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改,是一场以社会资源再分配为基本内容的大规模政治运动[1],它改变了乡村原有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秩序,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随着学科的交叉融合及档案资料的逐步开放,学者们从宏大叙事、政策解读式的研究中脱离出来,开始以具体实施过程为焦点,探寻各地土改的真实面目。然而从区域性研究的角度来看,现有的成果多集中于华北、华东地区,缺乏对西南特别是四川土改运动的关注,这可能不利于呈现新中国土改的多面性和复杂性。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以四川绵阳地区①为中心,通过动员民众、斗争地主和整训干部三个方面管窥当地土改运动的概貌,进而加深学界对于西南土改运动的了解。
①本文所论之“绵阳地区”,系指成立于1950年1月的绵阳专区,辖绵阳、梓潼、罗江、德阳、广汉、什邡、绵竹、安县、彰明、金堂共10县,隶属于川西行署区。1952年9月,中央撤销川西行署区,恢复四川省建制,此后绵阳专区归四川省管辖。
1 动员:唤醒农民的阶级意识绵阳的土改开始于1950年11月,在这场运动的最初阶段,农民不甚积极,据一些干部反映:“村里上午召集的动员大会,下午都不一定开得起来。诉苦不是真正的贫雇农,而只是‘勇敢分子’。” [2]有部分农民觉得“村里的地主不歪”,“现在分田安逸了,日后国民党转来,要杀穷人脑壳”,担心“二天背时” [3](以后倒霉的意思)。更让基层干部感到棘手的是农民普遍缺乏阶级意识,彻底翻身的想法并不强烈。当不法地主迫于压力分散一部分财物时,获得实惠的农民就满足了,他们太过在意眼前的利益,有时还会因分配财物的多寡、好坏而产生矛盾。
为了扭转此种局面,绵阳地委要求各地务必“大刀阔斧”、“耐心细致”地发动群众,下力气组织农民“吐苦水”、“挖穷根”、“对比算账”,利用农民熟悉的事例揭露地主阶级的罪恶,“围绕启发觉悟、打消顾虑、交代政策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4]。在唤醒农民政治觉悟的诸多手段中,诉苦是最有效、最常见的一种。所谓诉苦,就是“诉说自己被阶级敌人迫害、剥削的历史,因而激起别人的阶级仇恨,同时也坚定自己的阶级立场” [5]。开会是诉苦最基本的形式,农民大会、贫雇农会、干部会、妇女会等,多种多样不一而足。对于个体农民来说,人数上的安全感和身份上的优越感有利于消除他们的种种顾虑,促使其投身到运动中来。在各种类型的诉苦会上,通过情感的宣泄来动员民众成为一种常态,绵阳各地经常以“替死难农民报仇”、“给亲人雪恨”为主题组织诉苦会,会场在干部的精心布置下“显得至为庄重”,死者家属披麻戴孝手托灵牌,会场上挂满了写有“复仇”字样的条幅,这样清冷肃穆的气氛有助于唤起农民的痛苦记忆。大会在悲愤交加的情绪下进行,农民接连伸冤诉苦,其间“即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流泪”。农民普遍认为:“咱们当了家,终于出了一口恶气。毛主席来了,不但活人翻身了,连死人也翻身了!”更有人跑到主席台上喊:“今天这么多人来开会,天下农民真成了一家人,以前个人的仇恨跟大家诉不着,今天有仇的大家给伸冤,你的仇就是我的仇,我们都是亲人了!” [6]
除了开大会,干部还会找一些农民谈话,用“拉家常”的方式来动员,其中以“老长年”最为典型。所谓“老长年”是指长年在地主家帮工的农民,他们生活窘迫,毫无积蓄,多数人没有能力成家。谈话之初,干部先“摆会龙门阵”(闲聊天的意思),使农民不觉得拘束。此后,干部通常会从最直观的感受出发,问农民“为啥这么冷的天气还穿着单衣裳?地主这几天穿的啥”?“平常吃的啥?跟地主的比怎么样?”等等,通过引导,诉苦的氛围越来越浓。当“苦感”和“苦味”足够强烈时,农民开始咒骂:“地主龟儿,从来没有把老子当人看!”当听到有一位老汉哭诉自己当了四五十年长工,眼睛瞎了后被地主一脚踢出去时,几个农民立即站起来,坚决要求“抓地主来问话”,“非打得他不歪为止” [7]。诉苦的动之以情激发了农民的阶级仇恨,但光有情感的宣泄是不够的,还应该让农民继续“挖穷根”,通过“算账”来晓之以理,从更深层面了解自己的损失,体察“暗剥削”的罪恶。为此,绵阳的党组织还特别整理了一批案例让农民学习,有些农民根据下发的材料“不分昼夜地算,越算越气愤”,最终得出结论:“地主剥削的东西要是给自己家,能用上个五六十年,这都是咱们的血汗” [8]。由此,农民认清了谁养活谁,破除了“命不好”、“祖上没积德”、“地主的金银是他们挣来的”等传统观念。
经过反复的启发和动员,农民的政治热情被调动起来,阶级意识被唤醒。绵阳土改开始时,“每次召开农民大会,每户平均不到一人,现在一般全家人都来开会” [9]。金堂县祥福乡第一次开贫雇农会时,只有71人到场,经过教育和动员以后,“开会人数达到524人,是原来的7倍多” [10]。绵阳县青义乡90%以上的人都参加了诉苦会,曾经在一次会上有150人争相诉苦。安县的贫雇农日夜监视地主,甚至派人藏到地主床下听其说话,他们说:“现在翻身了,只有查实了地主的黑田黑钱,才对得起毛主席,才对得起共产党。” [11]更让土改干部欣慰的是农民跟他们明显亲近起来,“见到工作团就问长问短,肯说心里的话,把干部看成自己人”。群众中的积极分子表现得非常活跃,干劲十足,“每天晚上穿着单衣领导小组开会,检查工作,有群众问为啥不怕冷不怕饿,他们回答说:‘办自己的翻身事情谁怕冷?饿、冷都是地主给的,要打垮地主才能有吃有穿。’” [12]绵阳县一位回族妇女在赶集时听说要开诉苦斗争会,赶了几十里的路去参加,从中午一直等到傍晚,硬是要把苦诉了再回去[13]。从冷漠到觉醒,从观望到参与,绵阳党组织希望看到的“贫雇农起来、妇女起来、整个农民起来”的局面逐步形成。
2 斗争:摧毁地主的传统权威新中国的土改与解放战争时期的“五四土改”有所不同,特别是在对待富农的政策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提出要保存富农经济,结果地主被凸显出来,成为运动的唯一靶标。在绵阳,打垮地主的权威主要是通过“公审斗争”和“没收赔罚”来实现的。在公审中,不法地主的所作所为被逐一列举,昔日敢怒而不敢言的农民高喊着口号,提出把他们“炮打脑壳”。这样的要求自然是不现实的,干部的责任是让农民意识到“杀了地主不是我们的目的,必须在斗争中使他们低头,彻底清算罪恶账” [14]。通过公审斗争,农民打垮了地主阶级的威风,使自己成为农村政治生活的新权威,在地位的升降变化中,农民的政治觉悟和爱国热情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跟共产党走,听毛主席的话”逐渐成为农民的一种集体政治意识。
农民对艰苦生活的感受一旦被聚合,就极易引发他们对地主的强大憎恨,有时可能还会迫使掌握土改政策的干部做出让步。例如在一次公审大会上,农民出于义愤让不法地主下跪,民兵也“用枪托子顶几下地主,让他们规规矩矩说话”。曾有工作团干部指责上述行为是“蛮干”,认为:“人总是人,都有感情,这样打会引发群众同情地主。”“北京市郊土改时,斗争很有秩序,不乱打”。农民对这样的言论反应强烈,声称这是“立场不稳”和“要犯错误”的表现。干部最终也不得不顺应农民的要求,承认“在感情上与大家有距离,不自觉的表现为小资产阶级的温情主义,无意识的同情了地主” [15]。
公审斗争主要是算“政治账”,而没收赔罚则是从经济上彻底打垮地主阶级存在的物质基础,与前者相比,后者被视为土改的焦点。为了便于领导,绵阳各乡专门设立了没收、赔罚、分配三个委员会,村仿照乡的建制成立了三个小组,各司其职。对于农民的合理要求,绵阳各级党委、政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1951年初,绵阳的22个乡有计划、有步骤地没收地主土地约24.48万亩,耕牛904头,主要农具8.74万件,粮食约56.92万斤[16]。不过,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难免出现极端行为,如丰谷镇的贫雇农收缴了地主的衣服和棺材;花荄乡农民除了没收地主的土地、现金和粮食外,还将其饲养的鸡、鸭、鹅一并罚没;黄土乡更是组织民兵将地主赶出家门,集中到寺庙里强制劳动,“群众有只要看到东西就不想给地主留下的想法” [17]。事实上,《川西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及绵阳专区相关文件对没收地主财物是有规定的,但在火热的政治氛围和“宁左勿右”思想的影响下,部分基层干部认为只有强硬的做法才能激起消极观望的人们的情绪,达到充分发动群众的目的。
当土地、粮食、牲畜和生产工具无法补偿损失时,农民会把目标转向地主的其他财物,如金银、房产等。基层干部通常允许农民没收地主的“非法所得”,用这些财物来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状况,但禁止不问来源,任意“捞油水”、“挖浮财”。不过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合法所得”与“非法所得”之间很难准确划分,农民会按照自己的理解来确定两者的界限。阶级理解的输入或多或少使农民产生了“富裕即有罪”的观念,在他们看来,地主的吃穿用度都是自己的血汗,讨要回来是天经地义之举。在伸张正义的同时,农民难免会以复仇的心态来对待地主的财物,不少农民还像对待地主一样,进入县城、集镇找工商业者要罚金,而且越是容易拿出钱的人定的数目越大,有的罚了一次还要再加罚一次[18]。农民的不理智做法极大影响了绵阳工商业的稳定,致使一段时期店铺歇业,市场萧条。
面对土改中出现的问题,绵阳专区的党委、政府不断“纠偏”,教育农民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土改运动,提倡合理有序的表达利益诉求和宣泄情感,禁止“蛮干乱斗”、“比赛罚款”,并一再将政策具体化,比如规定“对于中小地主,只要向农民低头认罪,经济上可以宽待,免于赔罚或少赔少罚。违法行为不大的地主,可有意识的放松一些,不必人人皆斗” [19]。“赔罚人数一般不能超过地主总数的40%,额度以农民每人得到120斤米为限。对那些不能立即交出限定额度者,可以分期处理。鳏寡、年老地主特殊对待,暂时不没收土地” [20]等等。此外,农会权力也受到一定限制,组织斗争前应得到土改工作团同意,做出细致规划后方可进行。捕人杀人,必须经过上级组织严格审查,履行正规手续。在打垮地主权威的过程中,充分发动群众的考虑和被发动起来的群众本身,无疑会增加土改出现偏差的概率。因此,适当时机的“纠偏”便成为一次特殊的社会动员方式,既释放了民众在“偏向”中积聚起来的怨气,同时又产生出国家对于民众的动员能力,进一步强化了国家的解放者形象[21]。
3 整训:培育乡村新的执政者阶层到1952年底,除少数民族地区外,绵阳的土改工作基本完成。轰轰烈烈的运动过后,地主阶级在乡村的统治基础被扫荡殆尽,农民成为政治生活中的新权威。调查显示,土改期间绵阳各地共发展了822 622名农会会员[22],在此基础上以选举的方式产生了乡、村两级政权,实现了土改与建政合而为一。通过土改,中共不仅将其政权组织渗入到乡村,并且将农村生活中广泛的事务也纳入其管理范围,从而在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上初步建立了一套组织系统,伴随着一大批积极分子和农村干部的启用,中共基层的执政者阶层也同时出现了[23]。这些基层执政者多是土改中涌现的积极分子,未经历过战争的洗礼和党内严格的政治考验,对革命理论及土改政策的理解并不系统深入,政治敏感性不强。而且上级的许多指示、文件只就原则性问题泛泛而谈,具体落实则要靠基层干部自己掌握,这就要求他们既能领会上级意图坚持原则,又能在处理现实问题时灵活得当。以如此高的条件来衡量,那些资历尚浅、文化水平有限的乡村干部自然鲜有合格者。
与缺少政治经验相比,更让绵阳专区党委担忧的是乡村干部“不纯”和“走地主路线”。所谓“不纯”是指干部的家庭成分差和有历史问题,以阶级观点看,贫雇农出身者是最可靠的,权力应集中在他们手中,地富、中农混进干部队伍会被视为“夹生”或“半夹生”。绵阳土改工作团检查发现,几乎每个乡都有组织“不纯”的问题,较严重的如梓潼县复兴乡,20个农会中一半有地主混入,几个农会副主席跟本村地主是直系亲属,借职务之便把富农、原“反共救国军”成员发展为农民代表。民兵里部分干部不仅加入过袍哥组织,还担任要职[15]。“走地主路线”虽无明确界定,但主要指两个方面:一是干部存在“换班”、“歇气”的思想,土改基本完成后,他们忙于自家事务,对行政工作很少过问。有的干部虽然在任,但消极怠工,想方设法把工作往积极分子身上推,使得积极分子抱怨:“现在可不敢积极了,一积极什么事情都是你的。” [24]二是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如城西乡五个村的干部在分配财物时,相互包庇假公济私,其亲朋好友也跟着沾光,老实本分的农民分的少分的坏。乡党委调查发现“住在山上最苦的陈老太婆,只得了一个小箱子,她要求分个凳子,村干部告诉她:‘没得!你不要就收回。’她说:‘毛主席人民政府都好,就是地方上办事的人没有把最穷苦的人看到’” [25],类似事件会严重影响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除了侵占土改成果,个别干部禁不住腐蚀拉拢,乱搞男女关系,暗中收受贿赂为地主通风报信,更有甚者还跟地主合伙经营工商业。
针对上述种种不良现象,绵阳专区对基层组织展开整训,旨在清洗“不纯”分子,改造落后干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群众基础。结果一批不合格的干部受到处理,如安县宝林乡先后撤换了农会副主席及29名委员;在松垭乡农会,有84人被清洗,约占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绵阳县7个乡在3个月内惩处干部达61人[26];罗江县撤职乡一级干部66人,村一级86人,将3个农会和4个团支部全部改组[27]。截止到1952年末,绵阳共撤换农会委员及各类干部18 762人,民兵5 128人[28]。此外,各级党委反复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对照《在进行土地改革工作时的八项纪律》自查自省,直到找到错误根源为止。经过一个阶段高强度的思想改造,大家纷纷反映:“要是早点有人领导我们学这些,我们也不会犯错误”。还有人说:“以前不懂为人民服务,也不晓得啥子是官僚主义、地主路线,群众检讨我,我也不承认,这下晓得错在啥子地方了。”更为戏剧性的是,有十多名干部要求多学几天,等练会了“八项纪律”的歌子再回去[29]。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也是整训经常采取的手段,通过党委和土改工作团的有意扶持,黄天从、曾顺海、张大清等农村干部脱颖而出,成为歌颂的对象。一些剧目专门根据他们的事迹进行创作编排,公演后在群众中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戏剧无疑比官方整训文本更让人印象深刻,它让乡村干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也能入戏,可以像古代英雄豪杰那样被后人传唱,从而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除了干部队伍的自我净化,绵阳专区还经常派工作团深入乡村巡视,督促干部完成土改及建政任务。工作团虽是临时性的派出机构,但却被赋予了很大的权力,它可以随时纠正基层政权组织的错误,甚至能改组或解散这些组织。工作团对基层干部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它在常规的行政渠道之外,为国家与村社的互动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尽管有学者指出工作团是运动式治理模式下的产物,是政治领域对行政领域的侵越,但就特定的历史时期来看,工作团的确在干部整训过程中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它是塑造新乡村领袖的关键因素。
通过软和硬、外部与内在多种手段的整顿训练,绵阳基层干部的整体面貌逐渐得到改善。大多数干部对待工作比以前更细致更负责,真正把贫雇农当成了“贴心人”,总结经验教训时牢骚、埋怨变少了而对自身的要求增多了。在转变工作作风的同时,乡村干部还普遍树立起了这样的观点,即“土改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眼睛要看一排排(作者注:看的远),不能只看一寸远,将来的社会主义才是大翻身。毛主席受了那么多苦,喝雪水吃草根,是为了哪一个?我们现在吃穿都有了,就是享福了,所以更要使劲的干,给穷人们做主” [30]。由此可见,整训提高了绵阳基层组织的政治水平和行政能力,同时也规范了基层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因政策执行失当而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发生。
4 结语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通过土改实现了对乡村社会的全面整合,在广大农民普遍认同的基础上牢固确立了执政党地位,完成了基层权力关系的重塑。这一过程并非水到渠成,其间经历了复杂的政治运作和多种力量的博弈。在绵阳,土改面对的主体是长期游离于中共意识形态之外的乡村民众,受到自然环境、历史传统、文化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阶级情感较为冷漠、政治参与较为迟缓是这个群体的固有特征。作为一个新解放区,绵阳部分地区历史上虽有过苏维埃运动和土地革命,但无论是农民觉悟、革命力量的积淀程度还是乡村组织化程度都无法与北方老解放区相比。因此如何激发农民的政治热情,将其纳入革命体系就成为中共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凭借政治动员技术的巧妙运用,中共成功地将自己的意识形态传递给农民,促使他们从被剥削压迫的苦难中觉醒,形成了具有明确指向的阶级意识,最终参与到各种运动和阶级斗争之中。农民的选择和行动既改变了自身的命运,又强化了中共的政治号召力和政治影响力。
土改是民主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仍旧处于革命话语体系之中,既然如此,它就不会“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暴烈的行动” [31]不可避免。从绵阳土改所处的历史条件来看,根深蒂固的封建势力和封建意识是不可能通过“和平土改”彻底清除掉的,动员民众采取斗争的方式来摧毁地主阶级的权威是党和政府的必然选择。激烈的斗争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农民对地主的阶级仇恨,并促使其将这种复仇心理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情感和利益的共同体。斗争是运动式的乡村治理手段,尺度很难拿捏,常会因时、因地、因人而发生变化,不断“纠偏”成为维持这种动态结构稳定的有效方式。绵阳的土改使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支配权从地主手中迅速而彻底地转移到农民手中,旧有的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以统治和服从为内核的社会关系结构被颠覆,中共所倡导的阶级观念取代宗法观念,成为农村社会重新分化组合的标准。昔日生活在乡村社会最低层、在政治上毫无地位可言的贫雇农,一夜之间成了农村中的主人,而昔日把持乡村社会政治生活的地主、富农却变得威风扫地,落到了乡村社会政治生活中毫无地位可言的最低层[32]。
土改不仅引发了生产关系领域的重大变革,还促成了乡村政治的转型。从农民中选拔出来的基层干部替代了传统精英,成为乡村社会新的执政者,与传统精英相比,他们有明显的不同:缺少众多的家财,没有经济后盾;通过斗争而涌现,没有显赫的历史或家庭背景,缺少传统权威的支撑[33]。这些差异加深了新政治精英对国家的依赖,使其积极响应、服从上级的指示和精神,但也导致了干部素质良莠不齐及社会管理能力欠缺。因此,绵阳专区利用整训来净化干部队伍,提高基层执政者的思想认识水平,保证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贯彻执行。整训反映了政治权力的下沉,它使党和政府的管辖层级由县下伸到乡和村,其培育出的新乡村执政者阶层成为国家权力的化身,履行着广泛的社会管理职能(从传统的治安、税收扩展到新时期的生产、文教、民政等诸多方面)。土改后形成的乡村政治格局,及中共在运动中获得的政治权威和资源,成为其日后引领广大农民走合作化道路的强大力量,中国乡村历史从此掀开了新的一页。
[1] | 李里峰. 运动中的理性人华北土改期间各阶层的形势判断和行为选择[J]. 近代史研究, 2008 (1) : 5 . |
[2] | 绵阳县土改工作分团的检查通报[A].绵阳市档案馆, 69-12-9. |
[3] | 绵阳土改工作团一月来向区党委的综合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9. |
[4] | 土改问题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1. |
[5] | 陈北鸥. 人民学习词典[M]. 上海: 广益书局, 1952 : 331 . |
[6] | 第二分团川西团参加绵阳石马乡土改工作组工作总结[A].绵阳市档案馆, 69-12-2. |
[7] | 深入一步把"老长年"好好发动起来[A].绵阳市档案馆, 69-12-2. |
[8] | 土改简报(8)[A].绵阳市档案馆, 69-12-4. |
[9] | 土改简报(4)[A].绵阳市档案馆, 69-12-4. |
[10] | 金堂关于发动群众的检查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2. |
[11] | 关于安县土地改革的总结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13. |
[12] | 土改工作分团半月来工作的综合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3. |
[13] | 土改中如何发动妇女[A].绵阳市档案馆, 69-12-4. |
[14] | 绵阳石马乡土改联合斗争大会总结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9. |
[15] | 复兴乡两个村子发动群众的检查[A].绵阳市档案馆, 69-12-10. |
[16] | 罗江县第四期七个土改乡第一阶段工作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15. |
[17] | 绵竹土改乡赔罚检查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6. |
[18] | 关于赔偿判罚工作的简报[A].绵阳市档案馆, 69-12-6. |
[19] | 关于土改乡工作检查综合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7. |
[20] | 关于正确展开惩治不法地主的规定[A].绵阳市档案馆, 69-12-1. |
[21] | 应星. 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从"讨个说法"到"摆平理顺"[M]. 上海: 三联书店, 2001 : 387 . |
[22] | 川西全区农协会会员统计表[A].绵阳市档案馆, 69-12-25. |
[23] | 刘握宇. 农村权力关系的重构:以苏北土改为例1950—1952[J]. 江苏社会科学, 2012 (2) : 221 . |
[24] | 关于绵阳县土改后遗漏问题的检查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7. |
[25] | 城西乡五村土改工作调查[A].绵阳市档案馆, 69-12-2. |
[26] | 关于第四期七个土改乡第一阶段工作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15. |
[27] | 罗江县第四期土改总结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15. |
[28] | 川西区镇反、赔罚、减租退押、人民武装队员、农会会员等情况统计表[A].绵阳市档案馆, 69-12-25. |
[29] | 集中被清洗、改选的村干部学习的经验[A].绵阳市档案馆, 69-12-2. |
[30] | 关于第三期土改工作中领导问题的报告[A].绵阳市档案馆, 69-12-11. |
[31] |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第1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1 : 17 . |
[32] | 陈吉元. 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M]. 太原: 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3 : 86 . |
[33] | 陈益元, 黄琨. 土地改革与农村社会转型以1949年至1952年湖南省攸县为个案[J]. 中共党史研究, 2013 (4) : 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