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各式各样的农业污染、食品安全问题急遽爆发,已经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相应的对于农业安全的呼声越来越高,发展绿色农业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在2013年全国政协提案中,“一号提案”就是九三学社中央所提的“绿色农业”。提案中指出:发展绿色农业已刻不容缓,确保农业生产和餐桌安全。而近10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同样聚焦于“三农”,包括农业科技的投入保障、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等。这些都反映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农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农业的绿色转型十分必要且紧迫。
1 绿色农业的内涵从20世纪90年代,中国提出绿色食品的概念并开始实践以来,各领域专家学者就投入对绿色农业的概念进行探究。在“2003亚太地区绿色食品与有机农业市场通道建设国际研讨会”上,原国家农业部农垦司司长、原绿色食品协会会长刘连馥首次正式提出绿色农业的科学概念[1]。此后,各个专家学者根据绿色农业的内涵、外延又提出了一些略有差异的观点。主流认为绿色农业是指“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先进工业装备和先进管理理念, 以促进农产品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 以倡导农业标准化为手段, 推动人类社会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模式”。但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学者认为绿色农业属于可持续农业发展模式的一种, 应重点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绿色食品发展;有的学者认为发展绿色农业就是将绿色食品的终端环节向生产环节和产地环境延伸, 做大做强绿色食品产业;有的学者认为绿色农业是一个筐, 不仅包括有机食品、绿色食品, 也包括无公害农产品;更有学者将绿色农业的终端产品统称为绿色农产品[2]。
就目前而言,并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界定,笔者认为对绿色农业的界定应该结合时代要求和农业所具有的特性。在现阶段,更加强调生态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协调的可持续发展观,所以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要求,而且,农业还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和正外部性。所以综合以上观点,绿色农业应该是在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农业科技和产业化经营为支撑,以促进农产品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与满足普通大众需求的协调统一为目标的一种农业发展路径。
2 农业绿色转型的意义与前景农业绿色转型具有现实意义与急迫性,现阶段各种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已经严重影响了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和不可取代的重要性,更要求我们要关注农业、重视农业,而且,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农产品市场也面临着巨大竞争,绿色农业才能在世界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总体而言,农业绿色转型具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
2.1 实行农业绿色转型,是稳固农业基础性地位的需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它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这一点,既不能因农业比重不断下降而动摇,更不能因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而忽视,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现阶段出现了“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局面,这都反映出农业的重要性[3]。但是,因为农村的相对弱势地位,使得农村中的优秀中青年都努力流向城市,留下的只是老人和小孩,在这样的劳动力格局下,农村的土地荒芜较为严重,农村中许多人也从传统的粮食生产者转变为消费者,还有就是城市化和工业化对于农业用地的侵占,使得农业出现了实际农业种植面积减少,而纯农业消费者增加的局面,这严重威胁着农业的基础性地位。
为了保证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障13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必须实行农业绿色转型,通过农业科技的创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能够提供更多的粮食,满足人们的生存需求。
2.2 实行农业绿色转型,是可持续发展之路的要求可持续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发展。就农业发展而言,可持续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农业具有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其正外部性,都要求农业的发展必须健康可持续,否则,损伤的不仅仅是农业,更是社会整体大局甚至子孙后代。
就现实状况而言,农业绿色转型更显得具有意义。现在农业发展呈现着“黑色农业”的状况,传统的过度依赖大型农机具、化肥农药的“黑色农业”,消耗大量不可再生能源,造成土壤流失、空气和水污染等恶果,而且,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已经威胁到人们的日常生活;此外,黑色农业对于动植物之间的生态平衡威胁也很大,原本能够共生的动植物,因为农药化肥的使用,消失得无影无踪。随着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土地肥力流失、板块硬化等现象愈发严重,这些都威胁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可持续发展呼唤农业绿色转型。
2.3 实行农业绿色转型,是农业市场化、世界化的要求在实行市场经济之后,农业已经不再是市场经济的边缘群体,而是其中的重要一分子。而且,我国加入WTO之后,我国的农业更是走进了全球市场,要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起去竞争市场份额。然而,目前国际势力利用技术优势建立绿色贸易壁垒,抬高国际市场的“绿色门槛”,对农产品的要求更加偏向于高品位、高质量、无毒、无公害、无污染,这些都是我国现在农业发展所不能达到的[4]。为了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并占据一席之地,我国必须走绿色农业发展道路,提高绿色农业技术,扩大生产规模,以产品质量与生产成本竞争优势取胜。
胡锦涛在中科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上强调指出:“要构建我国生态高值农业产业体系,提高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农业绿色转型的前景应该是生态高值农业,生态高值农业不是所谓的现代农业,生态高值农业应该是生态友好型、可持续发展型的现代农业。通过良好的管理方式、较高的农业科技投入,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产品的高值化[5]。
3 农业绿色转型的道路农业绿色转型意义重大,且具有现实紧迫性,但实施农业绿色转型的前提,必须要充分认识农业所具有的自然科学属性、经济学属性和社会学属性。如自然科学中探究的农业生产地域性、季节性和周期性、自然风险性和土地特殊重要性;经济学中农业的正外部性和社会学中探究的基础性、公益性和社会价值等。只有充分把握农业的各方面属性,农业绿色转型才能进行得更好。
农业绿色转型的道路上涉及3个要素,分别是从事农业生产者、农业生产的工具和土地。现实情况中的农业生产者主体是个体性的农民,还有少数农业公司和农业合作社;而生产工具主体还是小型简单器械,大型农业机械主要是存在于几大商品粮基地和华北平原等地势平坦的地区。而生产对象的土地,其状况也并不乐观,我国山地、高原多,平原、丘陵少的现状制约了土地的成片开发,而气候、水源等又制约了土地的全面开发。所以,农业绿色转型的道路上,需要正确处理好这3个方面的问题。
(1)农业经营主体的转型,必须由现阶段的兼业化小农户向专业化的现代市场主体(家庭农场)和职业农民转变。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农业公司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其所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必须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产品收益,这些主体只是极少数,不能满足国家对于绿色农业的需求。要实现大规模的农业绿色转型,必须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而家庭农场则是最好的选择,它既保留了农户传统经营农业的优势,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要求,同时也克服了分散小农户的弊端,而家庭农场的产生与发展则要求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从人的现代性和作为现代农业生产者来看,新兴职业农民必须具备几个素质:第一,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是市场主体,参与市场行动,而非缺位者。所以要培育新型农民的市场参与意识,在市场的风险和考验中成长。第二,新型职业农民要有高度的稳定性。现阶段的兼业化小农户之所以愿意放弃农业而进城务工,原因就在于低收益性。所以,要培育长期稳定的职业农民,要能够让农民在种地的过程中获得实际收益,能够将他们留在土地上。第三,新型职业农民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他们不仅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还要求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所以,对于农民的思想观念的教育十分重要。要改变农民传统的“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这种个体性思想,就要让农民明白农业生产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关乎整个社会的事情。只有培养这种新型的职业农民,才能在农业绿色转型中发挥出主体性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农业绿色转型。
(2)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增长动力的转型。在传统的农业中,主要是依靠劳动力投入的简单小机械生产,这不符合现代农业的要求,所以在农业转型过程中必须注重农业装备和基础设施的转变。首先是农业装备的转变,我国各个地方地形多样、农业生产的种类差异巨大,如北方华北平原大片种植小麦、江南小块田地种植水稻、新疆种植棉花等。在农业装备方面,必须根据当地实际,决定选择哪一种装备,做到因地制宜。而且,要根据农民的经济现状,在一些方面提供财政补助,使农民能够有能力更换合适的装备。然后就是农业科技的创新,农业的绿色转型要将以前由土地、农资等要素投入带动农业增长转变为依靠农业科技创新,而这应该充分依托科研院所、农业公司和个体性农业人才,以绿色需求为导向,创造出一系列符合农业绿色转型要求的农业科学,发挥其在稳粮增收中的支撑性作用。
(3)农业生产对象的集约化转型。在以往的农业生产中,往往是简单粗放式的分散经营,使得土地资源得不到很好的利用,而且在这种分散、无序的经营模式中,每个个体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不顾整体的发展,最终出现了各种土地资源问题,比如内蒙古大草原的退化等。因此,农业生产必须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型,土地规模经营的前提是土地的流转,在政府土地流转的文件规定下,各个地方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来进行土地流转的操作,包括土地流转的范围、价格以及流转后的用途等。只有做好土地流转之后,才能实施适度的集约化规模经营,在集约规模经营下,促进人地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农业绿色转型。
(4)结合农业绿色转型的实际需要,合理调整主体之间的关系,包括生产者与市场的关系,农业生产与社会、经济、生态之间的关系。在关系的调整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首先,政府应该合理调节市场秩序,使农业生产者能够与市场充分紧密联系,能够从市场中了解到需要的信息,由此而进行农业生产的调节。还有就是调节农业生产与生态、社会等之间的关系,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符合绿色农业发展要求的政策法规,包括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标准以及使用量等,而且,要充分挖掘农业的功能,将农业的功能从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向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并重转型。此外,要注重农业的生态功能、文化功能、美学功能等,坚持“三化”并举,积极开发农业新功能,创新农业经营业态,大力发展集生产、经济、生态、文化、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新型绿色农业。
4 绿色转型的一些代价我们知道,农业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民以食为天”,粮食生产历来是国家经济政治稳定的基础,粮食不仅提供人类生存所必需的食物,也为国家的稳定奠定了战略基础,粮食生产独特的功能是别的部门所无法替代的,因而,粮食是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产品,粮食不能是完全的私人物品[6]。
在现代社会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物的要求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平等的。粮食是公民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具有消费的刚性,这种刚性正像人们需要国防保护安全一样,形成了公民粮食消费的非竞争性,粮食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粮食消费的必须性、平等性和道义性[7]。饮食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任何人都不可能不吃饭,也不可能通过任何手段来独占粮食,不让别人消费。因此,这种对于农产品的刚性需求就决定了农产品不能像一些奢侈品一样竞价消费,国家应该对农产品进行严格控制,让每一个人都能消费得起。
所以,在农业转型过程中应该尤为注意其带来的社会代价。现在社会中农业公司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在进行绿色农业生产中,往往将目光聚焦于一些高端消费人群,他们在进行绿色农业生产中,相较于常规农业而言,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生产成本,这就决定了其售价高昂。对于一般普通大众而言,高昂的农产品在自己的经济条件下是消费不起的,那么,这些优质的有机、生态、健康的农产品成为一些高端社会阶层的“特贡品”,其平等性与道义性又从何谈起?如果农业绿色转型之后,全部绿色产品都将自己的价格提高,这个代价将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所以,在农业绿色转型中,政府应当发挥其积极作用,在生产中对农业生产者支持,在粮食产品上给予农业生产者一定的补助。这样,一方面能够让农业生产者有动力去生产生态、健康的农产品,保障人们能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另一方面,又要保证普通大众能够吃得起这些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只有做到两者的协调统一,农业的绿色转型才能长期持续下去。
5 结语农业的绿色转型意义十分重大,它不仅仅是现实中食品安全的需要,也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农业绿色转型的前景将是生态高值的现代农业,要强调其与社会、经济、生态等协调发展。
农业绿色转型是一个全方位、多方面,需要多个主体共同努力的事情,国家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农业转型中提供指导性方向、协调转型中各方利益、对困难的主体给予积极支持与帮助。但是,农业的外部性效应和公共产品的属性,又必须让国家在这过程中发挥协调作用,使每个人都有享受绿色产品的权利,而不能让普通大众承受农业绿色转型所带来的代价。
[1] | 严立冬. 绿色农业发展与财政支持[J]. 农业经济问题, 2003 (10) : 36 –39. |
[2] | 王启现, 孙君茂, 王东阳. 我国绿色农业发展现状与基本势态[J]. 山东农业科学, 2008 (9) : 112 –115. |
[3] | 曹泽华. 中国传统农业转型与现代农业建设[J]. 求实, 2007 (6) : 90 –92. |
[4] | 高美玲. 低碳经济时期河南省绿色农业经济的创新发展探讨[J]. 农业经济, 2012 (4) : 13 –15. |
[5] | 翟同宪, 郎玉丽. 发展生态高值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J]. 商情, 2012 (52) : 343 –344. |
[6] | 郑冬梅. 绿色农业的外部性分析与思考[J].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2006 (5) : 71 –75. |
[7] | 朱启臻. 生存的基础:农业的社会学特性和政府责任[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3 : 41 -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