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 Vol. 17 Issue (5): 113-117
伦理学的实践转向探析——基于赛博伦理学的视角    [PDF全文]
李蒙    
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500
摘要: 在应用伦理学中,赛博伦理学的兴起突出体现了伦理学以及应用伦理学的实践特征。科学技术以及哲学技术领域出现了反思转向,伦理学领域相应出现了实践转向。赛博技术由于其与人类的现实生活密切联系,对其进行哲学反思进一步拉近了伦理学与现实生活之间的距离,因而更加充分凸显了伦理学的“实践”特性。由于赛博伦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因而对其学科的性质、范畴、研究内容等问题还没有形成广泛的认识。从伦理学的实践转向视角来看,赛博伦理学研究发展的趋势大致应是如下图景:赛博伦理学会进一步关注更为宏观的技术哲学问题,同时,研究范式会发生重要变革,即更加彰显前瞻式思维。就学科发展而言,赛博伦理学自然的发展趋势就是逐渐意识到要独立成为一门学科,而一旦成为独立的学科,就有必要对其进行元理论的反思,即对它的研究任务、本质以及成为独立学科予以辩护,而且要讨论与其他范围广泛的元伦理理论的关系。
关键词: 伦理学     赛博伦理学     信息技术     实践转向    
An Analysis of the Practical Turn of Ethics——A Cyber Ethics Perspective
Li Meng    
School of Marxism,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0500, China
Abstract: In applied ethics, the rise of the cyber ethics highlights the practical characteristic of ethics and applied ethics. With the reflection turn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philosophy of technology, a practical turn occurred in ethics. The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 on cyber technology cement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thics and life reality as cyber technology is closely related to real life, which fully presents the practical characteristic of ethics. As it is a new branch of ethics, the nature, scope and research content of cyber ethics haven't been generally agreed on. See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thics' practical turn, the development of cyber ethics is as follows: cyber ethics will focus more on the macro issues of philosophy of technology, and the research paradigm will be more forward looking. Eventually, cyber ethics will develop into an independent discipline, which calls for the necessity of reflections on its meta-theory, and it must defend for its task and nature as well as discuss its relationship with other meta-theories of ethics.
Key words: ethics     cyber ethic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actical turn    
引言

众所周知,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首先使用了“伦理学”这一概念。可以说,自从有了哲学探究以来,伦理学就成为智识的有机组成部分。伦理学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历程,目前主要可以区分为四种形态,分别是:描述性的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元伦理学以及应用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研究的是现实社会中特定领域里出现的重大热点问题的伦理维度,因此在当代伦理学研究中,成为当之无愧的显学,这也标志着伦理学研究发生着重要的实践转向。而在应用伦理学中,赛博伦理学的兴起突出体现了伦理学以及应用伦理学的实践特征。

1 赛博伦理学兴起的背景

赛博空间技术(Cyber-technology)是新兴的技术,它的诞生使得人类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它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环境。在这种新环境中,我们充分感受到了科学技术的两面性。著名的伦理学家摩尔(Adam D. Moore)曾经非常深刻地指出,赛博空间技术是一场革命,这一革命将对传统伦理学产生重要影响,因而会促使伦理学发生重要转化,最终甚至会促生一新的伦理学[1]12,赛博伦理学正是在这样的实践推动下应运而生。一般而言,赛博伦理学可以被定义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它关注的是在使用和发展赛博技术的过程中所引发的道德、法律和社会问题。这里的赛博空间技术泛指计算机技术、互联网计算技术、信息和通讯技术。最近,人们也在使用“计算机伦理学”(Computer Ethics)、“网络伦理学”(Internet Ethics)、“信息伦理学”(Information Ethics)这些术语来指称这一应用伦理学领域,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赛博伦理学(Cyber Ethics)的范围更广泛。不过,人们往往不太在意这几个术语之间的区分,而更倾向于将它们互换使用。

赛博伦理学之所以成为研究的热点,现实的历史背景在于:随着赛博技术的迅猛发展,其对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造成了重大的影响。人类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人们在享受这些新技术带来便捷的同时,又会为由此而产生的各式各样的伦理问题所困扰。这就需要我们对计算机信息技术进行哲学反思,进而促成了科学技术领域以及哲学领域出现的信息技术的反思转向(Reflective Turn)。科学技术的反思转向传递到道德哲学领域,就出现了伦理学的实践转向(Practical Turn)。赛博技术由于其与人类的现实生活密切联系,对其进行哲学反思进一步拉近了伦理学与现实生活之间的距离,因而更加凸显了伦理学的“实践”特性。当代伦理学的发展实际上在总体趋势上是要完成对道德绝对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的超越。虽然说这一理论任务尚未完成,但是已经取得了一些理论突破,应用伦理学思潮的出现就是重要的理论成果。这主要体现为:一方面它反对脱离现实只做空洞的逻辑推演或架空道德价值的理论倾向,主张伦理道德成为事件中的内在要素或成为解决现实问题的内在机制,而不做出旁敲侧击或“马后炮”的姿态;另一方面它又反对回避崇高,一味迎合世俗,放弃伦理学的实践精神和放下批判武器的态度[2]

2 赛博伦理学的“独特性”

由于赛博伦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因而对这一学科的性质、范畴、研究内容等问题还没有形成广泛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赛博伦理学可以适用普遍的道德原则来进行分析,也有的学者认为赛博伦理学必须使用更加具体的道德原则来进行分析,还有学者认为我们在赛博伦理学研究中应该停止谈论抽象的道德原则,更加关注赛博技术适用的特定的历史环境,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

关于赛博伦理学的作用和地位问题,一般有以下五种基本立场:

(1) 赛博伦理学没有基础。

(2) 专业化/职业立场。赛博伦理学仅是一门职业伦理学。

(3) 激进立场。赛博伦理学处理独特的问题,需要独特的方法。

(4) 保守立场。赛博伦理学作为特殊的应用伦理学,它探讨传统道德问题的新类型。

(5) 革新立场。理论的赛博伦理学可以通过大量的新视角来拓展元伦理的讨论。这一理论的主旨在于:虽然赛博伦理学问题不是绝对独特的,但是这些问题确实使得标准的宏观伦理学在应用时不太充分,因此,促进了新的伦理理论的研究[3]86

那么,赛博伦理学探究的根本性问题有哪些呢?赛博伦理学在理论上具有独特性吗?有的理论家试图为赛博伦理学研究进行辩护,在他们看来,赛博技术的使用带来了独特的元伦理、伦理的以及认知的难题,这些难题、困境的存在要求我们将之作为统一的理论问题域进行专业化的研究。不过,对于赛博技术伦理的独特性也有不同的理解:第一,有的学者指出,赛博技术伦理学是在计算机行为中涉及一些其他类型的行为所不具有的伦理特质(Ethical Qualities),从这一意义而言具有了独特性。目前存在的一些责任、允许、好/善等概念可以充分地描述业已存在的一些行为的伦理特质,这样的解释可以被称之为是元伦理论题。而赛博伦理学中的一些行为难以通过传统的伦理概念来进行充分、恰当的描述,因此,有人断言:包括赛博伦理学在内的应用伦理学的元伦理基础是不充分的;第二,有学者认为业已存在的伦理理论或许能够充分地解决其他应用伦理学(Applied Ethics)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是它们却不能有效地解决计算机使用中存在的伦理问题,因此赛博伦理学的独特性在于规范理论(Normative Thesis),赛博技术呈现出来的伦理问题作为客观的事物,不能借助于已经存在的伦理理论来解决,因为已经存在的伦理理论的客观论域不能包含全部新生的行为,关键不在于人们应用一般伦理理论的能力,而在于一般伦理理论自身辖域的局限性。第三,有学者也指出,在应用伦理学其他领域中有用的推理类型在赛博伦理学的背景中可能只具有有限的功用。华特·梅纳(Walter Maner)指出,我们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构建能将计算机使用中的问题相联接的桥梁,赛博伦理学中的问题是不确定的认识论的论题,计算机呈现出来的伦理问题不能与应用一般伦理的其他伦理理论的其他应用伦理学问题相比。第四,计算机创立了伦理上非常重要的属性,计算机技术拥有其他无生命的人造物所没有的独特性,也就是说,计算机机器是独特的,因为它可以创立一些形式的道德标准[3]79-80

那么,如何评价以上几种关于赛博伦理学独特性的观点呢?

元伦理主旨在一开始就应被抛弃,没有理由认为业已存在的伦理范畴在元伦理主旨描述的方式中是不充分有效的,事实上,人们不能够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来论证,就必须要论证当前已经存在的伦理范畴,如果要提出新的范畴的话,是不适用的,因为这类范畴完全脱离了现已存在的判断和行为。

规范性论旨的问题在于它不能充分地推出道义理论、功利理论、关心理论(Care Theories)、基于权利的理论(Right based Theories)都得出了错误的结论,人们要想对于自己的断言进行辩护的话,就必须借助于一些合理的、有说服力的理论和原则。如果拒斥了现存的所有理论和原则的话,人们就缺乏了直觉理论和原则,而这样的直觉理论和原则可以作为判断、评价现存的理论和原则的标准。

认知论旨的问题在于:认知上的不确定性在应用伦理学中并不稀奇,伦理学家们对与其他一些计算机无关的论题也存有很多争议,例如:堕胎、死刑、经济公正性等问题,虽然他们一般在贫穷的不幸和生命尊严方面可以达成共识,但是,只要有两个相互冲突的结论可以通过这些原则同时予以说明的话,有些原则在认识上的不确定性也就很明显了。梅纳认为赛博伦理学中的不确定性是计算技术的独特特征是有问题的,事实上,这一特征并不是其独有的[3]82-84

属性主旨也是有问题的。这一论旨的提倡者认为计算机拥有道德标准,事实上,计算机的属性中,没有一个很明显的具有与道德标准有联系的伦理特征,这些属性只具有工具价值,并不具有值得从道德上尊崇的内在价值。我们非常重视计算机的复杂性、速度和拓展性是因为计算机的这些属性使我们有可能完成不同的有价值的任务,计算机的成本效率之所以受到重视,那是因为计算机可以帮助更便利地实现我们的目标。因此,或许计算机的显著特征在于:它没有一个直觉上恰当的基础来说明什么东西可以作为内在有价值的东西来支持下面的断言:在人造物中,计算机属性是独特的,因为它们拥有一个道德标准。

无论如何,人们认为存在一些独特的与计算机技术相关联的问题的思想足以使人们关注赛博伦理学这一学科,这一点是难以否认的事实。由于赛博技术的应用,用户可以自由便利地享受数字音乐,也可以通过网络自由获取信息和知识,而这都与知识产权和自由言论等伦理问题密切相关。很明显,计算机技术的使用引起的伦理问题相当广泛,这是其他技术难以比拟的。另外,在赛博伦理学中存在一些基本理论的争论,主要关涉赛博伦理学的本质及方法论。有的理论描述赛博伦理学的本质,有的试图论述在赛博伦理学中解决问题时的方法论和原则,也有学者将赛博伦理学中的方法论作为探究应用伦理学中存在的问题的方法论的起点。

3 赛博伦理学基本理论及方法论启示

贝纳尔·格特(Benard Gert)指出,包括赛博伦理学在内的所有应用伦理学的问题应通过共同道德(Common morality)来解决。格特将共同道德定义为:它是一种道德系统,该系统能够帮助人们面对道德问题并做出道德判断,从而决定将如何产生行为。格特看来,在不同的文化氛围中,人们就道德问题所具有的共识差异较多,虽然对于差异的探讨也是很重要的,但赛博伦理学中的问题也应通过这些人类已形成的道德共识来进行判断解决[4]

卢西亚诺·弗洛里迪(Luciano Floridi)试图通过统一的方法来解决赛博伦理学中的问题,他总结出四个基本伦理原则并将其用于管理信息圈(Infospehere)中主体的行为。他认为信息对象虽然不具有人类或生物的属性,但是仍然是值得尊重的,他为赛博伦理学提供了道德评价的一般框架[5]。海文(Jerson van den Hoven)指出,赛博伦理学中的问题应通过反思平衡法来探讨,这一思想最早由罗尔斯提出。根据这一思想,伦理推理应该向产生自我融贯的系统发展。在这样的系统中,一般的伦理判断和基于某些具体案例的伦理判定是可以相互支持、辩护和解释的[6]

有些信息伦理学家将关注点投入信息通讯技术(ICT)或赛博伦理学中具有偏见性问题的研究之中。菲利普·布雷(Philip Brey)认为赛博伦理学的研究也应从女性伦理学角度予以关注;凯维斯坦纳(Kvystna Gorniak-Kocikowka)指出:计算机为全世界带来了革命性影响,这就迫切需要一门具有全球影响的新的全球伦理学理论,而不应当像功利主义那样仅在欧洲和美国具有一定的影响,这一新的全球伦理学理论应是对于现代计算机和相关技术发展的回应;黛博拉·约翰逊(Deborah G JohnSon)认为如果从伦理角度看网络技术的话,有三个特殊的地方值得我们思考:第一,网络的范围是全球的并且是互动的,因此数字鸿沟应予以关注;第二,应该允许以用匿名的方式进行网络交流;第三,网络技术使得信息的再现成为可能,数字知识产权问题也是关注要点。但他同时指出,计算机和信息伦理学未来将在某种意义上消失,变成更为一般的伦理探究。因为,在未来,信息技术将逐渐溶入人类的社会生活之中,我们将不再将其作为特殊的事物进行考察,也就不需要某种特殊的计算机或信息伦理学了。约翰逊认为,如果人们争论的出发点是技术的优势,那么人们一般会关注新技术的独特所在;如果人们的争论出发点是伦理学视角,人们的关注点在于人类行为和人类价值,而不会关注于计算机技术带来的某些具体的伦理差别和细节[1]134

就赛博空间方法论而言,布雷与主流的计算机伦理学观点相左,提出了“解构的计算机伦理学” (Disclosive Computer Ethics)。这一方法的主旨在于:解构计算机所带来的不明显的道德意蕴(Moral Implications)。他还认为赛博伦理学研究应当是跨学科而且是多层次的,在学科层次,哲学家、计算机专家、社会科学家应合作起来,进行跨学科研究;在解构层次,计算机科学家要具备专业的技术来识别,解构出计算机系统中不明显的特征,哲学家在理论层次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要对这些新的特征进行概念分析,并且要确认现已存在的伦理理论能否被成功地应用,或是否需要修正的或全新的伦理理论(在这一阶段,研究者可以检测政策真空是否已经出现)。最后在应用层次,社会科学家,哲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需要通力合作将伦理理论应用到具体的问题和实践中去[1]46。艾莉森·亚当(Alison Adam)认为赛博伦理学方法论应当考虑性别偏见问题。她认为女性伦理学(Feminist Ethics)能够与经验研究相结合,即:强调观察的作用。应当将赛博伦理学的研究推进到下面这一个层次上来:易于确认计算给性别问题带来的启示。对于这些启示的确认将影响关于诸如隐私和权力这样的传统计算机伦理学问题的态度,而这反过来又将影响在应对这些赛博伦理问题时所采取的政策[1]89。艾莉森和布雷的方法论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他们的方法论不仅有助于消除影响赛博伦理学的各种偏见,而且他们的方法论框架还会影响确认伦理问题以及制定与赛博技术相关的社会政策。

弗洛里迪和桑德(T.W. Sunder)提出了另外的方法论框架,即“信息伦理学”(Information Ethics)或“ IE”,这一方法也探讨了赛博伦理学中的偏见问题。IE建立体(entity),这些实体生存于“生物圈(biosphere),由于存在这样的偏见,计算机伦理学研究的标准模式不能考察生存于信息圈”(info sphere)中的那些实体的伦理重要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IE可以被视为是环境伦理学研究中使用的方法论的扩展。在这一领域中,许多研究者都指出:传统的伦理分析倾向于“人类中心主义” (anthropocentric),因为传统的伦理论只考虑与人类相关的伦理问题。有些环境伦理学家指出:道德的考虑范围应当扩展到包括所有生存于生物圈中的实体存在的生态系统中来。不过,在他们看来,环境伦理学家的观点还不够深入、透彻,因为他们的观点又倾向于“生物中心主义”(bicentric)。应当将道德考量扩展到信息实体上来,即:将信息圈包括进来,也就是说,一些非生物实体也应当被道德进行考量。但是,传统的计算机伦理学方法论框架不能考查信息实体的道德地位;因此,应当建立IE方法论模式,也许有人会认为他们的提议是具有争议和过于激进的。不过,近年来人工智能领域取得的进展促使计算机伦理学家认真地思考如下论题:“自动人工机器人”(autonomous artificial agents)的其他类型的实体信息展示出了理性的行为,这些应当接受道德考量吗?[1]73

4 结语

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构建这样一幅可以预见的整体图景:赛博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必将进一步渗透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人类的伦理和道德生活自然也被包括其中。在这样的赛博技术时代背景下,伦理学必将进一步转变其研究的范式,更新理论的概念框架,更加贴近人类的现实生活。赛博伦理学就突出体现了伦理学的实践转向以及伦理学的实践本质特征。

赛博数字革命引起了难以预测的问题,超越了伦理的、理论的、法律的发展速度,为了弥补政策及概念真空,赛博伦理学对于个别事例进行了拓展性及密集性的研究,它通常会联系现实世界中的问题,通过类比来进行推理,这就使得赛博伦理学的理论会存在不一致、不充分的问题,也缺乏一般的理论原则。但是,赛博伦理学的发展才刚刚起步,远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随着信息技术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随着伦理学理论的实践转向日益深入,我们有理由相信,赛博伦理学这一新兴应用伦理学学科也会不断成熟起来。从伦理学的实践转向视角来看的话,赛博伦理学研究发展的趋势大致应是如下图景:赛博伦理学会进一步关注更为宏观的技术哲学问题,同时,研究范式会发生重要变革,即更加彰显前瞻式思维。就学科发展而言,赛博伦理学的研究进路使得伦理问题的探究很零散,赛博伦理学的一个自然的发展趋势就是逐渐意识到要独立成为一门学科,将策略性的解决方法与全球性的战略分析相结合,而一旦成为独立的学科,就有必要对其进行元理论的反思,即对它的研究任务、本质以及成为独立学科予以辩护,而且还要讨论与其他范围广泛的元伦理理论的关系。那么,赛博伦理学能成为融贯的、一致的学科吗?这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需要从实践中不断进行反思,这或许也是整体伦理学面临的一个问题,因而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思考。

参考文献
[1] Adam D. Moore. Information Ethics: Privacy, Property, and Power. Seattle[M]. WA :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2005.
[2] 李伦.鼠标下的德行[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 2002:总序2.
[3] Herman T Tavani. Ethics & Technology: Ethical Issues in an Ag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M]. Hoboken, NJ: John Wiley & Sons, 2007 .
[4] Andrew Feenberg, Darin Barney. Community in the Digital Age: Philosophy and Practice[M]. Lanham, MD: Rowman & Littlefield, 2004 : 11 .
[5] Luciano Floridi. The Blackwell Guide to the Philosophy of Computing and Information[M]. Wiley: Blackwell, 2003 : 46 .
[6] Jeroen van den Hoven, John Wecker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moral philosophy[M]. Cambridge, UK;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7 :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