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人口增加, 未来全世界农业和农村发展将会面临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耕地减少和退化、粮食安全危机、生态环境恶化等威胁[1]。如何在满足全人类对食物和其他农产品需求的同时, 保护农业资源的生产潜力及其多方面的功能以促进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是亟须研究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在全球生物多样性减少危机不断加剧背景下, 人们不仅要保护原生自然环境, 也应充分重视在传统农业生产影响下形成的次生自然环境的保护, 维持和提高农业-农村生态系统在保育生物多样性、传承传统农耕文化、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由日本发起的“里山倡议”, 明确将农村次生自然环境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范围, 强调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积极影响, 主张通过对农业-农村生态系统的有效管理, 促进符合生物多样性基本原则的社会经济活动, 推动以“人与自然共生”为愿景的新农业/农村建设, 为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实现途径。
1 里山的概念及里山倡议 1.1 “里山”的概念及其由来“里山(Satoyama)”为一日文词, 其最早记载出现在日本江户时期, 特指“里山林”, 即传统意义上的农用薪炭林; 1987年, “里山”一词第1次出现在日本官方正式文件“第4次全国综合开发计划”中, 将“里山林”作为4种森林类型之一, 区别于深山天然林、都市近郊林和人工林, 以往被认为是低经济价值的里山首先作为林业振兴的开发对象而得到重视[2]。
随着日本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农村却不断凸显发展颓势, 里山林疏于管理、农村人口减少和老龄化等问题开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日本备受关注。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 农业多功能性、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等概念开始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 进一步推动了日本“里山”概念的发展。2002年在日本制定的第2版《生物多样性国家战略》中将“由于人类活动减少和生活方式改变导致里山荒废而带来的危机”列为生物多样性3大危机之一, 首次以国家政策形式将以里山林为核心的农村次生自然区域列入保护范围[3]。2003年日本千叶县制定了“里山条例”, 将“里山”范围扩大为包括山林在内的与农业生产活动相关的农田、草地、池塘等土地利用类型[2]。当代对于“里山”概念的研究, 已扩大为涵盖村落及其周围环境的整体地景, 包括诸如次生林、草地、稻田、果园、菜地、沟渠、池塘等多元土地利用的农业生产地景, 以及由此形成的富有地域特色的农耕文化, 是人-自然复合的农村生态系统, 提供广泛的供应、调节、支持和文化等多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4]。
同时, 在日本政府的推动下, 日本环境部与联合国大学高等研究所在2010年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上提出了“里山倡议”(Satoyama Initiative), 并成立了“里山倡议国际伙伴关系网络”(The International Partnership for the Satoyama Initiative, IPSI), 更是使里山成为国际通用的名词。在里山倡议中, 将里山这种由人类与周围自然环境长期交互作用下所形成的生物栖息地和人类土地利用的动态镶嵌斑块景观, 称为“社会-生态-生产性景观”[5]。这类景观分布在世界许多地区并赋予各种名称, 例如菲律宾的木咏(Muyong)和大巴窑(Payoh)、韩国的毛尔(Mauel)、西班牙的德埃萨(Dehesa)、日本的里山(Satoyama)和里海(Satoumi)、中国的稻作梯田等[5-6]。这些地区的共同点是基于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 探索出适宜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维持了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并提供人类的生活所需。
因此, 从“里山”概念的演变来看, 可从3个层面来理解[7]:(1) 从点上看, “里山”是村落周边的薪炭林; (2) 从面上看, “里山”是伴随着农林业等人类各种活动的长期影响而形成并维持的半自然状态景观, 即“里山景观”(Satoyama landscapes); (3) 从立体角度看, “里山”具有自然、风土人情和本地乡土文化相统一的特色, 是“社会-生态-生产性景观”, 这是“里山倡议”的核心概念。当然, 因场合和目的不同, 对里山的理解深度也不尽相同。为此, 日本环境部同时用“里地里山”一词, 将传统的里山林和特指农耕地和村落的“里地”统一使用, “里地里山”一词已出现在2010年发布的《里地里山保全活用行动计划》中[2]。以下论述均采用基于社会-生态-生产性景观概念的“里山”一词(图 1)。
日本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上提出的“里山倡议”, 强调人类活动对于自然环境的积极影响, 希望通过对农村这类社会-生态-生产性景观的有效管理, 维持和提高农业的多功能性, 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里山倡议的概念构成见图 2[5]。
里山倡议的目的不仅仅是对农民生计或农业发展的考虑, 更重要的是唤起人们对农村次生自然的重新认识。因此, 里山倡议内容与近年来国际间热议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环境安全、耕地保护、农业的多功能性、农村社区发展、乡土文化保存、农业可持续发展等议题都密切相关。目前, 里山倡议已成为实践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工具之一。到2016年1月, IPSI已吸引了全球184个会员组织加入, 并召开了5次国际性大会, 推动各国“里山”经验交流与共享。
2 里山模式在日本的发展 2.1 发展背景在日本里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9.4%(截至2008年), 是日本传统的农林业生产区, 人口约占全国的33.3%;其中, 约30%的里山面积位于东京等大都市近郊及周边[8]。传统的日本里山在维持了以前农耕社会的同时, 也养育了很多特有的生物。然而, 20世纪50年代开始, 随着日本经济与科技的起飞, 石油取代薪柴, 钢筋水泥取代木材, 塑胶取代竹子, 化学肥料取代堆肥, 农业机械取代劳动力, 同时也改变了村落的生活型态; 随着自由贸易的发展, 进口木材和农产品更让日本传统农林业失去经济竞争力。20世纪70年代后耕地抛荒大量增加, 再加上城市化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 使里山这类农村景观快速地消失和劣化, 同时也伴随着其生物相的变化[8]。
当前在日本里山主要面临里山荒废、退化和消失3个方面问题, 由此产生了“里山危机”。从自然方面讲, 放弃对里山的经营管理会导致已经适应里山环境的生物消失甚至灭绝, 而生物多样性减少将影响当地生态系统的平衡。在日本环境部发布的“红色物种名录”中, 发现约60%的有灭绝风险的物种生活在里山[8]。另一方面, 由于里山人类活动减少, 鹿、野猪、猴等动物种群数量大量增加, 对农林业及村民生活带来影响; 同时, 田地、沟渠、水库等人工景观由于缺乏管理维护, 存在泥石流、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问题隐患。从社会方面讲, 放弃对里山的维护管理意味着放弃次生自然和乡土文化的价值, 包括农林业的经济价值, 而里山的无价值化将从根本上动摇以里山为核心的区域社会系统。
2.2 里山模式在学者的呼吁和社会团体的努力下, 日本政府相关部门开始重视里山资源活用、农村复兴等议题, 并就政策、规划、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 从2002年第2版《生物多样性国家战略》开始至最新的2012年版, 都将里山问题列为“第2类生物多样性危机”; 2008年, 日本政府与朝日新闻及森林文化协会合作, 推动“里山百选”, 促进了社会公众对里山的认识理解; 2010年日本环境部制定了《里地里山保全活用行动计划》, 将里山行动提到国家层面, 进一步支持和推动了各种里地里山保护和开发活动; 同年, 在联合国第十届《生物多样性公约》大会上日本正式启动“里山倡议”, 将收集整理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里山保护和开发的成功案例作为里山模式加以宣传推广, 促进了全球对农村次生自然地域价值的认识。
考虑到各地社会经济条件不同, 对里山保护和合理开发的方法途径也不同, 由此形成了多种多样的里山模式。基于里山倡议践行的5个方面观点, 日本环境部将里山模式分为10大类[9](表 1), 并收集了全球82个成功案例, 覆盖6大洲37个国家地区, 其中, 日本国内22个, 某一案例可能关联多种里山模式。笔者选取了日本2个代表性的里山模式实践的成功案例加以介绍。
朱鹮是亚洲的一个特有种, 主要以里山为栖息地, 在稻田、溪流觅食泥鳅、螺蛳、小鱼虾等水生动物[10]。历史上朱鹮在日本有大量分布, 但到1981年日本全境仅在佐渡岛还有5只野生朱鹮幸存, 2003年最后1只野生朱鹮死亡, 这个物种在日本灭绝。究其原因在于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恶化, 特别是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滥用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 以及硬化水渠、道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破坏了朱鹮赖以生存的里山生境。为恢复朱鹮在日本的野生种群, 日本以佐渡岛为基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 通过接受中国赠送的朱鹮进行人工繁殖和野化放飞; 另一方面, 为了保障放飞的朱鹮重返大自然, 在佐渡岛采取了诸多保护朱鹮栖息环境的措施, 并逐渐形成了以朱鹮-稻田共生农业为基础的区域可持续发展体系, 该体系主要包括以下要点[9-11]:
(1) 采用“生物培育农法”, 确保朱鹮觅食环境。包括:修建“E”型土质沟渠和田块间鱼道, 为作为朱鹮食物的水田生物提供必需的生存环境; 实行秋冬季稻田重新灌水, 确保朱鹮越冬的觅食场所; 修建毗邻稻田的积水沟渠和洼地, 为水生生物提供避难所和发挥物种源汇功能。
(2) 发展环境友好型农业, 改善农民生计。包括:实施农药和化肥各减少50%的特别栽培米项目, 打造“朱鹮”品牌稻米, 提高农产品的价格, 增加农民收入; 推行生态农民认证制度, 提高绿色农业科技应用; 实行生态耕作的补贴措施, 如对水稻田冬季灌水的农户, 每年补贴20 000日元·hm-2。
(3) 通过环境教育宣传和里山体验研习, 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如规定每年有两天是“全岛生物调查日”, 届时各地区以农家为中心开展生物调查。
(4) 设立“朱鹮野生复归联络协议会”, 推动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协作。如通过设立佐渡岛朱鹮保护支持项目, 鼓励来自都市、大学、企业力量作为志愿者参加里山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 加强了城乡交流以及对民众的环境教育。
在此可持续发展体系下包括朱鹮在内的佐渡岛生物多样性得以恢复。2011年“朱鹮-稻田共生系统”被评选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 佐渡岛的朱鹮保护也成为人类拯救濒危物种史上最成功的范例之一。
2.2.2 基于传统文化和技艺的社区产业发展:越知町的农户+企业可持续中药材种植越知町位于高知县中西部, 境内山林面积占总面积的92.5%, 有悠久的中草药栽培历史。1991年建立了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1992年与日本国内开展中药生产的最大公司TSUMURA开始实施契约栽培, 中药材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 目前中药材已成为越知町的优势经济作物, 逐步形成了以中药材种植为主导的农村社区产业, 其成功经验包括[9]:
(1) 通过采用农户+企业契约栽培模式, 有利于推行自然农法的中药材种植, 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 确保中药材品质, 也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
(2) 通过开发当地难以利用的山林农地资源, 不仅控制了农地抛荒, 而且通过中药材种植带动的复合农林业生产, 维持了农村次生自然环境中特有的生物多样性。
(3) 通过签订合作社-TSUMURA-越知町-高知县合作伙伴关系, 对种植地上游的森林加以保护, 共同开展森林调查、天然林保护、人工林养护、环境保护宣传等活动, 不但有效改善了上游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气候等多种生态功能, 保障了中药材种植所需要的优良生态环境, 而且解决了当地林业不振和由于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同时也加强了城乡联动, 提高了公众环境意识。
(4) 通过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材种植业, 推动了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增加了农民收入; 同时也延续了当地悠久的中药材栽培文化, 保护和发展了传统的栽培技术。
3 里山模式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12]。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的前提下, 如何处理好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务农者的收入和保护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 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由日本发起的“里山倡议”, 旨在通过科学的自然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方式, 倡导结合自然保护的农村发展新思维, 并通过因地制宜地实践里山模式, 各地农村在实现传统农业复兴的同时, 也有效地保护了里山这类农村次生自然环境, 实现了农业的多功能性。
3.1 适度干扰不同于原生自然, 以农业景观为主体性与表征的农村景观, 是农林业生产影响下形成的次生自然环境, 具有自然和人文的复合性, 因而这个系统中的人需要用调和而非对立或放任的方式来面对大自然。“里山模式”倡导在保护农村次生自然的同时, 强调重新认识农林业的价值, 采取科学的发展模式, 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在我国,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 同时农业面源污染、耕地抛荒和耕地质量下降、地下水超采等问题日益凸显。应借鉴里山模式, 通过适度地干扰重新促进农村发展, 特别是城市周边的宜农区、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传统村落以及作为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依赖性栖息地的农村地区(如“朱鹮故乡”的陕西省汉中市洋县地区)等, 将地方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 增强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方面,本着“绿色发展”的理念,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引导有机农业、社区林业、乡村生态旅游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 创造农村经济发展机会, 构建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另一方面,本着“生态建设”的理念, 利用现代环保技术,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理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保护和修复农村景观的自然性和生态完整性, 构建农村绿色屏障体系。通过一系列适度干扰, 引导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生活方式转变, 维持和发挥农村这类社会-生态-生产性景观价值。
3.2 自然和文化双重保护农村具有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态、环境与文化氛围。一方面, 农村作为原生自然环境与城市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生态区域, 不仅保存了长期以来形成的特有生物多样性, 包括一些固有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 同时也是维持城市与大自然平衡的重要缓冲地带[5, 13]。由于具有生态学上的边缘效应, 农村既具有极高的生物多样性, 又极具脆弱性。另一方面, 农村特有的乡土文化内涵, 包括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等, 是在现有城市化背景下对人与自然共生关系的最好保留。“里山模式”倡导在人类适度干扰下, 当地自然资源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和恢复能力范围内得到循环利用, 当地传统文化的价值和重要性得到传承, 从而确保农村复合生态系统能提供一个广泛而可持续的供应、调节、支持和文化的生态服务体系, 实现农村最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价值。但长期以来,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集中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等方面,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未受到足够重视, 相关的农村环境监管和环境质量评估仍处于起步阶段[14-15]。而在已经开展的农村环境整治中多采取简单的城市化工程化方式, 如将蜿蜒曲折的自然河流取直、“剥山”种植经济林、整齐划一的村宅建设等, 特别是农田改造中普遍存在水渠硬化等问题, 严重影响农田生物多样性。目前, 国际上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 水田可以作为包括鸟类等许多生物的重要栖息觅食地, 要保护已适应这种次生环境的生物多样性。学习借鉴日本“里山模式”, 在保护河流、湖泊、风水林、古文化建筑、古树名木等农村典型景观, 以及挖掘和传承传统手工技艺、民风民俗等地域文化前提下, 不断挖掘农业农村新价值, 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农业, 建设现代农业生态文明, 提高农村可持续发展内力; 同时善借环保政策、生态补偿制度等外力, 特别是建立健全从退耕还林还湿、退牧还草、生态移民等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到具体田块的生态耕作激励补贴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机制。
3.3 社会参与和城乡一体化农村作为处于城市化边缘的次生自然地域, 传统的发展形态正面临严重危机。作为一种以社会共通资本形式存在的农村复合生态系统, 对其的维持和保护需要社会广泛参与[16]。“里山模式”倡导在社会-生态-生产性景观大尺度层面下, 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整合, 构建基于当地社区的新的共同体, 包括农林业者、地方共同团体(行业协会)、城市居民及社会团体(NGO/NPO)、企业、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等, 发挥社会各种资源来参与管理和建设农村, 特别鼓励和支持城市对农村的反哺, 以及企业的社会贡献和环境贡献。在我国, 农村也存在日趋严峻的农村人口减少和老龄化、耕地抛荒、次生林疏于管理等问题, 因此, 需要在努力挖掘农村自身发展潜力的同时, 积极寻求城市和社会的广泛支持。近年来, 国家发布的有关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性文件, 正是对新形势下农村发展途径的创新。学习借鉴“里山模式”, 一方面,可通过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发展类似日本越知町的农户+企业中药材契约种植模式, 藉由优秀企业将现代技术、生产方式和经营理念注入农业, 为农业农村经济注入新的动能和活力; 另一方面, 可通过迎合当前城市居民休闲放松、田园生活体验的需求而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民宿, 创新农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促进城乡互动交流和一体化协调发展。另外, 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 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定制农业、社区支持农业等“互联网+”现代农业, 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另外, 对于处于环境弱势的农村发展, 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 在实行区别对待土地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同时, 建立健全有关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援助和补偿落后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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