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农民工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把“利为民所谋”作为重要的执政理念的同时,断不能忘记为农民工群体谋利益。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新常态下党和政府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塑造良好社会风尚的应有之义。农民工作为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幸福感程度是衡量我国当前社会是否和谐的一个重要指针。以二维视角探究农民工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探寻提升农民工幸福感的有效途径,对新常态下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升社会和谐度、促进中国梦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1 幸福感的诠释 1.1 什么是幸福感幸福问题,一直是人类孜孜不倦进行探讨和追求的话题。何谓幸福感?经济学认为,“幸福是一种主观评价。经济的发展能够提升人们的幸福感,这种感觉来自充足的食品、清洁的用水、快捷的交通、便利的通信、多彩的生活等等。然而,经济发展虽然能提升人们的幸福感,但经济发展对幸福的贡献却是边际效用递减的,即最初的经济发展带给人们的幸福感较强,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它所带来的幸福感反而降低了” [1]。因此,幸福感更重要的是一种个人感受,是人们对自己生活质量的评估和评价,它既和一个人的成就感、满足感、享受愉悦的心态紧密相联,又与一个人的知识、财富及社会和谐程度紧密相关。可见,获得幸福感需要两个条件,即较好的外部生存条件及较高的内部主观判断。曾经有这样一段经典台词:“我饿了,看到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见别人穿了件厚棉袄,他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就一个坑,你蹲那了,你就比我幸福……” [2]一些人的幸福似乎总是伴随着另一些人的不幸福,幸福又似乎总是比较出来的。这就需要农民工在获得了相对满意的生活条件的同时,也要对这种生活满意度有一个正确的评价。
1.2 农民工眼中的幸福感农民工劳模伍亚媛曾说:“进城务工人员能当选全国劳模,这说明党和国家对我们的重视,也表明我们农民工已得到社会承认,这对我们来说是最大的幸福” [3]。这充分表明,农民工最渴望的是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这是每一个正常人都应该有的精神需要,也是非物质因素带给人的尊严与骄傲。农民工劳模的话或许代表了大多数农民工的心声,然而现实中,又有多少农民工获得了社会的承认?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们的幸福感也在随之提升,但是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给人们带来持续的幸福感。2012年8月21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在京发布了《中国农民经济状况报告》,称中国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在2011年已达到0.3 949,正在逼近0.4的国际警戒线。数据显示,收入最低的20%样本农户,与收入最高的20%样本农户的收入差距有10.19倍[4]。农村内部尚且如此,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和矛盾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在这种巨大反差下,农民工想要获得生活满足和精神愉悦又谈何容易。作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民工幸福感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5]。
1.3 政府关注农民工幸福感的原因提升国民的幸福感是近年来中国政府提出的一个新颖的发展理念。在以前,政府总是强调提升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而较少提及国民的幸福感。如今,改革开放取得的辉煌成就极大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状况,改变了国人生活普遍贫穷的历史,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人们的幸福感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特别是作为生活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在中国,“农民工”主要是指那些拥有农村户口和承包土地,但是却离开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业生产的群体,他们的工作又脏又累又危险,而他们获得的劳动报酬却是又低又难又微薄。而且,农民工还要受到来自城市和社会的偏见和排斥,被限制或者禁止从事某些职业,根本难以享受到作为国民应该享受的基本待遇。城市对农民工的不宽容、不接受极易造成人民内部矛盾尖锐,增加社会不和谐因素,社会可持续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因此,提升农民工的幸福感, 切实关注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诸方面对幸福的感受,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更应成为党和政府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早日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圆了几千年来的“中国梦”!
2 二维视角审视农民工幸福感的影响因素为调查农民工幸福感状况,笔者在今年春节前夕走访所在村子一些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在接受调查的20位农民工中,有18位觉得生活不尽如人意,感觉不到幸福,只有两位农民工对目前的生活感到满足、幸福。虽然这个调查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显示我国农民工不幸福的常态。
2.1 造成农民工没有幸福感的主观原因农民工不认同自己也不认同城市。一些农民工主动把自己和城市隔离开来,把自己看成是城市的迁徙者、寄住者,打心底不认同城市,认为自己和城市有差距,和城市隔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自己卑微的身份本身就与城市格格不入,虽然自己受苦受难但是难以被社会接受和认可,自己只是城市的过客,当自己老了或者赚到足够的钱之后还是要回到农村去。这表现出农民工们一个普遍的心理感受,即自己在城市无法获得归属感。农民工的自卑心理、对自身认识的不足、对自己社会角色缺乏正确定位大大影响其幸福感的获得。
此外,农民工的没有幸福感还源于过高的生活期望,无止境的攀比心理以及不懂得知足常乐的道理。“攀比”是人的一种通病,人往往在潜意识里和那些有钱、有权的人作对比,经常看到差距和不足,就会产生各种欲望。然而,如果心里的欲望长时间得不到满足,就会感到不满、感到不幸福。特别是对于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面对众多跟自己一样外出打工的同乡,他们会在心里作比较,看看谁能够混得更好,赚更多的钱。此外,繁华的都市,各种优越的生活和各式的“有钱人”也会对他们产生很强的“吸引力”,于是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一种“对比—痛苦—对比”这样一个循环中难以自拔。人生应该有梦想有追求,但是却不能去幻想和强求,只有这样,人才能够变得洒脱、幸福和快乐。确实,幸福感作为一种心理感受,一种对生活的态度,与农民工的价值认同密切相关,但是农民工幸福感的获得也绝不是仅靠感觉就会产生的。
2.2 造成农民工没有幸福感的客观原因物质决定意识,心理感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随着一定的社会存在而产生和变化发展的。因此,让农民工不顾现实的苦难去追求内心的满足,这无异于痴人说梦。因而,深究影响农民工幸福感的现实环境因素至关重要。
2.2.1 农民工待遇过低引起的不幸福感农民工不仅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坚强支柱,而且是社会进步的调度者,他们为国家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财富,为社会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劳动力市场长期存在的供过于求状态直接导致农民工工作难找,工作安全难以保障,同时还被城里人看不起。由于农民工求职人数过多,劳动力市场基本上被供职单位所控制,用人单位成了“大爷”,大多数农民工失去了与单位谈工资、讲条件的权利,一些人甚至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获得工伤保障。待遇过低,收入减少,农民工及其家人的生活水平大大下降,正常的生活难以得到维持,工作满意度大大降低,心理落差难以填补,农民工无法感到幸福。
2.2.2 欠薪严重,维权之路艰难造成的没有幸福感农民工的风险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胜过其他群体,但是他们所获得的物质回报却远远低于他们的付出。由于维权意识淡薄,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安全有效的用工合同,致使其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没有凭证,维权无门;有时候即使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当他们受到伤害的时候却仍然得不到合理的保险赔付;更令人气愤的是,有些农民工辛辛苦苦赚来的养家钱,被道德良知丧失的包工头恶意拖欠或者干脆携款外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愈演愈烈,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外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6]。农民工维权之路越发艰难,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很难向自己的家庭交代,如何能够获得幸福感呢?
2.2.3 社会保障制度的排斥引发的没有幸福感我国的户籍性质不仅仅是一个标签,更关键的是依附在上面的权利和福利,农民工的福利缺失,其本质是社会权利贫困[7]。农民工虽已进城务工,但却始终摘不掉“农民”的大帽子,他们在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不能享受或者不能完全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以医疗保险为例,农民工是处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之间的特殊群体,都涉及但都难以享受。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到有效改革和长效发展,保障系统总体上呈现出一种静态平衡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面上覆盖。但是由于制度和管理不尽完善,其一直处于动态失衡的困局之中。这两种保险之间长期存在的隔离状态,保障水平的巨大差异以及衔接不畅等问题,使得很多农民工实际上被排除在社会医疗保障的范围之外。不安全感即农民工对于自身生命安全无保障导致农民工没有幸福感。
2.2.4 子女教育难题催生的没有幸福感农民工家庭本身所处的弱势地位,加上薄弱的经济力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其子女的教育。由于高昂的借读费,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城读书的很少,大多数成为留守儿童,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在农村老家生活学习。农村的教育水平与城市相比存在巨大差距的事实已无需再论,主要是他们的祖父母大多年纪已大,老人们没有过多的精力去教育他们的孙辈,只是停留在关注孙辈的温饱等表面问题上。没有得到应该来自于父母及时的关爱,加上祖辈隔代亲的溺爱和不合理的教育方法,使得一些孩子的心理没有得到健康发展,有些甚至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之路。换种思维来看,即使农民工子女跟随父母进城上学,高昂的借读费也会让他们望而却步;此外,有些城市对农民工子女入学不仅需要办理各种各样复杂的手续,而且需要测试智商并由医院开具有关证明,这无疑是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变相歧视。
2.2.5 父母赡养难题孳生无幸福感家里老人无人照顾是农民工最担心的问题之一,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父母大多年事已高,加上老年人大多体质较弱,身体抵抗力和劳动力大大降低,所以老人们就不仅需要来自于儿女们物质方面的扶持,而且也需要来自于儿女们真心的关爱。近几年来,虽然政府大力提倡新农村建设,然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不完善,养老院并不普及。而且,农村中的一些老年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自己有儿女还去养老院,会被村里人笑话自己的孩子不孝顺,于是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要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老人在家中去世好几天才被人发现的悲剧屡见不鲜。同时,受“父母在,不远游”思想的影响,一些农民工选择离家近的城市打工,这样就会丧失很多就业机会;即使去了远方,心中还在时刻担心着家中的老人。父母的养老问题是其不安心、不踏实,感到没有幸福感的原因之一。
3 切实提升农民工幸福感的内外路径思考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农民工的不幸福感根源于种种不公平待遇、社会对农民工荒谬的认识。针对该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转变人们的思想,提升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毋庸置疑,这是一个缓慢而艰巨的过程。
3.1 改变心态,收获幸福 3.1.1 明确自身定位,不卑不亢获得别人尊重的前提是自己尊重自己。农民工要想获得幸福感,就要明确一个事实,即自己是城市的建设者,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城市生活的正常有序进行离不开自己的劳动,自己也是城市大家庭的一员,并不比一般市民低等。当然明确这一点并不是要农民工去邀功,而是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以积极乐观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感受生活中的美,体验人生的幸福。要知道,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幸福,奉献社会也是一种幸福, 由此来提升其主观幸福感。
3.1.2 摒弃盲目攀比,知足常乐追求成功是人取得进步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但是真正的幸福不是拥有很多的金钱,享受很优越的物质生活,而是来自踏踏实实的工作和生活。要发挥成就动机的正向驱动作用,引导农民工进行适当的社会比较[8]。农民工要正确看待贫富差距,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确处理好心理落差。不能一味地去羡慕、攀比,要经常纵向地对比自己的生活水平。当然,这并不是要他们去自我欺骗,而是要告诉他们:每一个想要收获幸福的人都要明白“知足常乐”这个道理,若是经常把自己和富有的人作对比,心里总是不平衡的话,就会心生怨恨和不满,陷入痛苦的深渊难以自拔,即使有再大的幸福也会被埋没。
3.2 外部助力,打造幸福社会 3.2.1 抛弃偏见,以宽容之心对待农民工城市应改变对农民工的片面看法,用开放的胸怀和友善的态度来对待农民工,不应该再戴着有色眼镜去审视这一特殊群体。社会要更加关心和尊重这个特殊群体的需要,树立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博大的胸怀去接纳他们,以宽容的心态实现对农民工的真正开放,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尊重他们的人格,以多种方式去保障农民工的各项权益,使农民工真正感受到来自大家庭的温暖,收获归属感,体验幸福感。
3.2.2 加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现代机械化大生产逐渐取代了手工劳动,市场呼唤着更多的具有高等学历并且懂得先进技术的人才。特别是近些年来,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不断升级,企业经营不景气,直接导致文化素质不高且缺乏一技之长的农民工找不到工作。有学者指出,“建立和健全农民工就业的各项法律法规,这是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的长效机制。有了制度保障,无论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还是经济危机期,对于农民工就业问题,我们都能从容应对” [9]。要从时代发展和农民工具体实际出发,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开展各种文明创建活动、进行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发挥能人的典型示范作用、繁荣农村文化等活动,拓展农民素质提升的渠道[10]。通过种类繁多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和市场适应能力,增强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和劳动技能,促进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工工资,增强农民工的工作满意度,增进农民工福祉,提升农民工的幸福感。
3.2.3 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建立和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改革力度,取消一些限制农民工就业的规定,为他们就业、创业提供更多的机会,为其进城就业、创业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政府要开展各项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政策普及活动,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主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 [11]。合理确定农民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农民工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以增强其对工资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3.2.4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劳动就业制度,使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同等的待遇,责令各用人单位依法规范执行农民工劳动管理和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建设,引进一批高素质的教育者,提升农村教育水平,改革教育制度,取消借读费,禁止各种歧视政策,“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后续升学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享有与城市儿童同样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权利。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尤其是要解决好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等问题,使农民工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建设及其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养老院及各种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为农民工父母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为农村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提供便利和保障,免去农民工后顾之忧,使其更加安心地在城市工作和生活。
4 结语总之,提升农民工的幸福感,农民工自身要摆正心态,正确看待社会,合理定位自己,通过自身努力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同时也要懂得知足常乐的道理。此外,党和政府要做好舆论导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社会对农民工的开放度、宽容度和接纳度,给予农民工更多的关爱、尊重和支持。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就业适应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等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提升农民工的幸福感。这样,不仅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减轻社会矛盾,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发展,也更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幸福中国”的打造以及“中国梦”的早日实现!
[1] | 李义平.单纯GDP带不来幸福感[N].光明日报, 2012-10-14(2). |
[2] | 黄建新.求求你表扬我[EB/OL](2005-04-28)[2015-02-12]. http://v.baidu.com/movie/21573.htm?video_uri=movie.basic.001709.1372413020.6 |
[3] | 刘羊旸"社会承认是我们最大的幸福". 3名民工劳模的心里话[EB/OL](2005-04-28)[2015-02-12].http://www.jmnews.com.cn/c/2005/04/28/21/c_580053.shtml. |
[4] | 郭少峰.报告称我国农村家庭收入差距超十倍[N].新京报, 2012-08-22(8). |
[5] |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EB/OL](2006-03-27)[2015-02-01].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Pt8NYmtXJGMguXzzvQ3J0QoxZieXzGgnd7DiAJa3O8q5i8Bj2RL1ArfqT0GDJo5W8jFtoBk3IxsM67Jk. |
[6] | 国家统计局. 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EB/OL](2014-05-12)[2014-10-12].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405/t20140512_551585.html. |
[7] | 李贵成. 权利赋予与社会政策重构:解决"民工荒"的根本出路[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4 (2) : 105 . |
[8] | 金晓彤, 崔宏静. 新生代农民工成就动机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探析基于社会支持、社会比较倾向的调节作用[J]. 中国农村观察, 2013 (3) : 76 . |
[9] | 夏晶, 吴燕妮, 夏季. 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幸福感的形成机理研究[J].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1 (2) : 95 –96. |
[10] | 李松. 城乡一体化视阈下提升农民工幸福指数研究[J]. 农业经济, 2014 (11) : 114 . |
[11] | 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EB/OL](2015-03-05)[2015-03-12].http://www.people.com.cn/n/2015/0305/c347407-2664359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