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Vol. 21 Issue (4): 1-16  DOI:10.19366/j.cnki.1009-055X.2019.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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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徐维军, 付志能.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研究[J].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 21(4): 1-16. DOI: 10.19366/j.cnki.1009-055X.2019.04.001.
XU Wei-jun, FU Zhi-neng. Financial Tax Policy Research of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J]. Journal of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9, 21(4): 1-16. DOI: 10.19366/j.cnki.1009-055X.2019.04.001.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771091)、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大决策咨询招标课题(2019108)、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2017A03031200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z2bjC2180160、2018YBXMPY09)

作者简介

徐维军(1975-), 男, 博士, 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为金融服务创新与风险管理;
付志能(1991-), 男, 博士生, 研究方向为金融服务创新与风险管理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9-04-04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研究
徐维军 , 付志能     
1. 华南理工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40
2. 广州市金融服务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基地, 广东 广州, 510640
摘要:粤港澳大湾区是世界第四大湾区,是我国经济和金融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一国两制三区是粤港澳大湾区的特点,也是其金融业发展的难点和痛点。本文分析了大湾区内金融业现状,梳理了大湾区内现行金融财税政策,并与世界另外三大湾区进行横向对比。在大量数据和资料的基础上,提炼出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面临的难题和现行政策的不足,主要来自金融要素自由流动障碍、跨境区域协调不足和同质化竞争三方面。分析了欧盟的金融一体化进程中值得借鉴之处,结合最近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促进金融要素自由流动、强化跨境区域协调、金融互补发展和大湾区金融一体化等四个方面的解决办法。最后,提出了若干具体可行的金融财税政策建议及其政策建议依据,以及配套的综合性金融政策建议。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    金融财税政策    金融要素自由流动    跨境区域协调    金融一体化    
Financial Tax Policy Research of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XU Wei-jun, FU Zhi-neng     
1.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640, Guangdong, China
2. Guangzhou Financial Service Innovation and Risk Management Research Base, Guangzhou 510640, Guangdong, China
Abstract: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is the fourth largest bay area in the world and one of the most economically and financially developed regions in China.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and three regions"is both the characteristic and the difficulty of the Greater Bay Area'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financial industry and financial taxation in the Greater Bay Area, expounds the financial and taxation policies in the Greater Bay Area, and compares them with the other three bay areas in the world. Based on a large amount of data, this paper generalizes difficulties and shortages of the financial and taxation policies of the Greater Bay Area, mainly from the barriers of free flow of financial elements, insufficient cross-border regional coordination and homogeneous competi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U's financial integration process, from which we can learn.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recently issued development plan of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this paper offers suggestions to solve these difficulties, from financial element circulation, cross-border regional coordination, complementary financial development to the Great Bay Area's financial integration. Finally, this paper proposes some specific feasible financial and taxation policy suggestions with scientific basis, and gives some comprehensive financial policy suggestions.
Keywords: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financial and taxation policies    free flow of financial elements    cross-border regional coordination    financial integration    
一、引言

粤港澳大湾区是由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9市(以下简称“珠三角九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形成的城市群,是继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东京湾区之后的世界第四大湾区。2015年3月,国务院授权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首次提出要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再次提出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的建设,携手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深化合作,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发展规划。这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7月,在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见证下,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澳门特首崔世安、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和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香港共同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2018年10月,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督导委员会”,她出任主席,成员包括所有司局长,统筹香港参与推进大湾区建设事宜,并提出“明日大屿愿景”发展计划。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指出,应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以下简称“港澳广深”)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创新绿色发展。2019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绘出了大湾区发展蓝图。

① 中共中央, 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EB/OL]. (2019-02-18) [2019-02-06].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9-02/18/c_1124131474_2.htm.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占全国5%的人口,占全国0.6%的土地,创造了全国13%的GDP;粤港澳大湾区2017年GDP已达10.2万亿元人民币,超过俄罗斯,GDP增速为世界四大湾区中最高,面积、人口、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机场旅客吞吐量在全球各大湾区中均排名第一。金融是经济的血液,是服务区域经济和整合经济资源的重要力量。粤港澳大湾区拥有香港、深圳和广州(以下简称“港深广”)这三大金融重镇,以及港交所和深交所两大证券交易所,汇聚全球众多的银行、保险、证券、风投基金等跨国金融巨头,金融基础坚实。

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秘书处.粵港澳大湾区概況[EB/OL]. (2018-02-23) [2019-02-06]. https://www.legco.gov.hk/research-publications/chinese/1718fs03-overview-of-guangdong-hong-kong-macao-bay-area-20180223-c.pdf.

湾区的经济发展不仅得益于其天然的地理优势,而且依赖于合理的经济政策。Met(1985)[1]258-271分多个阶段细致地揭示了旧金山湾区的形成和发展历程,并肯定了加州的经济政策对旧金山湾区经济发展的作用[1]258-27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湾区经济的发展依赖于金融服务的全方位支持。刘向耘(2018)提出,为了让金融更好地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发展,一要加强股权市场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二要探索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债务重组模式,完善要素市场,形成增量优化与存量调整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方式;三要探索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新路,建立城镇化融资的新模式,更好地区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2]。金融业对利率和政策非常敏感,因此一个地区金融业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金融财税政策。王金龙(2015)分别从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等角度探讨了金融财税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3],具体分析了法定准备金率、实际利率、宏观金融政策、税负水平和税负优惠政策与区域经济的关系,认为制定适应该区域的财政金融政策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至关重要。邹薇等人(2018)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市近5年的数据,基于规模、效率和结构分析发现:非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与贷款金额之比越大,越有利于经济增长;地方财政支出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比重越大,越不利于地方经济增长;港澳地区的金融规模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远大于珠三角九市[4]。粤港澳大湾区内,广东和港澳的体制差异甚大,这给大湾区内的金融和经济合作带来了一些障碍,大湾区的金融建设应着力于克服这些障碍。林江(2018)提出,粤港澳三地政府要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包括高效的设施互联互通等[5];粤港澳三地需要通过协商,制定与大湾区建设相配套的比较完整的税收政策,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优化跨境税源管理,强化企业和居民的纳税申报机制。陈云贤(2018)认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建设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离岸在岸对接账户,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6];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培育壮大航运保险,大力发展湾区资本市场。邢毓静和丁安华(2019)提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发展应进一步细化和拓展CEPA和自贸区政策[7];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统一金融市场,联合筹建跨境金融一体化平台,平台使用人民币结算,由中央登记机构代持交易,资金形成闭环;提升大湾区金融人才跨境流动便利,建立湾区高端金融人才市场。

上述文献从湾区经济的发展与金融服务的紧密关系、金融政策对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性、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业发展的困难和克服这些困难的可行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但以它们为代表的已有文献主要是站在宏观角度,对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发展方向提出建议,都未对粤港澳大湾区现行的金融财税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并分析其优势与不足,也未系统地提出可落实到财税政策的建议。在以上学者的研究基础之上,本文拟从大湾区金融业现状和现有金融财税政策体系出发,分析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制定所面临的主要难题和现有政策体系的不足之处,最后再提出对现有金融财税政策体系的改进建议。

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现状和现行金融财税政策 (一)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及财政收支现状

港深广是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业体量最大的三个城市。香港作为内地和国际的“超级联系人”,是国际金融中心和全球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也是国内外资金双向流动的优质管道和平台;深圳是南中国内地证券业和股份制银行的中心,释放着极强的经济活力;广州历来是南中国商贸中心,是大湾区中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外包的重要力量。2018年港深广的主要金融数据的梳理如表 1所示。从表 1中可见,在金融领域,深圳在保险业法人机构、上市公司、金融业增加值等方面已经稍领先于广州,但广州、深圳与香港尚有较大差距。香港的发展远早于广州、深圳,积累了大量的金融优势。

表 1 2018年香港、深圳和广州的主要金融数据对比

①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香港统计年刊-2018年版[EB/OL]. (2018-10-19) [2019-02-06]. https://www.censtatd.gov.hk/fd.jsp?file=B10100032018AN18B0100.pdf&product_id=B1010003&lang=2.

②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8年深圳市金融业发展情况[EB/OL]. (2019-02-14) [2019-02-25]. http://www.sz.gov.cn/jrb2017/sjrb/xxgk/sjtj/zxtjxx/201902/t20190214_16396255.htm.

③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份广州金融基本情况[EB/OL]. (2018-01-31) [2019-02-06]. http://www.gzjr.gov.cn/gzjr/tjxx/201901/20c6501912914bf6be17aea0dd7c8f64.shtml.

④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管理局.银行业概况-2018年12月[EB/OL]. (2019-01) [2019-02-06]. https://www.hkma.gov.hk/media/gb_chi/publications-and-research/quarterly-bulletin/qb201812/ra.pdf.

⑤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香港保险业2018年临时统计数字[EB/OL]. (2019-03-15) [2019-03-20] https://ia.org.hk/sc/infocenter/press_releases/files/Annex_Summary_on_2018_Provisional_Statistics.pdf.

根据统计年鉴,本文收集整理粤港澳大湾区内的11个城市2017年主要的经济和金融指标,如表 2所示。从表中可见,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市GDP呈现三个梯队:港深广的经济体量巨大,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占有绝对优势,佛山和东莞的GDP也正在朝万亿元迈进。人均GDP方面,澳门和香港已处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而随后的深圳、广州和珠海都接近或超过15万元,直追部分发达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内有三个中央商务区,即香港世界级CBD、广州天河国家级CBD和深圳CBD。论金融实力、金融产业健全及成熟程度和金融影响力,香港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里的龙头。大湾区内各城市除港澳广深外,第三产业占比都远低于“60%线”,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表 2 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主要经济及金融指标

①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香港统计年刊-2018年版[EB/OL]. (2018-10-19) [2019-02-06]. https://www.censtatd.gov.hk/fd.jsp?file=B10100032018AN18B0100.pdf&product_id=B1010003&lang=2.

② 澳门特别行政区统计暨普查局.澳门统计年鉴-2017 [EB/OL]. (2018-08) [2019-02-06]. https://www.dsec.gov.mo/getAttachment/851d9df1-0668-4409-8058-8c16dde6631e/C_AE_PUB_2017_Y.aspx?disposition=attachment.

③ 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年鉴2018年[EB/OL]. (2018-10) [2019-02-06]. http://www.gdstats.gov.cn/tjsj/gdtjnj/201810/P020181029402031585739.zip.

(二) 粤港澳大湾区现行金融财税政策

财税政策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和财政预算政策这三方面。财政预算政策是政府对各方面收支统筹的结果,具有全局性;具体到一个特定行业(如金融业)的财税政策则主要为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因此,本文的金融财税政策主要分为金融税收政策和金融财政补贴政策两方面。

1. 《纲要》中的金融政策及解析

《纲要》是粤港澳大湾区最重要的政策文件。本文梳理该《纲要》中的金融政策,主要如下:第一,发挥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作用,引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第二,逐步扩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规模和范围,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第三,推进市场互联互通,扩大跨境投资金融产品的渠道。第四,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第五,重视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航运金融的发展。第六,发挥港澳广深的金融服务功能,广州努力建设金融服务平台。第七,跨境金融合作,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香港将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中心和金融发展的引擎,跨境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和人民币跨境使用将成为大湾区内金融建设的重点,港澳广深这四个核心城市在金融服务和监管协调沟通方面起着核心作用。

《纲要》也为港澳广深四个核心城市的整体发展和金融发展予以定位。整体发展方面,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澳门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增强广州国际商贸中心功能,打造深圳为创新创意之都。金融发展方面,发挥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支持广州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

2. 香港和澳门的金融财税政策

第一,金融税收政策方面。香港的税项很少,税率几乎是全球最低。澳门税收制度也很简单,金融政策较为宽松。在香港,企业利润在200万港元以内只需缴纳8.25%的所得税(在香港称为“利得税”),超过200万港元部分的所得税税率则为16.5%。在澳门,企业在60万澳门元以下的利润豁免企业所得税(在澳门对应于“所得补充税”),超出该金额的利润征收12%的企业所得税。香港不征收间接税和流转税,且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不征收利息税,亏损可以不断结转且无时间限制,直至全部由将来所赚取的利润抵消。为方便内地与香港的跨境贸易和人才流通等,税务总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联手推出了《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对在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和在香港的企业利得税等5个税种进行规范。国际方面,香港与全球40个税务管辖区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国际贸易环境日趋优化。

④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香港税制[EB/OL]. (2018-04-17) [2019-02-06]. https://www.investhk.gov.hk/zh-cn/setting-hong-kong/tax-basics.html.

⑤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9/2018号法律[EB/OL]. (2018-12-19) [2019-02-06]. https://www.dsf.gov.mo/regulation/zh_Lei_19-2018.htm#Complementar.

① 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8号(修订本)[EB/OL].(2009-07-01)[2019-02-06].http://www.ird.gov.hk/chi/pdf/c_dipn08.pdf.

②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EB/OL]. (2006-08-21) [2019-02-06].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70/c1153751/part/1153753.pdf

③ 林郑月娥.香港行政长官2018年施政报告:坚定前行,燃点希望[EB/OL]. (2018-10-10) [2019-02-06]. https://www.policyaddress.gov.hk/2018/chi/pdf/PA2018.pdf.

第二,金融财政补贴政策方面。港澳政府有大量的财政盈余(从表 2亦可见),主要用于补贴纳税人,减轻税费负担;香港设有创新及科技基金、科技创业培育计划等对科技企业和中小创企业的扶持基金,但并未发现专门对金融行业的专项扶持政策,这或与其金融已经高度发达有关。港澳对经济都实行积极的不干预政策,与内地政府差异较大。

④ 香港政府.对本地及外地企业的支援[EB/OL]. (2018-11) [2019-02-06]. https://www.gov.hk/sc/business/supportenterprises/funding/.

3. 中央政府和广东省政府的金融财税政策

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一直是我国各级政府实现产业政策的重要抓手之一。在我国,税收政策由中央政府出台,各地按统一标准执行;而财政补贴政策方面,地方政府有较大的自主空间。因此,粤港澳大湾区内的金融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金融财政补贴政策主要体现在市级政府。

第一,金融税收政策方面。中国内地的企业所得税基准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税率为20%;而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所得税额低于50万元的企业)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率只有10%。中国的金融业增值税税率为6%,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此外,我国对金融税收有如下两个优惠政策:一是为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等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二是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和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号) [EB/OL]. (2007-03-16) [2019-02-06].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44/n1671176/n1671186/c1706857/content.html.

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EB/OL]. (2017-06-06) [2019-02-06].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44/n2672992/n2672997/c2660828/content.html.

⑦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EB/OL]. (2017-11-19) [2019-02-06].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931048/content.html.

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EB/OL]. (2008-02) [2019-02-06].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5/n812171/n812725/c1192467/content.html.

第二,金融财政补贴政策方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特别发文,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这意味着港澳居民在珠三角九市工作也享受香港的个税税率。从中央到地市的三级政府的金融财政补贴政策的模式大致是:中央政府制定政策纲要、战略方向、允许范围和政策红线等,中央与广东省政府制定发展方针(如重点发展哪些领域等),各市政府根据上级政府的文件、自身财政资源和产业发展目标等各自制定具体的金融财政补贴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各市金融财政补贴政策如下。

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EB/OL]. (2019-03-14) [2019-03-15].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03/t20190315_3194004.html.

① 深圳市的金融财税政策覆盖金融人才、金融创新、金融机构落户、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小额贷款和普惠金融等。其扶持措施包括奖励引入和培养金融人才的机构、奖励金融创新、奖励股权投资和小额贷款公司、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融资担保和续贷、鼓励并购市外金融机构等,且对新设和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银证保监一级分支机构的落户奖力度非常大。其政策涵盖面广、体系健全,扶持力度大。

② 广州市的金融财税政策覆盖金融人才、小额贷款、机构落户、资本市场、国际金融城、普惠金融、金融创新和科技金融等。其扶持措施包括对金融人才的待遇和奖励,促进金融服务实业,对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和涉农业务的融资予以大力支持,积极打造国际金融城与引入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奖励新设或迁入的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鼓励跨地区并购和增资,奖励金融创新等。其政策覆盖面广,扶持力度大。

③ 佛山市的金融财税政策侧重金融人才、资本市场、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和债券融资等。对股权投资、金融科技和融资租赁企业予以多方面扶持,鼓励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迁入,鼓励企业发行债券,对部分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予以税收返还等。其政策覆盖面广,扶持力度大。

④ 东莞市的金融财税政策侧重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和资本市场,鼓励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挥其为实业融资的功能,也奖励上市公司迁入。其政策主要目标为支持实业融资。

⑤ 珠海市的金融财税政策侧重科技金融、资本市场、融资租赁和股权投资。政策包括对科技企业融资的扶持、对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迁入的扶持、对融资租赁和股权投资企业的税收返还等。其政策品类丰富。

⑥ 惠州市的金融财税政策侧重金融机构落户与资本市场。政策涵盖对银行分行、金融机构总部和上市公司的落户奖,其中对公司上市和上市公司迁入扶持力度很大。其政策倾向于增加惠州的上市公司数量。

⑦ 中山市的金融财税政策侧重普惠金融。设置专项担保金与银行分摊小微企业放贷风险,以及给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双管齐下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其政策目标清晰,特别重视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扶持。

⑧ 江门市的金融财税政策侧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和研发资金融资。江门特别重视金融服务实业,对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企业研发资金的融资予以大力支持。其政策扶持方式具有创新意义。

⑨ 肇庆市的金融财税政策侧重吸引金融机构落户和股权投资。肇庆市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银证保、信托、公募等大型金融机构总部、银行分支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奖励。其政策内容较为传统。

4. 粤港澳大湾区内的金融财税政策总结

各市金融财税政策的覆盖领域、主要扶持内容、特色及主要政策文件如表 3所示。表中城市的顺序为按照金融财税扶持政策的丰富程度和扶持力度进行综合排序所得。

表 3 珠三角九市的金融财税政策对比

表 2可看出:

第一,广州和深圳的金融财税政策覆盖面广、体系健全、扶持力度大,政策竞争力很强。深圳和广州(尤其是深圳)对金融机构落户奖力度非常大,其他市难以在扶持力度上与其直接竞争。

第二,佛山、东莞和珠海的金融财税政策相对来说也较为丰富,也根据自身经济和产业特点定制了金融财税政策,特别是对细分金融领域各有所侧重,也有一定竞争力。

第三,中山、江门、惠州和肇庆的金融财税政策都只集中在一二个领域内,且扶持力度相对来说比较单薄。惠州和肇庆的金融财税政策较为传统,主要仍在鼓励金融机构落户方面。而中山与江门的政策则针对性很强,旨在帮助小微企业和科技企业等获得融资,重视金融服务实业。

第四,综合来看,珠三角九市的金融财税政策的扶持力度和丰富程度也呈现三个梯队,且与珠三角九市的经济体量所呈现的三个梯队基本重合。更好的金融财税政策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形成更好的金融集聚,从而发展出更好的金融产业,于是又拥有更多财政资源以出台更好的金融财税政策。这种强者愈强的趋势将导致金融发展不平衡现象进一步加剧。若按照此趋势,在珠三角九市的金融业及金融财税政策竞争中,广州、深圳将不断取得优势,而中山、江门、惠州和肇庆的金融实力与广州、深圳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三) 粤港澳大湾区及世界另外三大湾区的金融财税政策对比

第一,金融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日本的企业税(在日本称为“法人税”)的税率在1984年至1987年间高达43.3%,多次下调后,目前税率为23.2%;其中,年所得金额800万日元以下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税率为15%。美国的税收实行分税制,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各自进行征税,其中地方一级征收很少;联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曾经最高达35%。2017年底税改后,联邦政府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为21%;此外,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征收的所得税税率为8.84%,纽约州政府征收的所得税税率为6.5%;因此实际上纽约湾区(参照纽约州的税率)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大约为27.5%,旧金山湾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大约为29.84%。粤港澳大湾区内,粤港澳三地各自独立征税,不重复计税。上文已详述中国的金融税收政策及其优惠政策。所查资料显示,东京湾区、旧金山湾区和纽约湾区并无类似的针对具体金融产业的税收减免政策。四大湾区内的金融企业所得税税率如表 4所示,其中粤港澳大湾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在四大湾区中处于较低水平。

表 4 四大湾区内的金融企业所得税税率

① 中国商务部驻日本经商参处.日本法人税制的基本概况[EB/OL]. (2017-12-07) [2019-02-06].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dxfw/cj/201712/20171202681844.shtml.

②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美国国家税务局). 2018 Fiscal-year Blended Tax Rates for Corporations [EB/OL]. (2017-12-19)[2019-02-06]. https://www.irs.gov/pub/irs-drop/n-18-38.pdf.

③ State of California Franchise Tax Board(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税务部). Corporation tax guidelines [EB/OL]. (2018-08-06) [2019-02-06]. https://www.ftb.ca.gov/businesses/Structures/C-Corporation.shtml.

④ State of New York Department of Taxation and Finance(美国纽约州税务和财政部). Corporation tax [EB/OL]. (2019-01) [2019-02-06]. https://www.tax.ny.gov/bus/ct/def_art9a.htm#gen.

第二,其他金融税收政策方面。中、美、日的税收制度差异很大。例如,美国以个人税和直接税为主,而中国以企业税和间接税为主等。国际上,除企业所得税外,主要的企业税种还有增值税和营业税。中国的营业税已经并入增值税中,不再征收营业税。美国和日本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但征收消费税,日本的消费税税率为8%,美国的消费税则较为复杂。消费税和营业税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是,对于金融企业来说,美国和日本的消费税与中国的增值税性质完全不同,差异也较大。由于税收制度的差异,不宜将四大湾区的营业税和增值税进行直接比较,因此四大湾区的企业税收对比主要参考企业所得税的对比。

⑤ 中国商务部驻日本经商参处.日本消费税基本概况[EB/OL]. (2017-12-07) [2019-02-06].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dxfw/cj/201712/20171202681841.shtml.

第三,金融财政补贴政策方面。所查资料未发现东京湾区、旧金山湾区和纽约湾区存在对金融企业的扶持性财政补贴政策。而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市的金融财政补贴政策非常丰富。

三、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面临的难题

2018年4月,博鳌亚洲论坛提出“一二三四”,即“一个国家、两种体制、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两种经济制度、三种不同的货币、三个不同的关税区、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以及港澳广深四个核心城市是大湾区的特点、难点和痛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面临的这些难点,也是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制定所面临的难题。本文概括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的制定所面临的难题和现行金融财税政策的不足如下。

⑥ 新华社. “一二三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优势与难点在博鳌引热议[EB/OL]. (2018-04-09) [2019-02-06]. 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18-04/09/c_1122657071.htm.

(一)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的制定所面临的难题 1. 金融要素自由流动存在障碍

金融要素的自由流动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东京湾区、旧金山湾区和纽约湾区内,金融要素能自由流动。而粤港澳三地属于不同关税区,经济、法律和行政制度差异都很大,金融要素的自由流动还存在不少障碍。广义上的金融要素包括信用工具(如债券、股票等投融资活动依赖的标的)、信用中介(如银行、券商等)、资金供需者和金融人才等。笔者认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要素自由流动存在如下障碍。

第一,经济体制的差异导致资金供需者、信用工具和信用中介流动障碍。港澳都是自由港,自由贸易、低税率、最少政府干预是港澳经济的重要特征。相对而言,内地是管制型经济体,部分行业仍未完全对境外资本开放,政府和国有企业主导了经济的发展。广东省和港澳之间存在经济体制阻隔。2003年,中国内地与香港签订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mangement, CEPA),与澳门也有类似协议,并多次签署补充协议。2013年起,我国对外资准入政策改为鼓励外资的“负面清单”模式。2015年,CEPA的服务贸易协定在香港签署,双方皆给予对方“最惠待遇”,但实施金融审慎原则。2018年底的负面清单对境内境外金融业互通仍有一定限制。2018年发改委发布的自贸区外商准入负面清单中对金融业外商进入自贸区的限制大大减少,但仍有持股比例不超过51%的限制。

① 商务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EB/OL]. (2015-11-27) [2019-02-06]. http://tga.mofcom.gov.cn/article/zt_cepanew/fwmyxy/201511/20151101196067.shtml.

② 发改委, 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EB/OL]. (2018-07-02) [2019-02-06].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812/t20181228_924067.html.

③ 发改委, 商务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EB/OL]. (2018-06-29) [2019-02-06].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j/201807/20180702761640.shtml.

第二,税收的差异导致信用中介、资金供需者流动障碍。粤港澳三地的企业税和个税的税率和税种不同;尽管内地与香港已签订协议,对5个跨境相关税种进行规范,但内地与港澳的跨境金融活动涉及税种较多,仍需进一步完善。

第三,金融法律的差异导致信用中介、信用工具、金融人才和资金供需者流动障碍。粤港澳三地遵循各自的金融法律体系。香港的金融法律源自“海洋法系”,中国内地则属“大陆法系”;在判决上,香港的法院依据性质类近的判例做出判决;而内地法院则依照法律条文并由法官进行解释和做出判决[8]。此外,有些跨境金融活动的法律适用范围也存在问题,如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仅适用香港地区法律,不受内地法律保护。粤港澳三地的保险偿付疾病的认定标准也差异很大。

④ 保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EB/OL]. (2016-04-22) [2019-02-06]. http://bxjg.circ.gov.cn/web/site0/tab5247/info4027069.htm.

第四,货币、利率和汇率制度的差异导致信用工具和资金供需者流动障碍。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官方货币有三种,即人民币、港元和澳门元,这带来很大的外汇结算成本。澳门元占澳门流通货币总额的31%,而港元则占54%,且澳门元汇率挂靠港元,因此大湾区内流通货币以人民币和港元为主。港元是自由兑换货币,且港元汇率挂靠美元;而人民币实施外汇管制,对购汇有限制,属于非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和港元、澳门元的利率形成机制也不同。港澳和内地之间也不能直接汇款,不便于资金往来。

⑤ 新华社.澳门1月广义货币供应量同比上升13.1% [EB/OL]. (2018-03-06) [2019-02-06]. 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18-03/06/c_1122497103.htm.

第五,跨境导致金融人才和资金供需者流动障碍。目前,粤港澳三地之间的人员往来和商品流通都需要过海关。作为自由港,港澳对来自内地的产品实施零关税,而内地也在2019年起对港澳产品全面实施零关税,三地产品往来更为顺畅。2016年香港和内地之间日均65万人次跨境往来,和澳门的常住人口规模相当。港珠澳大桥已然通车,但内地和港澳的人员往来都需办理通行证和签注,且有时间限制和频次限制;内地金融人才赴港澳工作需先取得工作签,因此金融人才的流动存在很大障碍。

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EB/OL]. (2018-12-22) [2019-02-06]. http://www.gov.cn/xinwen/2018-12/24/content_5351532.htm.

2. 金融跨境区域协调不足

广东、香港和澳门都是省级行政区。跨境区域协调的难度源自不同的司法体系和行政体制。粤港澳现有的跨境区域协调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经贸协定方面有CEPA(2003年开始,后续共有十次补充协议);第二,首长会晤方面有粤港合作联席会议(1998年开始,就口岸建设等取得过一定成果,由双方行政首长共同主持);第三,跨境区域共同开发方面有珠澳跨境工业区和落马洲河套地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第四,粤港澳联合规划方面有《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2006年开展,构建湾区一小时交通圈)。从上述协调的具体内容可见,广东和港澳之间的跨境协调在过去十几年内不断取得进展,但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依然不足。本文认为,其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前期中央统筹不够导致的跨境区域协调深度不足。在“粤港澳大湾区”概念提出之前,中央政府对粤港澳三地协调的统筹不足。而粤港澳三地同为省级行政区,彼此之间无隶属关系,且制度和发展理念差异较大,因而三地之间的协调效率和深度必然不足。2018年8月,国务院成立的中央决策组织“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召开首次会议,该小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任组长,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和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港澳行政长官,由国家发改委担任统筹执行角色。在中央的统筹之下,粤港澳的跨境区域协调将迎来新的利好局面。

① 新华社.韩正主持召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EB/OL]. (2018-08-15) [2019-02-06]. http://www.gov.cn/guowuyuan/2018-08/15/content_5314122.htm.

第二,行政体制和发展理念的差异导致的协调动力不足。港澳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意识形态与内地存在较大差异。内地政府是经济发展中极其重要的角色,通过制定发展计划和财税政策等,主导了经济的发展。港澳特区政府的权力则较为有限,不能像内地政府一样直接干预市场和主导经济发展方向。长久以来,港澳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较少,对经济实行积极不干预政策。因此,港澳政府的权力和发展理念都与内地政府差异较大。

(二) 粤港澳大湾区现行金融财税政策的不足

大湾区现行金融财税政策的不足主要为内部的金融同质化竞争。同质化竞争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珠三角九市金融财税政策的同质化竞争。珠三角九市争相出台扶持政策,重金奖励从外市迁入本市的金融机构总部和上市公司,陷入恶性竞争,又不得不出台扶持政策以防止现有金融机构的外迁,陷入“囚徒困境”。此外,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和东莞在某些细分金融领域(如融资租赁等)存在同质化竞争的现象,争相出台政策吸引该细分金融领域的金融机构的迁入及稳住现有金融机构。这些同质化竞争是资源错配,也是财政资源的整体浪费,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和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的蛋糕做大,反而成为部分金融机构的套利空间。

第二,港深广金融发展的同质化竞争。从上文可见,香港、深圳和广州的经济体量几乎相同,是粤港澳大湾区内的经济三巨头。深圳和香港都拥有证券交易所,广州正在大力建设国际金融城,深圳前海也曾提出要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然而一个大湾区内并不需要三个金融中心,如果港深广争相投入资源进行同质化竞争,只会造成资源错配。这种竞相发展的态势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各自为战和同质化竞争的成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地方主义思维,导致跨境协调的动力不足。

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借鉴欧盟的金融一体化进程中的优秀经验,提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的制定所面临的上述难题的解决办法,并在此基础之上提炼出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财税政策建议和配套的综合性金融政策建议。

(一) 欧盟金融一体化进程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借鉴意义

世界另外三大湾区都处于同一种货币、同一种关税区、同一种经济制度之下,天然就是统一经济体。国际上,类似于粤港澳大湾区这种多货币、多地区、多制度下的区域融合发展案例中,最成功和最典型的就是欧盟地区。欧盟的建立历经了比粤港澳大湾区更为复杂和艰难的挑战,成功把几十个国家凝成一个统一的经济体,实现金融一体化。因此,欧盟的发展经验对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梳理欧盟金融一体化进程中的可借鉴之处如下。

第一,借鉴欧盟地区发展基金,建成金融一体化平台。1975年,欧盟形成的早期阶段,就设立了欧盟地区发展基金,用于资助生产性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本地经济潜力的活动和大型项目等。建设金融一体化平台让欧盟各成员国都受益很大,于是该基金由各国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后来欧盟地区发展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为欧盟结构基金,该基金的累计支出约为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6.5%,高达600亿欧元。该基金对成员国之间跨国经济合作和金融一体化建设起到了关键作用。粤港澳大湾区可借鉴该经验。

① 中国驻欧盟使团经商参处.欧盟地区政策[EB/OL]. (2018-06-13) [2019-02-06]. http://eu.mofcom.gov.cn/article/ddfg/l/201706/20170602591923.shtml.

第二,借鉴《申根协议》促进金融人才自由流动和金融互通。《申根协议》已被整合进《欧盟法》,从一个申根成员国前往另一个成员国无需护照和任何出入境手续,这一政策大大促进了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人员往来和贸易互通,加速了欧盟金融一体化进程。不过,由于港澳是自由港且意识形态与内地不同,类《申根协议》的牵涉面太复杂,仍需从长计议。或可退而求其次,研究粤港澳之间的免签政策。

第三,借鉴欧元实现区域货币一体化。一个区域使用统一货币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汇率波动风险和促进贸易,对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非常大。如果人民币能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内的统一货币,则由货币差异导致的金融要素流通障碍问题自然消失;但使用人民币需经港澳的同意,牵涉面太广,且由于目前人民币的国际流通能力不强,将人民币作为统一货币将不利于发展港澳的经济,货币一体化仍需从长计议。

(二)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的难题和不足的解决办法

针对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的制定所面临的难题和现有政策的不足,本文给出如下解决办法。解决办法与难题和不足之间的对应关系如图 1所示。

图 1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面临的难题及其对应的解决办法
1. 以自贸区为突破口,促进金融要素自由流动

港澳是连接内地和国际的桥梁,而广东自贸区可以担当连接珠三角九市和港澳的桥梁。自贸区是打破港澳与内地金融要素自由流通障碍的重要突破口。

第一,扩大自贸区内港澳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中央政府给予自贸区更灵活的政策和更少的限制。自贸区内实行的经济政策与港澳更为贴近,更容易吸引到港澳资本和人才。根据当前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政策,除银证保外的港澳金融机构可以在自贸区内开设分支机构;《纲要》提出将允许银行保险机构在自贸区内开设分支机构。若能允许这些注册在自贸区内的港澳金融机构在珠三角九市内开展业务,自贸区将能更好地成为珠三角九市与港澳之间的桥梁。

第二,将自贸区的优秀政策推广至珠三角九市。《纲要》中着重提到要推进前海、南沙、横琴等重大平台开发建设,引领带动粤港澳全面合作。自贸区拥有先行先试的特点,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差异可以先在自贸区内进行试点研究,进而推广至珠三角九市。广东自贸区经过几年来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如珠海横琴实施的“港人港税、澳人澳税”政策就已推广至整个珠三角九市。应尽快将自贸区的这些优秀经验推广到珠三角九市。

第三,在广东自贸区基础上建成自贸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汪洋曾提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并指出自由贸易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9]。港澳是国际知名的自贸港;而前海、南沙和横琴虽为自贸区,在资金和人员进出自由等诸多方面与自贸港尚有差距。在珠三角九市中建立自贸港是让珠三角九市与港澳接轨、解决金融要素自由流动障碍的有效办法。广东自贸区为自贸港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因此自贸港可以在广东自贸区的基础上建成。为完成自贸港的建设,还需在法律、行政、税收和货币政策等领域做好全面准备。一方面,在自贸港内,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上文提到金融要素自由流动的诸多障碍将自动解决;另一方面,位于广东的自贸港与内地有更紧密的联系,能充分整合内地和港澳的金融资源,为珠三角九市的经济发展做好金融服务。

2. 以协调机构为枢纽,强化金融跨境区域协调

第一,建立跨境金融协调部门。为促进粤港澳三地之间的金融深度合作,必须建成一个常态化的粤港澳跨境金融协调部门。它要能够协调粤港澳这三个省级行政单位,完成粤港澳大湾区的日常金融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二,细化跨境税收政策。为解决珠三角九市和港澳的税收制度的巨大差异,粤港澳三地需加强沟通,不断完善跨境贸易金融活动所涉及的税项,避免双重征税和偷漏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协调部门应积极行动,促进粤港澳三地政府的磋商对话,提高沟通效率和解决争议。

第三,金融产品跨境互认和标准互认。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协调部门建立后,应着力解决三地的金融产品互认和标准互认问题,实现金融产品、第三方支付和保险疾病认定等方面的互认问题。

第四,共建共管跨境金融合作区域。共建共管金融合作区域对于内地和港澳的互相磨合意义重大。广东与港澳的经济体制、法律和发展理念差异较大,但双方共建共管的金融合作区域,能充分融合双方的体制优势,磨合出两种体制合作发展的模式。将这些合作经验推广到整个大湾区,将加速大湾区内金融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金融资源的整合。

3. 以互补发展为方针,避免金融业同质化竞争

第一,避免珠三角九市同质化竞争。上文阐述了珠三角九市的金融财税政策普遍有抢夺大金融机构总部、上市公司、细分领域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迁入、等同质化竞争的现象。要做大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蛋糕,必须一方面培育新兴金融力量,另一方面引入国际金融资源,而后者正体现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价值。因此珠三角九市应充分协调,共同取消对从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市迁入的金融机构的落户奖。

第二,避免港深广同质化竞争。尽管广州、深圳的金融业发达,但依然不如香港根基深厚。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是“一带一路”倡议和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支撑,需要大量的国际金融资源,而广州、深圳对国际金融资源的对接能力远不如香港。因此,广州、深圳应避免与香港进行金融中心的竞争。港深广也应充分协调,实现金融互补发展和错位发展。

4. 以互联互通为路径,推动大湾区金融一体化

当前粤港澳三地的经济、货币、海关等诸多方面差异巨大,因此实现大湾区金融一体化必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现阶段的金融政策也应为未来的大湾区金融一体化做好准备。

第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专项基金。目前金融财政补贴政策主要为单个城市的政府出资,在其辖区内进行财政补贴。而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融合发展必须构建若干公共性的金融平台,并对某些跨境金融活动予以财政扶持。这些公共性的金融平台和扶持政策将加速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使珠三角九市、港澳,甚至广东省和全国其他省份都受益良多。因此,最合理的方式为珠三角九市、港澳、广东省和中央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专项基金。

第二,促进人民币跨境金融产品在港澳的发行,为大湾区货币一体化打下基础。大湾区内货币及货币政策的差异导致金融要素自由流动障碍。长期方面,要不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为未来大湾区内的货币一体化打下基础;短期方面,要通过扩大人民币在港澳的使用、增加人民币金融产品在港澳的发行来减少跨币结算成本。

第三,推动海关便捷化以促进金融人才流动,为粤港澳大湾区海关一体化打下基础。上文已阐述了粤港澳金融人才的自由流动受到了三地海关和签注手续的限制。深圳已经推出了“一周一行”的签注政策,深圳居民前往香港更加方便。长期方面,需不断简化粤港澳海关手续,探索港澳与内地的免签政策;短期方面,应尽快在粤港澳三地之间推广“一周一行”的签注政策。

(三) 金融财税政策建议

由于我国的税收政策为中央政府制定,全国统一执行,因而粤港澳大湾区内的金融财税政策的主要灵活空间为金融财政补贴政策。本文的金融财税政策建议也主要围绕金融财政补贴政策展开。

1.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专项基金的运行办法及规模

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融合发展必须构建若干公共金融平台,并对某些跨境金融活动予以财政扶持。

财税政策建议:由珠三角九市的市政府、港澳特区政府、广东省政府和中央政府共同出资成立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投入大湾区公共性金融平台建设,并对有利于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的金融活动(例如下文的金融财税政策建议)进行扶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之下,出资各方联合组建该基金的管理委员会,负责该基金的管理运作。

政策建议依据:第一,欧盟发展基金合并后的欧盟结构基金数额曾达600亿欧元,结构政策累计支出约为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6.5%。第二,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11市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和为13 605亿元人民币(见表 2),广东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1 320亿元,中央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1 119亿元。第三,粤港澳大湾区2017年GDP约10.2万亿元(见表 2)。

① 中国驻欧盟使团经商参处.欧盟地区政策[EB/OL]. (2018-06-13) [2019-02-06]. http://eu.mofcom.gov.cn/article/ddfg/l/201706/20170602591923.shtml.

② 财政部.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EB/OL]. (2018-06-20) [2019-02-06].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shuju/201806/t20180621_2935796.htm.

2. 对在港澳发行人民币金融产品的企业进行补贴

《纲要》也提出要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规模和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粤港澳大湾区内企业可按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等。建议扩大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的范围,允许并鼓励大湾区内企业发行人民币基金,以及在港交所以人民币计价上市,逐渐扩大人民币在港澳的各种金融产品中的规模和份额,促进人民币在港澳的流通。

财税政策建议:珠三角九市内的企业赴港澳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股票,且将所融得资金的50%以上投放于粤港澳大湾区内的经营活动的,按发行金额的1‰予以补贴,每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珠三角九市内的金融机构赴港澳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基金的,按发行金额的0.1‰予以补贴,每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有效期为2019年至2024年。

政策建议依据:珠海市对上市公司在境外资本市场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等方式再融资,且募集资金50%以上投放珠海市的,按再融资金的1‰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

①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珠海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实施办法[EB/OL]. (2017-12-29) [2019-02-06]. http://www.zhjr.gov.cn/xxgk/tzgg/201801/t20180102_25381827.html.

3. 珠三角九市取消对从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市迁入的金融机构的落户奖

为了避免珠三角九市金融同质化竞争,有如下三条综合政策建议。一是“避免内耗”。由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珠三角九市同时取消对从大湾区内其他市迁入的金融机构的落户奖。二是“互补发展”。根据《纲要》的内容,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及11个城市共同讨论之下,明确各城市在金融领域的定位和分工,避免金融财税政策的同质化竞争。三是“市场导向”。各城市的金融领域定位可以根据一段时间之后的市场的真实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向市场看齐。

财税政策建议:珠三角九市取消对从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市迁入的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的落户奖;政策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政策建议依据:珠三角九市对新迁入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的落户奖为同质化竞争(见表 3)。

4. 惠州和肇庆加强普惠金融的扶持政策

惠州和肇庆的经济和金融体量在大湾区内属于第三梯队,有大量的中小微企业,近年来融资难度上升必然给这些中小微企业带来更大的生存发展压力。因此建议惠州和肇庆效仿同为大湾区第三梯队城市的中山和江门,出台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

财税政策建议:惠州市和肇庆市对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2%的小微企业融资业务,向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最高0.5%的风险补偿,每年每个融资担保公司上限100万元。

政策建议依据:第一,中山市设立2.5亿元的担保金以帮助小微企业融资,与放贷银行各担50%风险。第二,中山市对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最高1%的风险补偿,风险补偿和担保费率之和为2.8%至3%,每年每个融资担保公司上限150万元。第二,江门市对为小微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最高补贴贷款损失额的5%,上限为50万元

② 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小微企业上规上限融资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EB/OL]. (2018-12-25) [2019-02-06]. http://www.zs.gov.cn/jrb/zwgk/view/index.action?did=3018&id=501403.

③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中山市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补助实施细则[EB/OL]. (2017-07-07) [2019-02-06]. http://www.zs.gov.cn/UserFiles/main//2016/20170725555555.pdf.

④ 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关于鼓励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办法[EB/OL]. (2016-07-05) [2019-02-06]. http://jrj.jiangmen.gov.cn/zwgk/ggl/201807/t20180706_1520949.html.

5. 对帮助企业融得研发资金的金融机构予以财税补贴

服务于实业发展是金融业的重要功能。研发是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运行非常重要的一环,然而现实中许多企业却因融资困难而无法持续大力投入研发。江门市在这方面的政策值得借鉴。

财税政策建议:企业通过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或通过资本市场等方式融资,融得的资金中至少500万元投入该企业实际研发的,对该企业和提供该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分别奖励投入研发金额的2%和0.5%,每次最高分别为30万元和10万元。

政策建议依据:江门市对融资企业在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研发融资达600万元以上,当年实际投入研发项目经费600万元以上,其融资额的利息支出,给予贴息3百分点,最高30万元

⑤ 江门市金融工作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统计局, 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支持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挂牌企业和信用良好级企业开展研发融资的奖补办法[EB/OL]. (2017-06-09) [2019-02-06]. http://zwgk.jiangmen.gov.cn/xxgk_jrj/201706/t20170612_167032.html.

(四) 与财税政策配套的综合性金融政策建议 1. 关于扩大开放的综合性金融政策建议

第一,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居民自由地跨境购买金融产品。特别是允许港澳居民购买珠三角九市的金融产品,促进人民币在港澳的流通。

第二,扩大自贸区内的港澳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范围。允许自贸区内注册的港澳金融机构在珠三角九市内开展业务,允许自贸区内注册的港资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珠三角九市开设分行、分公司,并进行营业。

2. 关于新增项目的综合性金融政策建议

第一,建立跨境金融协调部门。建议在珠三角设立一个直属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跨境协调机构,由粤港澳三地政府派驻专员参与组成;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可逐渐将部分行政权力下放给该协调机构,以加快决策效率;该协调机构下设一个跨境金融协调部门,负责大湾区内的金融协调工作。

第二,增加共建共管跨境金融合作区域。《纲要》中提出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是一次重要的尝试。建议在港深和澳珠开辟多个跨境共建共管的金融合作示范区,并分化发展,为粤港澳三地的金融体制磨合和大湾区金融一体化先行试点、积累经验。

3. 前瞻性的综合金融政策建议

以下建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需具备金融政策之外的其他条件方能实现,因而作为前瞻性政策建议。

第一,在自贸区基础上建立自由贸易港,投资领域开放,金融开放,实现贸易自由化,与港澳接轨。

第二,简化粤港澳海关通关手续,促进金融人才流动。减少对跨境频次和时间的限制,推行“一周一行”的签注政策;探索实施粤港澳免签政策,或整个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免签政策。

4. 其他综合性金融政策建议

港深广互补发展金融,避免金融同质化竞争。从《纲要》中梳理港澳广深的金融定位大致为:香港的金融定位于金融中心、金融龙头和投融资中心,广州的金融定位于金融服务,深圳的金融定位于资本市场,澳门定位于中葡金融服务。建议港深广在以上定位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协调磋商,实现金融互补发展和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

五、总结

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体量巨大,金融基础坚实,金融发展优势巨大。珠三角九市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金融财税政策,以扶持金融业的发展;港澳特区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较少,对经济实行积极不干预政策,但税率很低。相较于世界其他三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的税率有一定优势。“一国两制三区”是粤港澳大湾区的特点,也是其金融业发展的难点和痛点。经济体制、行政体系、税收、货币、金融法律和海关等一系列差异,导致了珠三角九市和港澳之间的金融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港澳回归后的这些年里,内地政府与港澳特区政府不断加强跨境区域协调;但由于粤港澳三地同属省级行政区、互相独立,且行政体系、发展理念和意识形态存在较大差异,三地的跨境区域协调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足。对粤港澳大湾区内现行金融财税政策系统梳理后发现,珠三角九市的金融财税政策的广度和力度分三个梯队,是大致与经济体量相适应的三个梯队,这将加剧大湾区内的金融发展不平衡;珠三角九市之间存在金融财税政策的同质化竞争和资源错配,港深广三城之间在金融发展上也存在一定的同质化竞争。在大量数据和资料的基础上,提炼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财税政策的制定所面临的难题和现行财税政策的不足之处。

通过分析欧盟的金融一体化进程中的优秀经验,结合新出台的《纲要》,总结出了这些难题和不足对应的解决办法。广东自贸区是解决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其具体措施包括扩大自贸区内港澳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将自贸区的优秀政策推广至珠三角九市,在广东自贸区基础上建成自贸港。通过建立跨境金融协调部门、细化跨境税收政策、金融产品跨境互认和标准互认、共建共管跨境金融合作区域等,强化粤港澳三地的金融跨境区域协调。通过统筹粤港澳11城金融定位,协调珠三角九市的金融财税政策,促进港深广的金融互补发展,从而避免大湾区内的金融发展及金融财税政策的同质化竞争。通过设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专项基金、促进人民币跨境金融产品在港澳的发行、推动海关便捷化等,推动大湾区金融一体化。在以上解决办法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成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专项基金、对在港澳发行人民币金融产品进行补贴、珠三角九市取消对从大湾区内其他市迁入的金融机构的落户奖、惠州和肇庆加强普惠金融的扶持政策、企业研发资金融资扶持等若干条切实可行的金融财税政策建议,每一条金融财税政策建议都具体到可落地执行,且提出了充分的政策建议依据。最后,提出了与上述金融财税政策配套的四方面综合性金融政策建议,以促进大湾区金融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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