物之名,万物由之而有,生之不为功,有之不自伐,虚无寂莫,随物推移,则天地所生,微妙不测。圣人能同天地之性,其爱养如此,谓之为道。” [35]19老子缘何要于当世倡行以不宰万物为能的自然无为之道呢?

老子倡行大道的根本原因是对现行之以宰制为务的社会治理模式的绝望,终极宗旨是彻底解决社会动荡问题的济世情怀,理论参照则是自然物界自律至真、生生不息、无为而成的发展规律。前文已引述老子对社会乱象的诸多描述,究其原因,一如老子曰:“故大道废,案有仁义。智慧出,案有大伪。六亲不和,案有孝慈。邦家昏乱,案有贞臣。” [1]450为何“仁义”、“智慧”、“孝慈”、“贞臣”这些在俗众看来值得称善的事物,老子却要反斥呢?因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以私心陋智创制的制度、封号有悖于自然无为之道,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还造成了新的社会混乱,一如老子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1]448老子认为,无论自然还是社会领域,万事万物皆是对立统一之和谐体,若纵欲图私而打破了万物之和谐,妄立治术、滥起名号,则事物对立双方此消彼张,争竞不已,社会因是乱,人心因是惑,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固疴,如《老子》第1章即如是曰:“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 [1]448高明详细考辨诸家并校注曰:“‘恒道’谓永存恒在之道。此‘道’乃老子所用之专词,亦谓为‘天之道’(73章),‘法自然’之道(25章)。‘道’可以言述明者,非永存法自然之道也。‘法自然之道’,变易无穷,因势而行,与时俱往,非可以智知而言明。” [1]222老子对合于自然无为之道德内涵之物象、事态、名理即冠饰以“恒”,如:“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恒也。” [1]448即谓世间万物皆对待而存,此乃自然恒常不变之道也。又如《老子》第27章曰:“善行者无辙迹,善言者无瑕谪。善数者不以筹策。善闭者无关钥而不可以启也。善结者无纆约而不可解也,是以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材,是谓袭明。” [1]451高明注曰:“此仅举‘行’、‘言’、‘数’、‘闭’、‘结’五事为喻,遍谓人世间诸事诸物皆应以物之性,因物之数,顺乎自然,己则不造不施,不言止行,修本偃智,守静无为。” [1]364-365又如第61章曰:“大邦者,下流也,天下之牝。天下之交也,牝恒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 [1]444老子之所以于“以静胜牡”前冠饰以“恒”,即谓其乃天下自然而然之情势也。第81章曰:“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1]447-448天道无偏爱私亲,公平善待庶民万物,一如老子曰:“天地相合,以雨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 [1]452此般无私无为之“与善人”之举,即合天道,故老子冠饰以“恒”。实际上,“恒”本有“心意长循物之自然态势”之义,《说文·二部》:“恒,常也。从心舟,在二之间上下。心以舟施,恒也。”段玉裁注:“当作长,古长久字只作长。……谓往复遥远,而心以舟运旋,历久不变,恒之意也。” [5]681知“恒”之本义乃谓心与舟相逶迤,顺其自然以行。高明研究认为:“老子一贯主张‘知常’和‘常知’,第十六章‘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第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谓玄德’。‘知常曰明’与‘常知楷式’意义相近,皆谓深知自然永恒之法则。” [1]58据知,老子诸“恒”云者,即谓万物万事固有其理,知物行事当顺其自然,无需纵欲劳心而妄为,如此方为真正道法自然之“无为”,即老子言之“无为而无以为” [1]441;“自然恒常之道”乃无私无为之“长生久视之道也” [1]444,其于社会生活各领域功德无量,如老子曰:“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绝。修之身,其德乃真。修之家,其德有余。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国,其德乃丰。修之天下,其德乃博。” [1]443修道养生可全身保真、消灾远祸,如老子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1]442“盖闻善摄生者,陵行不避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也?以其无死地焉。” [1]443秉道治国理民可无为而治,如老子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 [1]444“犹呵,其贵言也。成功遂事,而百姓谓我自然。” [1]450持道兴军用战则能战胜守固,如老子曰:“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建之,如以慈垣之。” [1]446“天之道,不战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而善谋。” [1]447

然此善莫大焉之自然无为之道却为欲利滋衍之制度化的“圣治、仁义、巧利”诸“邪道”所逐替,如老子曰:“故大道废,案有仁义。智慧出,案有大伪。六亲不和,案有孝慈。邦家昏乱,案有贞臣。” [1]450既然作为社会道德力量体系与典范的“仁义、孝慈、贞臣”,皆因大道废、欲智盛、妄作兴而起,实无力安人心稳社稷,因而愤激之下,老子主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1]450“绝弃”云者,即昭示一种主动的抉择与施为,而非被动为外力所宰制。高明注引于省吾认为“‘为’字通‘伪’”,注云:“‘以伪文不足’,言以伪诈文饰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皆不以诈伪文饰为事,绝之于彼,而属之于此,此《老子》本义也。” [1]313即是认为“圣智、仁义、巧利”三者于当下徒增社会诈伪而添其混乱,而不足以彻底解决社会动乱问题,唯有归于“素朴”,方为社会归正之上善一途;《说文·木部》:“朴:木素也。”段玉裁注:“素犹质也。以木为质,未彫饰,如瓦器之坯然。” [5]252老子常以“朴”代称“道”,如《老子》第28章:“恒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则为官长,夫大制无割。” [1]452第37章:“道恒无名,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1]453因此,老子力倡世道返属“素朴”,即可谓皈依自然无为之道,如此方可彻底使乱世归于清静真朴,如老子曰:“夫物云云,各复归于其根。归根曰静,静,是谓复命。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妄,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1]450“夫物云云”至“是谓复命”,概述自然万物生发成长规律,如草木之春生夏长,秋冬归根以藏,春来再发,生息不绝,此乃自然万物生发之常道;后句大义谓统治者当明晓并师法此道,涵养天地般虚空包容、正善无私、至真至朴之大道圣德,以使身安位久,神人和谐,天下无为而大治,一如老子言:“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人也。非其神不伤人也,圣人亦弗伤也。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1]444

又如《老子》第32章曰:“道恒无名,朴虽小,而天下弗敢臣。” [1]452《说文·臣部》:“臣,牵也,事君者,象屈服之形。”段玉裁注:“《春秋说》、《广雅》皆曰:‘臣,坚也。’《白虎通》曰:‘臣者,繵也。属志自坚固也。’” [5]118则“天下弗敢臣”可解为:天下万物皆自觉服行大道而不敢私强己志意而妄作。老子发现,自然万物“尊道而贵德” [1]443而“弗敢臣”,故能“深根固柢,长生久视” [1]444,故老子力倡世人“道法自然”而返璞归真,以期彻底解决社会动乱疴弊,一如老子于第25章为时人创设归朴路线图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1]451即是说,“君王民人要通过‘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的层进修养,体悟自然大道真谛,最终回复到创生之初的真朴状态,即自然物界自律自适的生命境界,这其间的每一个过程均是向质朴自适之自然物态师法取则的返璞归真” [24]53。老子之渐进返璞模式,正是对“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 [1]441之社会渐次迷失精神家园以致混乱之惨状的反向救赎,一如孔颖达疏《礼记·曲礼上》云:“圣人能同天地之性,其爱养如此,谓之为道。此则常道,人行大道也。其如此善行为心,于己为得,虽不矜伐,意恒为善,谓之为德,此则劣于道也。……以义服从,恐其叛散,以礼制约,苟相羁縻,是之谓礼,又劣于义。此是人情小礼,非大礼也。圣人之身,俱包五事,遇可道行道,可德行道,可仁行仁,可义行义,皆随时应物,其实诸事并有,非是有道德之时无仁义,有仁义之时无道德也。此道德以大言之,则天地圣人之功也。以小言之,则凡人之行也。” [35]19其言是,老子非是崇道而贬德、仁、义、礼,而是主张“道不仅衍生道、仁、义、礼,而且统领它们共同育成万物” [25]101,然而社会之所以动乱,实乃“施礼教之统治者悖离了‘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道’理,纵欲图私,苛政压榨,民怨愤起,终致忠信浇漓,礼反成世乱之首祸” [25]101-102,老子坚信,治世者若能恒修勤行大道以治世,则天下定可无为而得治,其如是曰:“道恒无名,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地将自正。” [1]453又如,老子言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 [1]445,《说文·之部》:“之:出也。”段玉裁注:“引伸之义为‘往’。” [5]272义谓圣人能辅促万物主动归往“自然”,如前述,老子之道乃自然之道,然则“之自然”犹谓“之道”,又自然之道乃圣人修身治政所遵施的理论工具,然则道于万物(主要关涉自然物与社会人)返璞归真历程中既是上善一途,更是终极归宿,老子曰:“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 [1]442实乃主张唯有恒勤修行自然无为之道,返归至真至朴之道境,方能重建世人迷失已久之精神家园。

可见,从老子言谈中体现的思想本质看,老子认为君子立世当顺天应时而不为外“道”宰累;从其道论内涵看,凡于物、人生发成长、修德晋业有爱养辅助裨益者--而非宰制之外主,老子统称为“道”;从其创立世道归朴的方式看,道是万物发展演进所秉持的上善工具,同时也是理想境界--亦非强力主宰者。

3 结语

综上,从老子的思想本质及《老子》文本实际看,“道者万物之主也”不当解为“道是万物的主宰者”或“万物被道所宰制”;事实上,老子于乱世中在以“主”之本义“灯火”来譬喻大道形、质及功效,认为大道是万物(主要指自然物与社会人)安身立命之物质基站与精神家园、是世人修身建功之上善器具、是时人施为营作的道德准则、是人世进化的理想境界;鉴此,“道者万物之主也”当解为:道好比黑暗乱世中与万物共存的那盏微弱的灯火,万物据之以趋散黑暗,看清自我;温暖自身,找回本真;汇聚光明,朗丽乾坤。简之,虽世道浇漓,万物乖道,仍以人为本,信仰本真,崇尚自然,立道教世,企望导引世人道法自然,主动作为而皈依己之真朴,最终令世道归正,这理当才是《老子》“道者万物之主也”内涵之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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